㈠ 房產證抵押在銀行需要怎麼去借用
可以。不過需要做個申請出庫的手續,到銀行客戶經理提交申請,還需要個金風險等相關部門轉簽,簽完就能出庫了,等辦完了拿回來重新入庫就好了。
㈡ 用房產證怎麼去銀行貸款呢
這個叫做抵押貸款。
多久還清?看你要借多久啊?
還要你的身份證。戶口本,如果結婚了還要准備好結婚證。
㈢ 向銀行借出房產證申請書怎麼寫
身份證.公安出示的戶籍證明.還有你需要遷移戶籍的當地的證明.以及備用抵押.也就是2貸的...
㈣ 怎樣以房產證向銀行貸款
最簡單理解為:帶上房產證原件,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收入證明。直接去內某銀行的按揭容窗口申請就可以了。最低貸款5萬,最高不超過你房子評估價的50%。不夠的話。你可以再公積金貸款。也就是和商業(銀行)貸款組合。兩者是不相連的。
還有什麼就問我。
㈤ 房子貸款沒還清,跟銀行借房產證原件可以借的出來嗎
可以的。雖然你的貸款沒有還清,但是開發商已經拿到全部的房款了,內產權已經歸你容,只不過你拿這個產權做抵押從銀行借了錢而已。沒有還清貸款的,房管局的檔案里會有記錄,你的房產證上備注欄也會有註明。現在大多數銀行會要求你去房管局做一個標明抵押事項的《他項權利證》,把這個《他項權利證》放在銀行,房產證給你。什麼時候貸款還清了,帶著銀行的證明去房管局做變更就是,同時撤銷《他項權利證》。
㈥ 用房產證在銀行貸款怎樣操作
房產證貸款流程:
一、貸款人所具備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2、有本市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
4、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所抵押房產的條件
1、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
4、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三、房產證抵押貸款流程
1、備齊資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 戶口本 結婚證 房產證 購房合同或發票 個人賬戶最近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㈦ 房產證抵押怎麼借出來
現在一般貸款辦理購房,房產證被銀行抵押,現在應該很多地方的銀行內無需再扣押房地產容證啦。銀行貸款另外還有一份他項抵押權證,這份權證在銀行抵押就可以達到效果。如在上海,辦理貸款購房的產證銀行是不要的,只扣押一份他項權證在銀行。產證在生活中不少地方需要證明出示,所以房產證被銀行扣押實在沒有必要,影響到房主的日常生活。建議你與銀行協商說明需要產證的原因,銀行應該是可以給你們使用的。詳情請與貸款行協商解決。
㈧ 用房產證如何貸款
辦理流程
1、備齊資料,包括夫妻雙方身份證 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發票 個人賬戶最近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個人房產
1、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及發票原件。
2、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3、配偶身份證原件/房地產共有人身份證原件。
4、婚姻證明(結婚或未婚證明)。
(8)如何向銀行借房產證擴展閱讀:
根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一條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或《金融機構營業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登記。
第二十二條貸款人的權利
根據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自主審查和決定貸款,除國務院批準的特定貸款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二、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四、依合同約定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六、在貸款將受或已受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的義務:
一、應當公布所經營的貸款的種類、期限和利率,並向借款人提供咨詢。
二、應當公開貸款審查的資信內容和發放貸款的條件。
三、貸款人應當審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並及時答復貸與不貸。短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中期、長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
四、應當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但對依法查詢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