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房產網上看到預售房屋中房屋狀態有已登記,已售,可售分別是什麼意思啊
已登記:交了定金的;
已售:已賣出去了的;
可售:還沒賣出去,可以買的。
根據房屋權屬登記狀態顯示不同的顏色,每一套房屋是否可售、備案、登記、抵押等,都在樓盤表上進行標注,可以比較直觀地看出房屋狀態,有效控制和遏止一房多證、重復抵押、抵押銷售、查封銷售等現象。
房屋產權登記狀態,分為六種情況:初始狀態(棕色)、不可售(灰色)、可售(綠色)、已售(黃色)、已備案(藍色)、已登記(紅色)。
(1)房產預售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網上公布的九種「房屋狀態」分別代表的意思是:
1、可售狀態的房屋: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確認並領取預售許可症可以出售的商品房。
2、已預定狀態的房屋: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認購書,但尚未簽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的商品房。
3、已簽約狀態的房屋: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已與購房人已經簽訂商品房預(銷)售合同的商品房。
4、已備案狀態的房屋:指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完成商品房預(銷)售合同實物備案的商品房。
5、回遷狀態的房屋: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擬用於安置拆遷補償戶的房屋。
6、自用狀態的房屋:指房地產開發企業留作自用的房屋,該房屋必須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房地產權證後方可銷售。
7、抵押狀態的房屋: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已將房屋土地進行了抵押或者進行了在建工程抵押,又或者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現售的房屋進行了抵押,該類狀態的房屋必須注銷了抵押才能銷售。
8、查封狀態的房屋:指該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必須由法院解除查封後才能銷售。
9、鎖定狀態的房屋: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未按規定及時辦理商品房預(銷)售合同實物備案手續或存在違規行為,被房產行政主管部門鎖定的房屋。
② 在房產網上看到預售房屋中房屋狀態有已登記,已售,可售分別是什麼意思啊
房產網上的預售房屋中已登記為交了定金的;已售為已賣出去的;可售為還沒賣出去,可以購買的房屋。
房屋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其與成品房的買賣已成為我國商品房市場中的兩種主要的房屋銷售形式。
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符合下列條件:
(1) 預售人已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營業執照;
(2)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權未經抵押;
(3) 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房地產開發商如果違反城市規劃自建商品房並將其預售,真正受到損失的將會是善意購買人;
(4) 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開發商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應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
(6) 已經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向境外預售商品房的,應當同時取得向境外銷售的批准文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房產預售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在房產網上看到預售房屋中房屋狀態有已登記、已售、可售時,應選擇可售房屋進行購買,要考察房地產開發商的信譽。
應通過多種渠道了解房地產開發商的營業執照、規模、工商登記、財務狀況、企業形象、知名度;建設工程許可證等五證一照。
購房者要簽好補充協議。由於正式購房合同不能全面、准確地反映當事人雙方的真實情況,買賣雙方往往應根據需要訂立補充協議,即通過補充協議對正式合同內容回以修改、補充。
違約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締約過失,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加大對商品房預售法律制度的宣傳力度,正確理解和適用有關法律法規的立法精神和立法本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尤其是市、縣級政府依法具有房產行政管理和土地行政管理職能的行政執法部門,更應當熟悉和掌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格式合同的解釋,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預售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品房預售制度
③ 開發商說房子建好了 在等預售證是什麼意思
開發商說房子建好了,在等預售證指的是房子整體建設完成,但是還沒有辦理下來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證書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六條 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第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3)房產預售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九條 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承購人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售樓廣告和說明書應當載明《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批准文號。
第十條 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積極應用網路信息技術,逐步推行商品房預售合同網上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可以委託代理人辦理。委託代理人辦理的,應當有書面委託書。
④ 買房 預售合同是什麼意思
所謂商品房預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預售方和預購方雙方約定,預售方在約定時間內將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權轉移於預購方,預購方向預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並按期接受商品房的書面協議。
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承購人,由承購人支付定金或房價款的行為。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預購方於多數情況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價款,這種作法類似於分期付款買賣,但它不是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因此,關於商品房預售合同,主要有以下幾個要點:
1、房屋標的在出賣時是不存在的,或者是在建設中尚未竣工;
2、預售商品房大多是房產商已確定的地段、樓房、面積及輔助設施而標明每平方米的房屋價格,購買者只是按房產商所表述的種種條件而在其中選定;
3、預售商品房是附期限的行為,承購人預先支付定金或房屋價款。
(4)房產預售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第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條 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⑤ 商品房預售登記證是什麼意思
商品房預售登記證的正式名稱叫《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回部門允許房地產答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機關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證書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印製、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房地產商在銷售商品房時,如該房屋已建成,還應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購房者如需調查房屋的建築質量,還可查驗房地產商的《工程驗收證》。
(5)房產預售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⑥ 商品房預售預售是什麼意思
商品房預售應來當符合以下條件: 源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並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於有關的工程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