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院查封的房子,一般多久要被拍賣
對於法院查封房多久會被拍賣這個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內和國民事訴訟容法〉的解釋》(法釋〔2015〕5號)第四百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查封扣押不動產是3年期限,要看執行人員的了,有的快、有的可能很多年都不會拍賣
Ⅱ 法院查封房子後再拍賣房子需要多久,拍賣後原告怎樣
通常查封到拍賣約一年時間,因為法院要走案件審理、裁決、選評估公司、評估房回產、選拍賣公司答、拍賣房產這一系列流程。
按照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拍賣的時間一般也就是上述規定的期之內。
Ⅲ 查封房產多長時間可以拍賣
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時,法院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查封的房產以清償,具體沒有說明多久可以進行拍賣。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一條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的財產被查封、扣押、凍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及時進行拍賣、變賣或者採取其他執行措施。
第二條人民法院對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進行變價處理時,應當首先採取拍賣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九條保留價確定後,依據本次拍賣保留價計算,拍賣所得價款在清償優先債權和強制執行費用後無剩餘可能的,應當在實施拍賣前將有關情況通知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人於收到通知後五日內申請繼續拍賣的,人民法院應當准許,但應當重新確定保留價;重新確定的保留價應當大於該優先債權及強制執行費用的總額。
依照前款規定流拍的,拍賣費用由申請執行人負擔。
拓展資料:
民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一百三十四條規定,以下情況應考慮「不動產的所有權,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本法所稱的 『不可抗力』 ,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刑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條規定,對犯罪人的存款、有價證券、房產、收藏品等進行核實沒收、拍賣是刑法賦予人民法院的判決權利。以下情況應考慮「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
公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一條規定,以下情況應考慮「公司破產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查封 網路
Ⅳ 強制執行查封房子後走哪些程序、需要多長時間才能拍賣。
1、時間的問題你不要管,可能是錄入錯誤,基本上不影響案情;
2、查封了看對方是否還錢,不還就評估、公告、拍賣;
3、不管有幾個案子,哪一個案子先查封哪一個案子先受償,這是依據查封順序的。
Ⅳ 房子被銀行查封,法院多久會執行拍賣,我想自己
1、房來屋屬於不動產,第三次自流拍且不申請執行人不接受以物抵債的,法院應變賣,仍不成且仍不接受抵債的,法院可解除查封、凍結,將房屋退還被執行人。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對於第二次拍賣仍流拍的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規定第十九條的規定將其作價交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抵債。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債的,應當在六十日內進行第三次拍賣。
第
三次拍賣流拍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執行債權人拒絕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該不動產或者其他財產權抵債的,人民法院應當於第三次拍賣終結之日起七日內發出變賣
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沒有買受人願意以第三次拍賣的保留價買受該財產,且申請執行人、其他執行債權人仍不表示接受該財產抵債的,應當解除查封、凍
結,將該財產退還被執行人,但對該財產可以採取其他執行措施的除外。
Ⅵ 法院查封房產多長時間後進行拍賣
申請人可以催促執行法官的,先還要鑒定評估的。
Ⅶ 連帶擔保人,一套住房查封,法院能強行拍賣嗎
你是說你是連帶擔保人\有一套住房被查封\問法院是否強行;·拍賣\是可以拍買的\只要能查封\他就有拍賣想法\所以看來是馬上還款吧\否則拍賣了
Ⅷ 我作為擔保人,被判連帶責任,名下只有一套房產,能否被法院強制執行
可以強制遷出的,但是不能拍賣,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條 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
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8)連帶擔保人房產查封後多久拍賣擴展閱讀:
不能查封凍結的特殊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准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Ⅸ 我作為擔保人,被判連帶責任,名下只有一套房產,能否被法院強制執行
可以強制遷出的,但是不能拍賣,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條 強制遷出房屋或者強制退出土地,由院長簽發公告,責令被執行人在指定期間履行。被執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執行員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
被執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單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層組織應當派人參加。執行員應當將強制執行情況記入筆錄,由在場人簽名或者蓋章。
強制遷出房屋被搬出的財物,由人民法院派人運至指定處所,交給被執行人。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給他的成年家屬。因拒絕接收而造成的損失,由被執行人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六條 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9)連帶擔保人房產查封後多久拍賣擴展閱讀:
不能查封凍結的特殊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准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勛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文件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Ⅹ 法院查封房子後再拍賣房子需要多久,拍賣後原
通常查封到拍賣約一年時間,因為法院要走案件審理、裁決、選評估公司、評估房內產、選拍賣公司、拍賣房產容這一系列流程。
按照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四百八十七條規定: 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拍賣的時間一般也就是上述規定的期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