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在是按房產證上的日期算還是按我交契稅的時間算
規定是,來看房產證時間,或契自稅證明時間。哪一個滿2年,就視作你持有住房滿2年。所以,出售住房,需要你提供房產證和契稅證明,已經土地證。
一般都按契稅發票日期。有時候也看房產證日期,哪個滿兩年,就視作你持有住房滿2年。
個人購買住房計算房產是否二手房滿兩年免營業稅的方法:
1、以取得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按照孰前原則確認。
2、根據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購房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的開具日期或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按照孰前的原則確定購買住房的時間。
2. 關於購買起始時間:是按購房時間算起還是按房產證登記時間算起
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專間。
沈陽市規定屬,個人轉讓住房的購房時間,以房屋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明或稅務部門監制的銷售不動產發票上註明的時間,按照「三者孰先」原則確定,即哪個時間靠前,按哪個時間認定,這樣對購房人更有利。
(2)房產證是按什麼時間算擴展閱讀:
房產證是指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
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3. 房產證上的時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的
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期限實際上是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據土地性質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年,其起算時間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根據物權法規定,所有權為永久性權利,無時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就要及時去辦理續期,辦續期的具體處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4. 二手房交易滿兩年現在是按房產證上的日期算還是按我交契稅的時間算
應採取契稅和房產證上的日期「孰先原則」來判定。
5. 房產滿二年從什麼時間開始算
1、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按照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
以契稅票填發日期或房產證登記日期孰先原則計算是否滿2年。即若契稅票填發日期早於房產證登記日期,就以契稅票填發日期開始計算;若房產證登記日期早於契稅票填發日期;便以房產證登記日期開始計算。
2、已購公房
有三個時間:房產證填發日期、原始購房合同簽署日期、第一筆購房款的銀錢收據日期。這三個日期中,哪一個在最前面就按照哪一個日期計算房屋是否滿2年,但要查驗收據的章和購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據才有效(只要一個日期滿2年即可)。
3、繼承的房產
繼承房產可以按照繼承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
4、贈予的房產
直系親屬之間贈予的房產可以按照贈予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非直系親屬要按規定(上述第1、2條)計算房屋是否滿5年或者滿2年。
5、夫妻更名的房產
可按照更名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
6、遺失補證、破損換證的房產
遺失補證、破損換證的房產可以按照原房產證的時間界定是否滿2年。
(5)房產證是按什麼時間算擴展閱讀: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相關條款: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以下簡稱《通知》)的精神,經商財政部、建設部,現就各地在貫徹落實《通知》中的幾個具體政策問題明確如下:
1、《通知》第三條第四款中規定的「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填發日期。
2、納稅人申報時,同時出具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
即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早於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的,以房屋產權證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早於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的,以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
3、個人將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的住房對外銷售的行為,也適用《通知》的有關規定。
其購房時間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時間確定,其購房價格按發生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行為前的購房原價確定。個人需持其通過受贈、繼承、離婚財產分割等非購買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證明文書,到地方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4、根據國家房改政策購買的公有住房,以購房合同的生效時間、房款收據的開具日期或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
6. 發證日期是按購房合同時間算,還是按房產證上的時間算
購房時間是選取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當房屋產權證和版契稅完稅證明且權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哪個註明的時間早就選擇哪一個作為購房時間。
購房是指向房地產商或者其他開發單位購買商品住房,或者向其他房產業主購買二手住房,通過廣告、網路信息、房產中介等獲取房子的詳細信息,然後比對後決定購買。
(6)房產證是按什麼時間算擴展閱讀:
(四)個人購買住房以取得的房屋產權證或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作為其購買房屋的時間。
(五)個人對外銷售住房,應持依法取得的房屋權屬證書,並到地方稅務部門申請開具發票。
(六)對個人購買的非普通住房超過2年(含2年)對外銷售的,在向地方稅務部門申請按其售房收入減去購買房屋價款後的差額繳納營業稅時,需提供購買房屋時取得的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作為差額征稅的扣除憑證。
7. 房產證滿兩年從什麼時間算起
1、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按照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房產
以契稅票填發日期或房產證登記日期孰先原則計算是否滿2年。
2、已購公房
有三個時間:房產證填發日期、原始購房合同簽署日期、第一筆購房款的銀錢收據日期。這三個時間哪個在前面就按照哪個計算房屋是否滿2年,但需要查驗收據的章或購房合同的章要一致收據才有效(只要一個日期滿2年即可)。
3、繼承的房產
繼承房產可以按照繼承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
4、贈予的房產
直系親屬之間贈予的房產可以按照贈予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
5、夫妻更名的房產
可按照更名前的日期界定是否滿2年。
6、遺失補證、破損換證的房產
遺失補證、破損換證的房產可以按照原房產證的時間界定是否滿2年。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8. 房產滿五年是按照什麼算的,是房產證還是契稅票上的時間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建設部關於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2005〕89號)(以下簡稱《通知》):
1、《通知》第三條第四款中規定的「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是指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填發日期。
2、納稅人申報時,同時出具房屋產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且二者所註明的時間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則確定購買房屋的時間。即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早於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的,以房屋產權證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早於房屋產權證上註明的時間的,以契稅完稅證明上註明的時間為購買房屋的時間。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0]94號)的規定:
一、首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1、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稅率為2%;
3、所購住宅戶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稅稅率按照3%徵收。
二、二套房繳納規定如下:
購買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辦公寫字樓、商務公寓等),均按照3%的稅率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