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新婚姻法房產如何分割
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檢索離婚訴訟法院的對應案例可作為參考。
② 新婚姻法房產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此外,《解釋三》還規定,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視為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應認定該不動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這條解釋似乎把房子看的更理性,是誰買的就屬於誰似乎公平合理,未付出的一方不能不勞而獲。結婚前我買了一套房子結婚後你可以住,但不屬於你,離婚後一點沒你的份,看似殘酷不近人情實際也合情合理,那些喊冤的人純粹是承認了自己的弱勢。【詳細】
新婚姻法關於婚前房產分割的規定
婚前貸款買房屬個人財產 共同還貸可補償
條文: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的部分貸款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由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部分,應考慮離婚時不動產的市場價格及共同還貸款項所佔全部款項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動產權利人對另一方進行合理補償。
在采訪中,大多數人認為盡管婚前由一方貸款買房,但婚後實際是由夫妻雙方共同供房,完全將房產界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合理但不合情。吳衛義表示:「這種擔心顯然是多餘的,新法實際是保護了未付首付一方。」【詳細】
新婚姻法離婚按揭房產分割
房產系一方婚前購得,應將房產視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房產的增值依附於婚前所購房產產生,也應當屬於一方個人所有。但是房產共同還貸部分,也就是向銀行的借款應視為買房一方的個人債務,因此婚後不論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都是夫妻的共同權益的付出,還貸的部分中包含對方一半的權益,離婚時一方要返還給對方。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婚前財產,或雙方對此另有約定除外。
③ 新婚姻法房產分割
婚姻法明確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該不動產判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即婚前是由男方付的首付,無論房產證上是否是兩個人的名字,在離婚後法院只支持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剩餘首付部分為首付人所有。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婚姻房產如何分割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