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能否撤銷
可以注銷.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八條經依法登記的房屋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記簿記載的所有權人應當自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
(一)房屋滅失的;
(二)放棄所有權的;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條申請房屋所有權注銷登記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消滅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1)房產證如何撤銷擴展閱讀:
辦理流程的一般程序: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㈡ 房產證可以撤消嗎
是二手房交易時的撤銷嗎?可以的啊
比如給了首付,貸款沒下來,這些都可以主張撤銷啊。
新房應該就不可以了,只能交易
㈢ 如何撤銷房產證上的名字
如果是離婚的話,根據建設部《房屋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夫妻雙方憑下列專資料共同申請辦理屬該房的轉移登記手續:市房產交易產權登記申請表;原房產「三證」原件;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校驗原件);先生名下的離婚證復印件(校驗原件);離婚協議書原件以及登記機構認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資料。
最好親自到房產局問一下,畢竟不是一件小事。
㈣ 提交房管局的辦房產證手續可以撤銷嗎
這個不好撤,我們這里只要交齊資料一個小時出證這咋撤。要車也只能撤銷過戶。手續怕是來不及撤了。
㈤ 如何撤銷房產證上的名字
房產證去名字主要分為買賣、贈與等。須經共有人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去掉一個人的名字有兩種意思,一個是房產證只體現一個人的名字,但房產系夫妻共有財產,二是房產證只體現一個人的名字,而房產為該登記人的個人財產,與配偶無關。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1、買賣,2、互換,3、贈與,4、繼承、受遺贈。
5、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6、以房屋出資入股,7、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1、登記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4、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只體現一人名字但房產要轉為登記人個人財產的話。雙方拿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到公證處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將房產約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然後雙方帶上述材料及公證書去房產登記部門過戶,這時候因為公證書的約定,所以去掉一個人名字後,房產為登記人的個人財產。
房產證去名字一次性付款,先交定金,然後雙方去房管局去辦過戶,同時買方將剩餘房款打在銀行進行監管,最後過完戶,買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賣方到銀行取錢。
房產證去名字貸款買房,先交定金,買方將首期款交銀行進行監管,同時申請銀行貸款,等到銀行出具了貸款合同之後,買賣雙方才去過戶,過完後把過戶抵押的證明(房管局出具)交給銀行,銀行就可以放款了,此時買方到房管局取新房本(自己的名字),賣方到銀行取錢。
(5)房產證如何撤銷擴展閱讀:
房產是可以撤銷贈與的:
根據《合同法》第185條的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同時,根據《合同法》第186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 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贈與合同的撤銷權應在贈與物交付之前行使,
㈥ 房產證是否可以撤銷,何種情況可以撤銷
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25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內有權注銷房屋權容屬證書:
(一)申報不實的;
(二)塗改房屋權屬證書的;
(三)房屋權利滅失,而權利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屋權屬注銷登記的;
(四)因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房屋權屬登記不實的。
注銷房屋權屬證書,登記機關應當作出書面決定,並送達權利人。
㈦ 在民事訴訟中要撤銷房產證應如何處理
首先,撤銷權適用的不是訴訟時效,而是除斥期間,依照《合同法》是一年。
其次,除斥期間不適用中斷。
再次,你這個情況不屬於撤銷問題,應該是相對第三人無效的合同,建議你向法院請求宣告合同相對乙無效,這樣可以舉證證明訴訟時效。
《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八條 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條和第一百零四條第二款規定的「五年」為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㈧ 如何撤銷房屋抵押登記
一般辦理抵押注銷業務時首先您需要填寫一份《抵押注銷申請表》,同時要專提供《房屋所有屬權證》和《房屋他項權證》(兩證同時交原件)或《抵押證明》,注意的是申請當事人應提交有效身份證明。如單獨委託代辦的,另提交單位委託書和被委託人身份證明,委託書上需委託人蓋單位公章;私有房產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有經公證生效的委託書。單位申請辦理的以申請表中經辦人為准,不用另交委託書。然後直接到房管局抵押辦辦理。
(8)房產證如何撤銷擴展閱讀:
房屋和土地一並抵押的規定,只是為了解決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分屬於不同的權利人時的利益沖突,不是要強行擴張抵押權的效力。在因實現抵押權而拍賣抵押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時,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可以一起拍賣,但是,抵押權的效力不能及於未約定的部分,抵押權人對未約定的部分不能優先受償。
㈨ 什麼情況下可以撤銷房產證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有權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1、申報不實的;
2、塗改房屋權屬證書的;
3、房屋權利滅失,而權利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屋權屬注銷登記的;
4、因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房屋權屬登記不實的。
注銷房屋權屬證書,登記機關應當作出書面決定,送達當事人,並收回原發放的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公告原房屋權屬證書作廢。
第二十六條
登記機關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7日內應當決定是否予以登記,對暫緩登記、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通知權利人(申請人)。
第二十七條
登記機關應當對權利人(申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凡權屬清楚、產權來源資料齊全的,初始登記、轉移登記、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應當在受理登記後的30日內核准登記,並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注銷登記應當在受理登記後的15日內核准注銷,並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9)房產證如何撤銷擴展閱讀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機關依法直接代為登記,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1、依法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的房屋;
2、無人主張權利的房屋;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權利人(申請人)申請可以准予暫緩登記:
1、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證明材料的;
2、按照規定需要補辦手續的;
3、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准予暫緩登記的。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1、屬於違章建築的;
2、屬於臨時建築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因房屋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登記。
申請注銷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原房屋權屬證書、他項權利證書,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等文件。
㈩ 如何取消房產證共有人
法院判決可以單方面進行過戶,若是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到場,不收取稅費,辦內理人需帶產權證、有容效證件、離婚證、戶口本等。如果夫妻任何一方要在房產證上加名,都不收取稅費,只需要繳納工本費即可。
但如果個人所有的房產要變更為其他個人所有,則需要辦理贈與或是交易手續。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贈與公證書到房地產交易大廳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