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想了解一下怎樣推翻公證書和遺囑
需要有證據證明公證遺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推翻公證書和遺囑: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監護人代理申請辦理公證的;
(二)當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沒有利害關系的;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不真實、不合法的;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違背社會公德的;
(五)當事人虛構、隱瞞事實,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2. 請問在房產問題上,即使公正了,最後老人遺囑還可以推翻嘛
遺囑人要想推翻先前公證的遺囑,必須還要到原公證處撤銷公證遺囑,重新立新遺囑,否則遺囑人後立的其它遺囑的法律效力低於公證遺囑,也就是最後老人遺囑不可以推翻公證遺囑。
對此我國《繼承法》第二十條有明確的規定,如下:
1、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2、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准。
3、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從《繼承法》第二十條最後一款可以看出,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高於其它遺囑的法律效力,其它遺囑是不能變更推翻公證遺囑的。
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戶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遺囑人如果要變更或撤銷原公證遺囑,也必須由原公證機關辦理。
公證遺囑的主要內容:
①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住址;
②遺囑處分的財產狀況(名稱、數量、所在地點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③對財產和其他事務的具體處理意見;
④有遺囑執行人的,應當寫明執行人的姓名、性別、年齡、住址等;
⑤遺囑製作的日期以及遺囑人的簽名。
特別注意:遺囑中一般不得包括與處分財產及處理死亡後事宜無關的其他內容。
3. 能麻煩你告訴我,怎麼推翻《公證書》
撤銷公證書法院是不受理的,但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公證活動相關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二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起訴請求變更、撤銷公證書或者確認公證書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告知其依照公證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可以向出具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
第三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書所公證的民事權利義務有爭議的,可以依照公證法第四十條規定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債權文書的民事權利義務有爭議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受理。但是,公證債權文書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除外。
法院會認為公證機構有錯的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公證活動相關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
第四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提供證據證明公證機構及其公證員在公證活動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公證機構有過錯:
(一)為不真實、不合法的事項出具公證書的;
(二)毀損、篡改公證書或者公證檔案的;
(三)泄露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
(四)違反公證程序、辦證規則以及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行業規范出具公證書的;
(五)公證機構在公證過程中未盡到充分的審查、核實義務,致使公證書錯誤或者不真實的;
(六)對存在錯誤的公證書,經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申請仍不予糾正或者補正的;
(七)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強制性規定的情形。
4. 求助房產糾紛,公證能否推翻
公證內容違法,程序違法,或者和事實不符,可以要求撤銷公證
《公證專法》
第三十九條屬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並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5. 房子產權公證後能反悔么
公證給你相當於是你老公對你的贈予,不可撤銷,也就是說不能反悔。至於過戶,大概還需要你老公的配合,這個我不是十分清楚,你可以到房產交易中心去咨詢。
6. 公證書 能否推翻
「去公證處 拿了一份1983年的法院判決」「24年來 從來沒有見過」
公證書是什麼內版容還不清楚,怎麼推翻?「權關於她是不是你父親的女兒」法院判決是否有效還是由法院裁決吧!即便是姐姐她也許會放棄繼承遺產的,與你姑姑關系不大。在姐姐沒訴你要求分割遺產之前,你知道怎麼辦的。。。。
7. 老人名下的房產已公證給某個子女還能推翻嗎
不論是遺囑還是繼承還是贈與還是聲明,經公證的公證書如果本身不存在錯誤或公證程序虛假,是不可以推翻的。
要是已經過戶,就更不可以更改了。
8. 怎麼推翻公證
基本上公證書不可能推翻,公證書本身就具有法律效力,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