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個人房產稅如何徵收,徵收標準是什麼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回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答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⑵ 個人繳納房產稅怎麼繳
買的商品房是自住房,目前暫不需要交房產稅。(上海、重慶另有規定)。
一,版個人產權的房產,征權收房產稅的范圍如下:
1,房產稅目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個人產權的房產,在上述課稅范圍內,且是生產經營性房屋(如用於出租或生產經營),需交納房產稅。而非營業用的房產免徵房產稅。
二,計稅方式:
1,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
其中的扣除比例,各地不一。
2,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年稅率
三,法律依據:
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決定從當年10月1日起施行。
四,動態
上海與重慶進行了試點,對非生產經營性房屋(即自住房),也開始部分徵收房產稅。(上海為對新購房產者的所有房產按人頭減一定面積後征稅,及對非本地居民的新購房產征稅;重慶為對達到當地均價2倍至3倍的房產征稅試點可能擴大;也可能有新的法規出台。
⑶ 個人房產稅如何徵收
房產稅徵收還沒有正式方案,目前國內只有上海和重慶試點,主要涉及3個方面:1、徵收對象,主要針對新購住房;2、稅率標准,上海房產稅率0.4%-0.6%,而重慶市0.5%-1.2%;3、減免徵范圍,上海按套數和面積免徵,重慶按面積免徵。
個人房產稅徵收對象:
個人房產稅如何徵收問題中,個人房產稅徵收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個人房產稅徵收范圍:
個人房產稅主要是針對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不包括農村房屋。
個人房產稅稅收計算方法:
1、從價計征的計算: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後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2、從租計征的計算: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個人房產稅徵收稅率:
1、按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
2、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稅率為12%。但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於居住的,可暫減按4%的稅率徵收個人房產稅。
個人房產稅納稅時間:
1、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於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2、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於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3、納稅人委託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4、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5、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6、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個人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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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個人房產稅徵收的標準是什麼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內),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容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⑸ 上海個人房產稅徵收標準是什麼
房產稅復徵收對象為當年制度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住房,但「家庭人均建面不超過60平米」等6種情況可減免。下面小編來為你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徵收對象
徵收對象是指《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施行之日(2011年1月28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除上述徵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准。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⑹ 什麼是個人房產稅
個人房產稅是以個人所擁有的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的個人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後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據證券日報2010年7月22日報道,有消息稱,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個人房產稅試點將於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於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
個人房產稅,又稱房屋稅,是國家以房產作為課稅對象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對房產征稅的目的是運用稅收杠桿,加強對房產的管理,提高房產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配合國家房產政策的調整,合理調節房產所有人和經營人的收入。
個人房產稅如何徵收之房產稅的徵收范圍,其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在個人房產稅如何徵收問題中,個人房產稅徵收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⑺ 個人的房子要交房產稅與土地使用稅嗎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1986)財稅地字第8號)規定:十四、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因此,個人出租房屋,應按租金收入全額徵收房產稅。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24號)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7)什麼是個人房產稅擴展閱讀
土地使用稅是對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積定額徵收的稅。以土地面積為課稅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征,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稅類型。土地使用稅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征,非開征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征稅。土地使用稅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5倍范圍內加成征稅。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稅。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