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後房產證如何進行更名過戶
1、離婚判復決書或者離婚協議制書中有關於房產權歸屬的明確規定,產權管理部門即可按照權的分配予以辦理產權變更。需要攜帶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公安局門牌號碼通知,房屋權證書辦理更名手續。離婚房產過戶只收取變更登記的手續費,不額外收費。
2、在銀行同意的情況下,該讀者可以憑法院的判決書,進行更名。如果不更名,該讀者也可以繼續還貸供房,因為法院的判決會自始至終生效。
3、可以憑法院的判決書將還款人姓名由其前妻更成自己的,但要承擔轉按揭和房產評估的相關費用。從現階段來看,該房產不允許轉讓,除非供房者提前還款,方可交易。
B. 離婚後如何去掉房產證上的共有人
夫妻離婚,一般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其辦理房地產更名手續如下: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註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通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說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三、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四、離婚後更改房屋產權歸屬的征稅標准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征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
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因離婚需在房產證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簽訂協議,明確房子以後歸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繳契稅。
(2)房產證離婚後如何變更擴展閱讀: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權利人名稱變更和房屋現狀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1)房屋坐落的銜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發生變更的;
(2)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3)房屋翻建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房地產變更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
(1)變更登記申請書;
(2)身份證明;
(3)房地產權證書;
(4)證明發生變更事實的文件;
(5)其他相關文件。
房屋變更登記是指房地產權利人因法定名稱改變,或是房屋狀況發生變化而進行的登記。
如權利人法定名稱變更或者房地產現狀、用途變更、房屋門牌號碼的改變、路名的更改、房屋的翻、改建或添建而使房屋面積增加或減少、部分房屋拆除時,房地產權利人均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天內申請變更登記,由房地產權利人提交房地產權屬證書以及相關的證明文件辦理。
--房屋坐落的街道、門牌號或者房屋名稱發生變更的;
--房屋面積增加或者減少的;
--房屋翻建的;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要求分出自己份額權。按份共有人在不影響整幢房屋經營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額,否則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價補償。
(2)處分自己份額權。按份共有人對自己享有的份額有相當於單獨所有權的權利,對按份共有房屋中屬自己的份額可以按自己的意願進行各種處分,如出賣、贈與、拋棄等。
(3)對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額享有優先購買權。優先購買權,是按份房屋共有人在出賣自己份額時,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於其他人購買的權利。
按份共有人在出賣自己所佔房屋份額時,應預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只有其他共有人明確表示不購買,或者其購買的條件不為出賣人滿意時,才可以出賣給其他人,否則其他共有人可請求法院宣告該買賣行為無效。
C. 離婚後如何更改房產證名字
可以雙方憑身份證,復戶口本,離制婚證書,經過民政部門蓋章的離婚協議(註明住房分割細則,住房所有權歸屬),以及住房房產證。兩人一起到該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離異房產析產過戶,重新辦理一方姓名房本,就可以了,只要證件齊全,無需繳納契稅,析產過戶前提是,住房貸款還清,房產無抵押,無司法查封。如果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對於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的手續。
D. 離婚後房產證要更名過戶嗎,如何進行更名過戶呢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費用:
(1)、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
(3)、登記費80.00元;
(4)、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
(5)、工本費20.00元
對於離婚後房產證更名的費用,因為地區差異的影響,對於部分地區可能並不符合上面的情況。
此時,可以選擇咨詢當地的專業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解決離婚後房產證更名的問題。
(4)房產證離婚後如何變更擴展閱讀:
房屋過戶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E. 離婚後房產證要更名過戶嗎,如何進行更名過戶呢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於房產分割的離婚協議書(協議離婚時);
(2)、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協議離婚時);
(3)、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訴訟離婚時);
(4)、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房產證(訴訟離婚時);
(5)、離婚證及復印件;
(6)、房產證;
(7)、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手續有以下幾步:
(1)、協議離婚,簽訂離婚協議書的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50元登記費;
(5)、取證。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的費用:
(1)、契稅按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產價萬分之五。
(3)、登記費80.00元;
(4)、交易手續費百分之二(按產價);
(5)、工本費20.00元
對於離婚後房產證更名的費用,因為地區差異的影響,對於部分地區可能並不符合上面的情況。此時,可以選擇咨詢當地的專業律師,在律師的幫助下解決離婚後房產證更名的問題。
離婚後房產證更名是確保離婚房產歸屬的關鍵一步,因此,對於離婚時分到房產的一方,一定要即是去房產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變更房產證。必要的時候,也可以選擇找專業人士代理辦理此事,省事又沒有法律風險,及時保護自己的財產不受侵犯。
F. 離婚後更改房產證名怎樣辦理,及多少費用
首先要析產,步驟: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費內用500-1000不等;
(2)到交易辦理轉容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費用50元;
(5)取證,費用5元。
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
(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5)委託書。
登記費,80元;交易手續費,按照房產總額的百分之二收取;印花稅,按照房產總額的萬分之五收取;工本費,20元。
G. 離婚後,房產證是兩個人的,怎麼改為一個人的
可以以離婚協議和離婚證或者離婚調解書、判決書去房管局以離婚析產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