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後房產離婚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的出台,對婚後房產離婚如何分割,離婚時婚後房產怎麼分做了明確規定。具體情形如下:
(一)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情形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科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二)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情形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
(三)婚後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情形
根據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對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
(四)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情形
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應該屬於購房者一方的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認定以個人財產買房,需要證據的支撐。以一方個人財產購房的,需要證明購房款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特別需要保留認定財產屬於個人財產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五)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的情形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法官會按照實際情況判決哪方擁有房子,獲得房產的一方根據實際情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㈡ 我想和老公離婚了,婚後財產應該怎麼分配呢
和老公離婚了,婚後財產應該平均分配,可以參考以下離婚後財產法規:
根據《婚姻法》第17條: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㈢ 結婚後離婚房產怎麼分配
這個比較復雜,一般是平均分配。但法院也會考慮到雙方對購買該房產的貢獻。比如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就會考慮首付款一方多分。具體要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