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到房產交易中心怎麼辦理租賃問題
在網上下一份,制式合同!(房屋租賃自行成交版)
不用去房產交易中心,你和房東一起帶本人身份證和房產證去街道登記一下就可以了!
② 我是做房產租賃的~一直以來業績都不是很好,問下大家有什麼方法能提高成交率啊
首先你要先積累房源 客戶 可以加一些qq群 還有去網上的埠發一些房源 現在的網路找房比去門店找的多
③ 房子有租戶,如何交易
房子有租戶,購房簽約時,一定要讓房主出具租戶親筆簽署的《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書》。
一、什麼是優先購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以下情況,租戶的優先購買權不能行使:
1、房屋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的,效力要高於租戶優先購買權。
2、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的;
3、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後,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
4、第三人善意購買租賃房屋並已經辦理登記手續的
二、簽約時應該注意什麼?
1、要求業主提供租戶的《放棄優先購買權聲明》,租戶不配合提供的,業主應提前十五日向租戶發送《行使優先購買權的通知》。
2、關於租金的歸屬及押金的退還,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
3、關於交房時間,客戶能接受租賃到期後實際入住房屋。如客戶急需入住房屋,業主也同意解決租戶問題,應在補充協議其他約定處註明「甲方承諾在交房時間前清退租戶」。
??
三、未告知租戶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租戶如果沒有被告知房屋出售,也可要求業主賠償,但請求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業主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通知租戶或者存在其他侵害租戶優先購買權情形,租戶請求業主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要應予支持。但請求確認業主和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則不予支持。 即租戶的優先購買權未得到保障,不會影響業主與第三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
該內容只在北京適用
④ 大家好,我想問一下面對租房子的人我怎麼成交
建議:你可以將空餘的房子掛靠在房屋中介公司,由他們出面與租房客簽定正規租房合同,他們懂政策和有關租房規定,能保障你的合法權益,只是中介要收取一定的中介費,但減少個人上當受騙的麻煩之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