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配偶去世房產證怎麼辦
房產證上的人去世,其配偶 子女(包括親生子女 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專子女) 父母都為第一屬順序繼承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房產繼承過房手續時,這些人的名子都要有的,共同所有,如果有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可到公證部門辦理放棄繼承公證,然後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繼承是免稅收的。
原來是共有財產,但一方老人去世,去世方的財產就是繼承人共有了,如果只再加上配偶的名字,共有人得必須全部到場,也就是說另一老人要麼沒去世,要麼做繼承,不然是沒法辦理的。
㈡ 丈夫去世之後,房產證怎樣更名
一、丈夫去世後,房產證上的名字,不可以直接變更為妻子的名字,除非丈夫留有遺囑,丈夫名下的遺產由妻子繼承。
二、丈夫去世後,如果沒有留下遺囑,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作為丈夫的遺產,由丈夫的父母、妻子和子女共同繼承,這時,將房產證變更為妻子的名字,就侵犯了其它合法繼承人的權利,依法是不可以的。
三、承過戶流程
1、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2、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
3、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繼承法》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2)老公去世房產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一、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後才能發生。這是繼承的首要條件。
有的房產所有權人為了避免繼承人在日後可能會因爭奪房產而產生糾紛,在生前就將房產權交給繼承人,如分給某個或各個子女,這也是合法的行為,但這不是繼承,因為這時繼承還沒有開始,而是生前的贈與行為。
二、繼承遺產的人應當是被繼承人的合法繼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規定能作為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是繼承的第二個條件。被繼承人如果立下遺囑,將房產指定給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獻給國家、集體,這也是被繼承人處分遺產的方式,但這不是繼承而是遺贈。
三、遺產應當是被繼承人生前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這是繼承的第三個條件。有的房產是共有的,如常見的夫妻之間的共有,當一方死亡以後,並不是所有的房產都成了遺產。
這時,應當先將房產進行產權分割將屬於被繼承人配偶的份額(除有約定者外,一般應分出房產份額的一半)分割出來以後,再對遺產進行繼承。
㈢ 夫妻一方已經去世怎麼辦理房產證
已去世方的那部分算作是遺產,需要繼承。由有繼承權的人(配偶、父母、子女)協議好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經過公證,就可以到登記中心辦理登記。繼承人協商 後,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辦理登記手續。
可以參考以下法律知識,以便請求律師協助: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二條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㈣ 夫妻一方死亡房產證怎麼辦理
我認為,夫妻一方死亡,帶上死亡證明及身份證戶口本,購房網簽合同,圖紙,大登記,維修基金票據等相關手續,去辦理,不能辦理夫妻雙方不動產證,
㈤ 丈夫去世房產證怎麼換成妻子
因房屋繼承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
1、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90日內申請轉移登記。申請轉移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房屋權屬證書以及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等文件。
2、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權利人(申請人)申請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單位或者相關人的有效證件。代理人申請登記時,除向登記機關交驗代理人的有效證件外,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權利人(申請人)的書面委託書。
3、根據《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記機關依法直接代為登記,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
( 一 ) 依法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代管的房屋;
( 二 ) 無人主張權利的房屋;
( 三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老公去世房產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權利人(申請人)申請可以准予暫緩登記:
( 一 ) 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提交證明材料的;
( 二 ) 按照規定需要補辦手續的;
( 三 ) 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准予暫緩登記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應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 一 ) 屬於違章建築的;
( 二 ) 屬於臨時建築的;
( 三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㈥ 老公去世後,房產證是他本人的名字,怎麼分
老公去世後,房產證是他本人的名字,根據繼承法由第一繼專承人均分,如果有遺囑屬的,需要按照遺囑進行分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6)老公去世房產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知道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繼承人中無人知道被繼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繼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繼承人生前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通知。
第二十四條 存有遺產的人,應當妥善保管遺產,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爭搶。
㈦ 房產證夫妻一方去世變更怎麼辦理
不需要,只需要辦理繼承過戶,就可以。
繼承過戶
流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費用:
繼承房產的費用有
(1)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2)繼承公證費 80元/單 放棄繼承公證80元/人
註:繼承的房產再次轉讓出售時個人所得稅按照所得徵收20%,不過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購買超過5年的話就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而且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政策同樣適用。
(3)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房地產價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所需材料 ⑴公證處需要 原產權人的死亡證明、產權證復印件和所有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過戶基本一樣,只是還需要公證書一份。
註:繼承的難點在於公證所有的繼承人都放棄繼承,這樣就要求證明當事人即為所有繼承人並且都自願放棄繼承權。
㈧ 房產證上是夫妻兩個的名字,一方去世了,房產怎麼辦
房產證上是夫妻兩個的名字,一方去世了,按照繼承關系,進內行房屋部分產權繼承的。
㈨ 請問老公去世如何把房產證過戶到妻子
首先看住房是屬於丈夫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後共有,這個決定是繼承一半還是繼承全部。
死者死亡,先看遺囑,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繼承,
無遺囑,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媽,三方平均分配繼承。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選取配偶一人繼承,其他人簽署放棄協議,得到公證書,配偶到房管,辦理繼承過戶,就可以了。
(9)老公去世房產證怎麼辦擴展閱讀:
繼承過戶
流程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四、遺贈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不同,需要支付稅收。
費用:
繼承房產的費用有
(1)公證費 40元/平米*產權證面積
(2)繼承公證費 80元/單 放棄繼承公證80元/人
註:繼承的房產再次轉讓出售時個人所得稅按照所得徵收20%,不過只要是符合家庭唯一住房和購買超過5年的話就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而且個人所得稅退稅的政策同樣適用。
(3)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根據房地產價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
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
100以下5
101以上至1000部分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
2、所需材料 ⑴公證處需要 原產權人的死亡證明、產權證復印件和所有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復印件一套。
⑵房管局需要材料和正常過戶基本一樣,只是還需要公證書一份。
註:繼承的難點在於公證所有的繼承人都放棄繼承,這樣就要求證明當事人即為所有繼承人並且都自願放棄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