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兩年都沒有辦下來可不可以投訴
可以向法院起訴開發商違約責任。
房產證沒辦不下來的原因主要有四個:
一、開發商的證件和手續不齊全,如土地、規劃、建設、預售及竣工驗收等手續不完備。
二、違規用地、變更規劃、竣工驗收問題、面積實測問題、資金鏈問題、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被挪用、房企跑路
三、在辦理產權備案之後,開發商未及時向房管中心提交購房戶的辦證材料。
四、開發商未到房管中心辦理商品房產權備案手續。
開發商造成遲延辦證要承擔的責任:
1、《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條例》明確規定,開發商協助購房人辦理過戶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開發商以測繪、權屬登記遲延有第三方的原因為由抗辯非屬於開發商一方原 因,要求免責的,不應支持。
2、房產開發商取得權屬登記證是辦證的前提,在取得權屬登記證之前的遲延時間應歸責於開發商。辦備測繪、權屬登記之後,開發商應及時向業主披露具備辦證條件的情況,通知業主向自己繳交其他的辦 證資料,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拖辦房產證的違約金:
合同是雙方的合意,所以如果合同中對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包括起算日期、日利息、總數額等)已經做了約定,那麼業主就可以按合同的約定要求違約金,追究發展商的違約責任。不過,如果沒有約定就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計算違約金。
違約金計算開始日期分三種情況:
第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第二,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第三,若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參考資料:http://www.gs.xinhuanet.com/news/2016-03/26/c_1118450698.htm
㈡ 辦不了房產證怎麼投訴
開發商(超過)不給房產證向法院起訴,要求退房。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未取得房屋的產權證。根據法律的規定,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購房者在購房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超過一年以上仍然無法得到產權證,購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並且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賠償損失。
㈢ 購買了沒房產證的房子如何維權
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不可以買賣的,通常沒有房產證,無法證明房屋產權屬於誰,沒有房產證也不能房產過戶,因此不能房屋買賣的。是很難維權的。
二手房交易中,應遵循一般的流程,買賣雙方要先形成合意,即達成一致意見,再根據手續辦理過戶。具體來說,有以下幾個步驟: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㈣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怎麼維權
1、因前期手續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
2、 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麼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
3、 開發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主的分割產權證。
4、 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
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
㈤ 業主拖延不辦房產證如何維權
業內人士表示,業主可以先了解一下情況,此房為什麼辦不下證?
如果版此房存在不可逾越的權他項權,如抵押權以及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業主可以起訴解除合同,要求賠償損失。
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
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的事實。如果能夠辦理,而對方拖延不辦,業主則可以起訴要求辦理房產證,並依合同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㈥ 違章建築辦不了房產證怎麼維權
樓主您好
國家三令五申禁止違章建築,禁止各級政府越權開發
新政策版就是更加明晰的告訴所有違權建個人、單位、各級政府機構
小產權的房子就不能取得合法地位的
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中國實行二元制土地所有權結構,即國有土地所有制和集體土地所有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村宅基地屬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即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因此,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簡單的說,違章建築和小產權房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截止目前國家依舊禁止給這類房產辦理任何性質的證件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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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向哪個部門投訴
房產證的辦理需要開發企業主動向房屋登記部門提交申請和相關資料,購房內者可以根據購容房合同中的相關約定要求開發企業向房屋登記部門提交資料。如果買賣合同中對辦證時間有約定,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建議保留督促開發商辦證的證據。望採納,謝謝!
㈧ 買房子拿不到房產證怎麼投訴
首先,業主要查明雙方所簽訂的合同對房產證的辦理期限是如何約定的內,按照當事人自願原則容,只要雙方簽訂合同時對此已經達成一致意見,且不違反法律規定,這個合同條款對雙方當事人就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
其次,如果雙方簽訂的房產合同中沒有關於房產證辦理的相關約定,業主可依據法律規定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十八條中就對此有明確規定:
由於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而對於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因此,如果開發商逾期辦理房產證,業主可選擇協商或訴訟的方式,根據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來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㈨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如何維權
業內人士表示,業主可以先了解一下情況,此房為什麼辦不下證?
如版果此房存在不可逾權越的他項權,如抵押權以及違反國家有關強制性規定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業主可以起訴解除合同,要求賠償損失。
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
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的事實。如果能夠辦理,而對方拖延不辦,業主則可以起訴要求辦理房產證,並依合同向開發商主張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㈩ 因開發商的原因,辦不了房產證要怎麼維權
房產證拖延不辦主要有4種原因:
1、 因前期手續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
2、 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麼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
3、 開發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主的分割產權證。
4、 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
涉及到具體樓盤的原因,可以向武漢市房地產信息網查詢項目五證辦理情況,以及該項目的土地或房屋是否被抵押,再與開發商協調督辦。
業主碰到開發商不辦房產證的情況,協商不成只能起訴,讓法律去解決問題;如果業主勝訴了,開發商還是拖著不辦房產證,業主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