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辦理房產公證委託
一、證明法律行為1、證明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轉讓、買賣回及股權轉讓標的答額2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為0.25%,按比例收費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200萬元—1000萬元部分,收取0.2%;1000萬元—5000萬元部分,收取0.1%;5000萬元—1億元部分,收取0.05%;1億元以上部分收取0.01%。二,證明其他經濟合同標的額2萬元以下的,收取比例為1%;2萬元—10萬元部分,收取0.6%;10萬元—100萬元部分,收取0.4%;100萬元—300萬元部分,收取0.2%;300萬元—500萬元部分,收取0.1%;500萬元以上部分,收取0.05%。三、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2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四、證明收養關系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400元;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600元;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800元。五、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按受益額比率收費20萬元以下的按2%收取;20萬元—50萬元部分按1.5%收取;50萬元—100萬元部分按1%收取;100萬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最低收費200元
2. 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1)注銷的戶口;(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2、被繼承人單位版證明內容:(1)被繼承人的權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註明死亡日期);(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註明是否原配);(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7、被繼承人的檔案復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3. 房屋過戶如何辦理公證,房屋過戶的哪些情形需要公證
一、房屋過戶辦理公證的流程:
1、公證申請
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2、 公證受理
公證處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3、 審查資料
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異議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處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4、 出具公證書
公證處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準的格式製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二、房屋過戶需要進行公證的情況:
1、 繼承房產辦理過戶
繼承人在辦理房產過戶時,除了提供相應的材料外,繼承權公證書也是必不可缺的,所以繼承人應當先到公證部門辦理《繼承權公證書》。
2、 贈與房產辦理過戶
產權人如果要把個人合法的房產贈給自己的親朋好友,那就應當辦理贈與人的「贈與公證書」和受贈人的「接受贈與公證書」,或者雙方共同辦理「贈與合同公證書」,然後才能到產權交易中心辦理更名手續。
3、作為遺產分割的房產辦理過戶
首先遺囑要經過公證,並且在遺囑生效後,法定繼承人或遺囑受益人,在根據遺囑內容分割遺產時,對於協商簽訂遺產分割協議也需要經過公證,然後才能辦理遺產過戶手續。
4、 涉外和港澳台的過戶房產
該類房產的買賣協議必須經公證部門公證後,才能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手續。
三、辦理公證需要准備的資料:
1、當事人各方的身份證明,比如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護照等,如果是企業法人,那就需要提交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
2、涉及房地產擔保的,需提交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
3、涉及房地產權屬轉移的,需提交房地產所有權證明。
4、涉及房地產開發的,需提交土地使用權證明、國家有關機關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
5、涉及房地產預售、銷售的,需提交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等。
總之,不論是繼承,還是贈與,其實都需要經過一個重要的步驟,那就是公證。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4. 如何進行房產公證
房產公證的定義: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房產公證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產公證所需材料
1、申請雙方權益相關人的身份證明相關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房屋產權證(如未取得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
3、要求公證的協議書或合同;
4、公證人員認為必須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證申請
1、提交上述材料後,申請雙方權益相關人親自到公證處填寫公證申請表,提出公證申請
資料審查;
2、公證人員核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就協議或合同的內容詢問當事人若干問題,當事人配合公證員誠實作答,並在公證談話筆錄上簽字確認。(主要就是問對相關條款、內容是否清楚明白,協議的簽訂過程是否存在欺騙、誤導、強迫,並告知當事人協議簽訂後的法律效力及後果);
3、在公證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協議或合同簽字,公證完成。
三、進行房產公證的注意事項
1、房產公證必須本人親自到場,委託他人代辦將不被受理;
2、在准備材料時,協議書或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證人員審查和修改後,再行簽字;
3、當個人權益受到損害時,積極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5. 如何辦理房產公證
1、准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專
(2)與約定屬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2、填寫表格。
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核對信息
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簽名
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6. 如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您好,繼承公證需要帶兩個證明和兩個證件
1)到被繼承人所屬派出內所開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容
2)到死者所在單位(或者居委會、村委會)開具繼承人證明;
3)繼承人的身份證明;
4)被繼承的房產證或其他證明文件。
5)遺囑及遺贈撫養協議原件(遺囑或遺贈)
如果法定繼承人不只一個,而房產只過戶給其中一人的話,需要其他人的書面同意,表示放棄對房產的繼承。
7. 如何辦理公證委託書
近期准備賣房子,我妻子是產權的共有人,但是她現在在老家帶小孩,據說需要辦理公證專委託書屬。辦公證委託書是否需要我們兩個人都到公證處?還是只要她自己在老家辦理後郵寄過來就可以了?如果我買房的時候辦理商業貸款是不是也必須要我妻子到場簽字? 解答:按照《辦理房屋委託書公證的指導意見》第三條規定:委託人申請辦理房屋委託書公證,應當親自向公證機構提出,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從您咨詢的情況來看,如果是您親自買該套房產,那麼您妻子可以到老家的公證處,辦理售房委託授權書公證,授權您處理銀行解壓,簽署售房合同,辦理房產交易中心交易手續,物業、水電、有線電視等交接手續,代收房款等事務,然後郵寄給您。
若您買房辦理商業貸款,如果信用額度足夠不需要您妻子到場簽字。
8. 房產繼承公證書多久能拿到,如何辦理房產繼承
規定是來公證處接受繼承公證申請,源15天以內下發公證書。
2016年7月起,繼承住房取消了強制繼承公證,繼承公證是可選擇的。繼承人可以直接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住房繼承過戶手續。
《公證法》
第三十條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9. 如何辦理房屋買賣委託書公證
房屋交易是一件非常麻煩而又耗時的事情,如果我們作為交易當事人有事而無法親自交易的話版,就需要權出具一份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參加交易,這時候一份完整嚴謹的委託書可以大幅度降低我們的交易風險。這里,根據合同法關於委託書的規定我給大家簡單講解一下委託書的書寫規范;第一,要明確委託人及被委託人的身份信息,一般情況下要附帶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第二,要將委託事項書寫清楚明了,比如購買/出賣房產的位置、小區名稱、樓牌號等等;第三,委託許可權要寫清楚,是一般授權還是特別授權,盡量要寫清楚許可權項目,例如代為簽訂合同、代為辦理過戶、代為辦理銀行按揭、代為交付/受領標的房產等等;第四,委託期限盡量寫清楚,比如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委託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最後,在辦理銀行貸款或過戶手續的時候,根據銀行及房管部門的要求,還可能需要對委託書進行公證。
10. 辦理繼承房產公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一、房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二、房產繼承公證所需材料
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具體准備的詳細公證材料以公證員確定為准。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