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遺產(房屋)繼承糾紛,終法院判決雙方共有,用法院的判決書是否可直接辦理共有房產證
可以的。如果父母沒有留下遺囑的話,應當按照《繼承法》第10條規定,實施法定繼承順序。
一、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1)判決房產繼承如何繼承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2年。繼承權訴訟時效期限應當從繼承人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
繼承可以分為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其中遺囑繼承又分為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公證遺囑、口頭遺囑等,但不論何種遺囑都應當是立遺囑人真實意思的表示。
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書原件(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范格式);
2、當事人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3、如由委託代理人辦理,需提供委託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4、房地產權證原件(原外銷房需公證);
5、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一式兩份;
6、契稅完稅證(備查聯)及契稅完稅貼花原件,納稅後提交;
7、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原外銷房需公證);
8、繼承權公證書原件;
9、其他有關文件。
各地對上述需要提供的文件有精簡或不同要求!並基本免契稅。
② 房產繼承糾紛法院如何判決
你好,現實生活中,經常發生家庭成員因為繼承房產而引發的糾紛。如果各方協商不成,就要通過法院進行民事調解,那麼一旦發生繼承房產糾紛法院如何判決?希望以下內容能夠幫到你。
一、針對房產繼承糾紛,法院如何判決?
房產遺產繼承法律規定是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它是房地產轉讓中的一種方式。但這種轉讓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權或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行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關系。繼承是一種法律制度,繼承關系要在一定的條件下才能發生。
正常情況下,法定繼承是依照法律的規定,由繼承人按繼承順序、繼承份額進行繼承。《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生活中總有一些特殊的存在,比如繼子女、同居者等繼承問題,具體可以按照以下標准執行:
1、繼子女與養子女具有相同的房產繼承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十一條規定:繼子女繼承了繼父母遺產的,不影響其繼承生父母的遺產。第十九條規定:被收養人對養父母盡了贍養義務,同時又對生父母扶養較多的,除可依繼承法第十條的規定繼承養父母的遺產外,還可依繼承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分得生父母的適當遺產。
2、同居多年也享有配偶身份的繼承權
1994年後法律對以夫妻名義同居就有夫妻身份予以了否定。《繼承法》第十四條規定,對死亡一方盡了較多義務的可以適當分得遺產,其享有的不是合法繼承人的繼承權,而是繼承人以外的人,因互助產生的權利。
3、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遺產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二、房產繼承糾紛還有那些解決方式?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發生了房產繼承糾紛,可以通過如下途徑加以解決:
1、自行協商
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有利於家庭成員之間的和睦團結,由協商解決完全基於有關當事人的自願行為,因此處理後不會傷害彼此之間的親情,也有利於糾紛的迅速、徹底解決。由於以協商方式處理遺產糾紛,不需經過別人的調解,更無須訴諸法院,節省了當事人的人力、財力和時間。同時,由於協議是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的,因而能夠使糾紛得到徹底解決。在協商解決時,應把握以下原則:
(1)自願原則。因為不是法定的解決民事糾紛的必經程序,只有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情況下,才能用。
(2)合法原則。值得注意的是,當事人在協商處理繼承糾紛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利,對此不能按違法對待。
(3)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原則。當事人不得為達成協議,為了各自的利益而損害國家和社會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不受法律保護。
2、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在發生繼承糾紛後,如有關當事人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協議達成以後,各當事人都應當自覺遵守和履行。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再向法院起訴解決。
3、訴訟
繼承糾紛發生後,經協商不成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注意: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3條的規定,繼承糾紛不能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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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法院判決書下來,原告繼承房產1/16的份額,原告下一步如何操作
如果判決生效,被告不執行
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按照財產的價值份額繼承即可
④ 父親去世,房產繼承如何辦理
房產繼承是指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把被繼承人所遺的房產轉歸繼承人的行為。房產繼承過戶需要的手續:
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銷戶籍,辦理死亡證明;
二、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要到區或市公證處(原外銷商品房到市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房產繼承分兩種:一是遺囑繼承,二是法定繼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2、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
3、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
4、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需要繼承人的身份證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另需提交的資料:被繼承人所立遺囑(該遺囑必須是已公證過的遺囑,其他形式的遺囑由於無法認定其真實性,因此暫不予採納)。
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申請人是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申請人應當向登記機構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房地產權證書(原件)、 繼承權公證文書或者遺囑公證書和接受遺贈公證書(原件) 契稅完稅憑證(原件)
(4)判決房產繼承如何繼承擴展閱讀:
繼承所需費用
1、首先繼承公證費
要承繼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評估價的2%或按照受益額的2%收取較低不低於200元。
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
每一檔次標的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文件依據
1100以下(含100)5京價(房)字[1997]第419號
2101以上至10002.5
31001以上至20001.5
42001以上至50000.8
55001以上至80000.4
68001以上至100000.2
710000以上0.1
3、辦理房地產繼承過戶稅費
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
4、契稅
如果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交契稅;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稅1.5%。
⑤ 在多人繼承的情況下,拿到法院判決書後怎樣能順利地處理房產
如果已經取得法院的判決書,一方拒絕執行的話,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予以強制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 執行開始方式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 向上級法院申請執行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5)判決房產繼承如何繼承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 仲裁裁決執行
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一)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
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期限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
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通知與強制執行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⑥ 我父親已去世,原產權人是父親,我如何通過法院訴訟將房產繼承
房產繼承主要有兩種繼承方式:公證繼承與訴訟繼承。房產基本上是通專過這兩種方式獲得屬繼承公證書、調解書或者法院判決書後,再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
一般來說,如果繼承人之間沒有糾紛,法律文件齊全,急需辦理繼承手續的,可以優先選擇繼承公證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公證繼承的好處是出證時間會比較快。
如果繼承人之間分歧較大,無法協商一致;或由於繼承人年老體弱、居住在國外、外地等情況,自行去派出所或者單位取證困難的,建議聘請律師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如果繼承人之間沒有糾紛,對於取得繼承的法律文件也不迫切的,還是建議通過訴訟途徑辦理。現在很多法院有訴前調解程序,辦理流程順利的話一般在一個月到二個月之間也能辦理完結,調解結案的話,訴訟費用可以減半收取。
⑦ 有關法院已判決的房產繼承
如果你不辦理房產證那麼2年以後你對房產的得繼承就有問題了。中間很麻煩的!不辦理房產證就還是你父親的!小心以後辦不了了!到你們得房管局帶上身份證房產證和法院的判決一起過戶就行
⑧ 法院的繼承判決書下來後能否辦理房產證
可以。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如下:
1、房屋評估
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
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
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
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 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
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8)判決房產繼承如何繼承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繼承的合法財產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