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結婚後房孑登記在丈夫名下的有妻子一半嗎
婚後買的房屋屬於共有財產。這個不論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都是確定的。萬一離婚也是要內分割的。容
但不寫你的名字,意味著你老公有可能私下賣掉這個房子。而你只能對你老公尋求賠償。
房貸關鍵是看銀行那邊的借款人是誰,寫你老公就要你老公來還。如果你老公還不了,銀行那邊就會拍賣房產,而不是要你來還。
不過我印象中因為婚後買房涉及房屋共有關系,銀行怕處理起來有糾紛,應該會預先把法律關系做足,如讓你也成為借款人,或者先讓你寫一個同意銀行在你老公不能還款的時候拍賣房屋的文件。
『貳』 新婚姻法一方病故後妻子名下的房產,銀行存款作為遺產分割么
存款妻子留一半後為遺產再分割,房產要看怎麼來的什麼時候得到的
『叄』 拆遷房房產證可以加上妻子的名字嗎加上後房子有妻子的份嗎不是說新婚姻法出來了,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
當然可以加名,加了名字就有份。新婚姻法沒有規定只能寫一個人名字,共有產權人都要寫,沒有寫就不一定是共有財產(除非另有協議)。
『肆』 新婚姻法喪偶後的財產如何分割
1、由雙方父母出資抄購買的不動產襲,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3、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4、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伍』 現在出了新婚姻法之後,婚前房產證上加妻子和婚後房產證上加妻子名字有什麼區別
婚前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加名就視為贈與對方一半;
婚後的房產如果是共同財產買的,無論加名還是不加名都是要每人一半;
如果婚後用婚前財產買的房產,加名的效果和婚前個人房產加名是一樣的。
『陸』 在新婚姻法中,怎樣才能讓女友不花錢,而且假設以後離婚了,能讓她分到一半房子呢她說這樣才有安全感。
在購買房子上加上她的姓名,結婚與不結都有她的一半。或者貸款購房是結婚前後的事情。只要結婚付出的錢得到的都是一人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