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住60年之後還歸我嗎
現行的政策是商品住宅房使用年限是70年,屆滿70後可以向房產部門遞交延續版申請繳納部分費用就權可以繼續居住使用,但是現在全國還沒有那一套商品房過了70年所以具體的操作還是未知!
其實這個70年的使用年限是因為開發商所拿下建房的地皮國家根據使用用途批準的最高70年(住宅用地)在滿70年以後這塊地就又歸國家所有了,但是地皮上面的房子只要還在那房子就還是你的。
根據中國的發展和目前情況來看估計沒有那一套房子真會住到70年,要麼拆遷、要麼估計已經(你知道的)所以不必糾結70年以後還是不是自己的,實在糾結的話那就在還沒有滿70年的時候出售了!
㈡ 有房產證60年以後拆遷重建有補貼嗎
有房產證的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內共和國憲容法》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但是你的房屋是建在國有土地上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最高為40年。
如果到了土地使用年限,可以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
如果根據規劃需要,國家要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的,會對業主進行相應補償,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希望能夠幫到你,如果對你有用請採納
㈢ 房產證60年後怎麼辦
購買的商品房是擁有所有權,只要沒有出現質量問題就可以永久擁有,當時商品房說佔有的土地只有使用權,一般住宅的使用權是70年,到了70年後,只要房子不是危房,那就可以按照所佔土地面積繳納下一個階段的土地使用費,繼續居住這個房子。
1、證件齊全的房屋屬於私有財產,沒有時間限制,但房屋所佔的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
2、土地的使用按用途分為:居住用地、工業用地、商業用地、綜合用地,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綜合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50年,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從批地時間算起。
3、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如想繼續使用可以提前申請延期,審批通過,繳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可繼續使用。
(3)房產60年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房產證辦理流程:
1、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2、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3、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
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4、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㈣ 房產證有效期是60年。 60年以後。。房子要收回的嗎
房子只要不倒永遠是你的私有財產。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自動續期使用,需要根據國務院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但目前沒有收費標准
㈤ 我想請問房產證和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是一樣的嗎如果房是60年,而土地是70年,那60年後那房子還是我的嗎
房屋屬於私人來財產,是終身源所有,並可繼承的。
而土地屬於國家所有,你只取得了使用權,住宅所佔用的土地一般使用期限是70年,但要從開發商取得土地起算,你得到的是餘下的年限。
因此房屋產權永遠屬於你的,不過土地到期後要重新取得使用許可權。
按照目前比較傾向的意見,私人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延續似乎應該是免費取得的。
補充回答:到時候如果國家收回土地,是要根據拆遷補償政策對上地面的附著物進行賠償的。不過你能不能得到賠償金,就看你是不是可以再活70年了(我怕是不行了)
㈥ 房產轉讓協議書60年以後歸甲方還是乙方
房產轉讓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
房產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
工作單位: _____
住址: _____
身份證號: _____
房產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工作單位: _____
住址: _____
身份證號:_____
經自願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套房產轉讓給乙方,雙方就房產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協議書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房產的基本情況
轉讓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於_____,房屋結構為 _____ ,建築面積 __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廳、衛生間、廚房、陽台、及其附屬設施),實際使用面積 _____ 平方米。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產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_____ 元整,大寫(人民幣) _____ 。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分期支付。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全部鑰匙同時,乙方應支付購房款 _____ 元(大寫 _____);剩餘房款 _____元(大寫 _____)在甲方將房屋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後,在交付乙方房產證同時由乙方全部支付。甲方在收款時應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於本合同協議書生效之日起 _____日內,將上述房屋的全部鑰匙交付乙方,並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驗收,乙方如無任何異議,視為該房產情況符合本合同約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
第五條房屋過戶
房屋交付乙方後,甲方應當在 _____時間內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將該房屋的產權證辦理到乙方名下,辦理產權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集資、購房款、天然氣管道安裝費、壁掛爐安裝費用、物業管理費及其他應當交納的費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納或拖欠的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_____承擔違約責任;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_____%的違約金。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在約定時間內支付約定的購房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應付購房款的_____計算滯納金,逾期超過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全部購房款_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書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___年___月___日
㈦ 買公正房產權六十年,六十年後怎麼辦
一、我國房屋的產權性質中沒有60年」公正房「的說法,這里所指的60年」公正房「應該是產權已經過了10年的70年產權房產。
二、對於住宅70年產權到期後的規定
1、《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
(2)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2、《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三、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
1、定義:
(1)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2)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2、性質:
(1)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
(2)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四、房屋產權到期後的處理方式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3、用類似拆遷安置的辦法解決。
五、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㈧ 想買一套二手房,假如房子有10年房齡了,我買了之後產權還剩60年還是70...
商品住宅的使用年期不應該單獨按照房屋的房齡計算,應考慮土地使用權的剩餘使用年期綜內合考容慮。
在中國,住宅用地的最高使用年期是70年。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後,要進行房屋建設,這里就牽扯一個「建設期」,如2010年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權,使用年期70年,建設期為2年,2012年房屋竣工使用,那麼在2012年,土地使用權的剩餘使用年期就只有68年了。
房屋的耐用年期:鋼筋混土結構(包括框架結構、框架剪力牆結構、筒中筒結構等)為60年,磚混結構為50年。如2000年取得一宗70年期的住宅土地使用權,建設一幢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房屋,建設期為2年,2002年房屋竣工使用,在2002年,土地剩餘使用年期為68年,而房屋的壽命為60年。若該房屋2012年再次轉手(二手房),在2012年,土地已使用12年(2012-2000=12),剩餘使用年期為70-12=58年。房屋已使用2012-2002=10年,剩餘使用年期為60-10=50年。
㈨ 買房的時候都有期限,什麼50年,60年啊的!那這幾十年後房子是怎麼回事啊
正常你的房子是使用年限是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