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證一般是什麼時候才開始辦理
1.一般開發商剛開始賣房的時候都不能馬上辦理產權證。貸款並不耽誤產權證的辦理,貸款下來了,入住一年後也有還辦理不了產權證的。國家規定入住後90天內辦理。商貸也一樣。( 曦若若往)
什麼時候房產證辦理
2.(一)我國建設部《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因房屋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劃撥、轉讓、分割、合並、裁決等原因致使其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登記。 因此,房產證應該在買房後30日內進行辦理。
(二)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根據以上辦法制定了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的工作時限,但在實際工作中根據資料的多少盡量提速,可能10個工作日就能完成,也可能15個工作日才能完成。但一般會在30個工作日內將資料辦結(補充材料的工作日順延)。
(三)商品房的房產證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合同明確約定辦理房產證的期限。如果沒有約定的,那麼,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B. 開發商辦理房產證時間是什麼時候
開發商辦理抄房產證主要分為兩個環節,第一個是辦「大證」,即初始登記,第二個就是辦「小證」,即轉移登記。權屬登記通常先由開發商完成初始登記,之後才由各個買受人分別辦理商品房買賣登記。辦理初始登記須由開發商單方面提出申請,當商品房竣工後,開發商需將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建設工程符合規劃的證明、房屋已竣工的證明、房屋測繪報告等材料准備好,並提交給權屬登記部門,之後取得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的收件單,這時初始登記辦證的義務視為完成。辦理完初始登記後,開發商和業主需共同提出轉移登記申請,並提交登記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房屋買賣合同等材料,為業主辦理轉移登記是在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後的登記環節。另根據有關規定在辦理轉移登記前,業主應先繳納契稅和維修基金等相關稅費。最後按規定領取房產證即可。
C. 房產證的辦理一般是多長時間就可以辦好
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完畢。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
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3)房產證什麼時間辦擴展閱讀:
作為證書之一種,房產證具有以下顯著特點: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為原則。
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