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介扣押我房產證怎麼辦
中介沒有權利扣押房產證,起訴違約,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專種
(1)支付違約金屬.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損害賠償.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繼續履行.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其他補救措施.第一百一十一條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Ⅱ 開發商扣押領取房產證的手續
跟據您的描述我的意見跟樓上的比較接近,補充幾點供您參考!
1、您是全款購買的房屋還是貸款購買的房屋?如果全款購買的,開發商沒有任何理由扣押您的房產證。如果是貸款購買的,那麼您的房產要被扣押或者說抵押,也是應該在銀行那裡,因為您欠銀行錢,所以把產權證抵押在銀行,還完錢後將房本還給您。在03、04年的時候銀行還是有這種做法,現在的銀行一般都是把您的房產證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後,交還給您本人。現在如果在銀行,您也可以要求銀行這么去做,您就可以拿到房產證,還完錢後再去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2、您是否見過房產證原件?還是只是復印件?現在PS太方便了,所以看下房產證的真實性事有必要的,另外您當時購買房屋的契稅票,購房發票,公共維修基金發票等是否在手上,如果辦理房產證,這些票據都是必須具備的。如果這些票都沒有,那麼您的房產證真的值得懷疑。您可以拿您的復印件去房管局查詢下,您的房子情況是否在房管局已有登記備案,備案的是不是您的,房產證原件是否已經領取,您基本就可以知道您的復印件是否真實,這房子是否真的在您名下了。
3、您說的這種情況,以前新聞也有報道過,當時還沒有實行網簽,所以開發商把全款賣出去的房子,再用別的人名義購買辦理貸款,這樣開發商就可以拿到兩筆錢(您的現金和第三人的貸款,這種情況因為第三人是貸款需要抵押所以房屋產權是在第三人名下,而不是您名下,您的風險很大)用於周轉,您現在的情況跟這個就比較像,雖然開發商開始可能只是想周轉一下,但如果周轉不靈,您這個房子可能就會被銀行查封了,到時開發商沒有還款能力,吃虧的還是您。即使最後他們被定為詐騙,那錢想要回來估計也難了。
4、您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里,一般都有辦妥房產證的時間,您仔細看下合同。這是開發商的義務,如果至今辦理出的是別人的房產證,那就是還未辦理您的房產證,這是明顯的違約行為。
5、正常開發商如果出售前將整棟樓的產權作了抵押,該房屋是辦理不了房產證的,更辦理不了貸款,一般前期開發商會拿小區去做開發貸款,售樓基本完成的時候,因為已經回款,便會將開發貸款還上,然後幫業主們辦理房產證。如果沒有還清貸款,房產證是無法辦理的,銀行不會接受2次抵押的物品,所以更不可能貸款。出售完後開發商並不是所有人,他就更沒有權力拿整棟樓或小區去做抵押了,所以開發商跟您說的情況很反常,不符合邏輯!
綜合以上給您如下建議:1、先去房管局查下該套房屋確切的所有人,看看房管局登記備案的到底是不是您;2、如果是您的名字,那您可以去索要房產證,即使有貸款,銀行可以做了抵押登記將房本歸還給您;3、如果不是您的名字或者開發商不給您,您就看下合同辦妥房產證的時間,趕緊起訴開發商,今年政策多,開發商要抗不住,倒閉了,那就是贏了官司執行也是個麻煩。4、問問周邊的鄰居是否也有類似情況,人多些應該好辦些。來源南昌律師 http://china.findlaw.cn/nanchang
Ⅲ 房產證被中介扣押了拿不到怎麼辦
你讓中介出示合法的發票就行了 反正應該交的費用 都是有國稅和地稅的發票的 而且你最好跟中介一起去交 核實後 再說
Ⅳ 如何查詢房產是否被法院扣押
可以到大連的房屋產權登記部門(房產局或者房產產權管理處)去查回詢,只要是已經登記的答房屋,在那裡都可以查到產權歸屬、是否已抵押、是否被查封的有關信息。
查詢部門不是在檔案室,就是在法規處。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Ⅳ 我的房產證被開發商扣押了怎麼才能要回來
向法院起訴,或者自己破點財,到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補辦一個房產證
Ⅵ 公安機關如何扣押房產
你好!
是查封,在房屋門上貼封條,通知相關部門停止辦理該房產的轉讓、抵押等手續。
Ⅶ 關於房產證被扣押的問題
你們是產權房吧來,關於源房產商是否是同一個,與你的房屋產權證被人拿到銀行抵押沒有關系,也就是說不管房產商遇到什麼事情,你的權利不能得到侵犯,把你的房產證拿到銀行抵押沒有道理,你可以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一下該房屋檔案,看看是否有人冒充你的簽名做抵押,如果是做抵押時不需要你簽名,你的房屋現在可能還不在你的名下,這個時候房產商做抵押是不需要你簽名的,你看一下你的動遷合同是如何規定你的權利和義務的,如果雙方約定給你的房屋是產權房,你需要與房產商確實一下現在的情況,並且另外補充一份合同,詳細規定一下你的權利和義務,如果有困難,建議多聯系幾家與你情況相同的動遷戶,讓開發商賠償你的損失。
祝你好運。
Ⅷ 法律上房產可以用「扣押」嗎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章的規定,我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通常方法和手段有以下幾種:
一、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查詢是指人民法院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單位調查詢問或審查追問有關被申請人存款情況的活動。
凍結是指人民法院在進行訴訟保全或強制執行時,對被申請執行人在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單位的存款所採取的不準其提取或轉移的一種強制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凍結措施時,不得凍結被申請執行人銀行賬戶內國家指明用途的專項資金。但被申請執行人用這些名義隱蔽資金逃避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凍結。
凍結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的最長期限為六個月,需要繼續凍結的,應在凍結到期前向銀行、信用合作社等辦理凍結手續,否則,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解除凍結。
劃撥是指人民法院通過銀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單位,將作為被申請執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規定的數額劃入申請執行人的賬戶內的執行措施。劃撥存款可以在凍結的基礎上進行,也可以不經凍結而直接劃撥。
人民法院採取查詢、凍結、劃撥措施時,可直接向銀行營業所、儲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無需經其上級主管單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到被申請執行人住所地、被執行財產所在地的銀行、信用合作社查詢、凍結和劃撥存款,不需經當地人民法院同意或者轉辦手續。當地銀行、信用合作社必須協助辦理,不得以扣收到期貸款或貸款利息等任何理由拒絕和搪塞。拒絕協助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罰款,建議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給予紀律處分。
二、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民事訴訟法》第222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但應當保留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必須辦理。」在執行實踐中,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經常使用的一種執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緊密相聯的兩個執行措施,扣留是臨時性措施,是將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暫扣下,仍留在原來的單位,不準其動用和轉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如超過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該項收入交付申請執行人。
三、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被申請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查封是一種臨時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對被申請執行人的有關財產貼上封條,就地封存,不準任何人轉移和處理的執行措施。
拍賣是人民法院以公開的形式、競爭的方式,按最高的價格當場成交,出售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Ⅸ 中介公司扣押房產證,如何要回
您好 專業經紀人為您解答,首先不要透露你不願賣房,這樣乙方以及中介會版告你違約。也別透權露給中介你和租客續約,就說乙方已經違約,過了雙方約定的首付時間,已經耽擱你換房和急需用錢的時間,拒絕履行合同。在8月15日之前 只要中介沒有通過簡訊或者電聯方式約您付首付過戶對方就算違約。
Ⅹ 開發商扣押房產證怎麼辦
其實你跟開發商簽的合同,懂嗎?你可以起訴開發商,如簽了中介合同的話,看怎麼約定的,要中介去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