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屋糾紛怎樣維權
1、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准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3、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於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4、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並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於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築不當,影響他人通風、採光或者由於污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6、因違章建築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築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築物為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築妨礙他人通風、採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打房產官司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1)根據《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在提起房產訴訟時,應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圍繞這些訴訟請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證據。例如:因房屋質量問題向開發商索賠時,就需要提交購房合同、開發商提供的房屋質量保證書,房屋質量與合同及開發商承諾事項不符,給住戶造成的財產損失的客觀證據材料等。
(2)如當事人對法院一審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如果對二審判決仍然不服,可在終審(二審)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2年內提請再審;或者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的規定,提請檢察機關依法提起抗訴。
(3)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相應財產採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的規定,當事人在提起房產訴訟時,須在法律規定的2年訴訟時效期間內提出,以免喪失訴訟權利。
② 如果房地產商房子出現質量問題我們應該如何維權
你好,建議結合質量問題嚴重程度,從輕微到嚴重依次適用協商,起訴要求維修,起訴要求退房等不同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③ 發現開發商售賣給我們的房子有糾紛時,該如何維權
首先作為業主的我們在購房時如果遇到權益受損,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不同的糾紛處理方式也不同。一旦發現房子有問題,一定要保留證據。
第一個需要的證據要能夠證明買房當事人主體資格。如果買房子的是自然人,或者說個體,必須要有能夠證明身份的文件,如身份證、戶口本等有效證件。如果是企業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要主動提交如工商注冊登記以及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等材料證明資格。
第二個需要提交證明房屋買賣行為發生的證據。如房地產買賣合同、買房時開的發票或收據、或者貸款合同,分期付款的憑證等等。
在糾紛發生後一定要有搜集證據的意識。首先要保留好一切書面文件,比如我就喜歡留著收據,兩年前報的駕校由於各種原因沒有考完試所以就去辦理退款,有收據和合同才能退。同時我們可以主動與對方交流,引導對方留下書面文件,最好溝通過程全程錄音,到時候維權可以用得上。
如果雙方通過協商解決不了問題,就可以整理證據找律師起訴了。
④ 房子質量問題如何維權
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由於商品房是使用年限很長的商品,其質量直接關繫到買受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消費者在購買房屋時,一旦遭遇質量問題,可要求退房及賠償。然而哪些質量問題是可以退房賠款的呢?為了保護好自己的權益,購房者必須了解正確的維權方式。
房屋質量問題通常可分為三種情形,與之相對應,商品房質量問題的索賠問題也是不同的:
(一)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購房人在辦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續時,應要求出賣人出示該商品房的《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查驗該工程是否經驗收合格。如果出賣人不能出示該商品房的《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說明該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如果出賣人超過約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驗收合格,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房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但這里必須提醒購房人注意,委託核驗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且委託哪個機構來檢測買賣雙方須經協商達成一致,如雙方協商不成應申請法院指定檢測機構,否則單方委託的檢測機構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認可,其檢測結果則沒有法律效力。
(二)在保修范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
購房人在接受房屋時,一般要對房屋進行必要的驗收,這也是購房人應該行使的注意義務,經驗收後確信沒有質量問題再辦理入住手續。如果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應立即找開發商,要求對有質量問題的地方予以書面確認並加蓋公章,在對方解決好該問題後再辦理入住手續。如果在短時間內解決不了,應要求開發商承擔延期交房的責任,並索要書面憑證。房屋交付使用後在保修期內出現的一般質量問題,在未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下,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修復。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當由出賣人承擔。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購房人可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等,應由出賣人承擔。
(三)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是否屬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司法實踐中要通過實地勘察或鑒定進行綜合評定。
一是看房屋質量問題是否能夠通過修復解決,如果通過修復能夠解決,一般應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並可要求賠償損失;確實無法修復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二是經修復後是否仍然存在威脅購房人人身、財產安全的因素,如果該房屋經修復後仍然不能保證購房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購房人就要理直氣壯地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
三是經多次維修房屋仍然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干擾和影響了購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請求,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裁決。
⑤ 房屋產權怕有爭議怎麼提前維權
房子產權有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房內物品屬於私人財物,被對方故意破壞的,數額不大回的,也答屬於民事糾紛,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糾紛的。
屬於私人財物的房內物品,被對方故意破壞的,損失的數額達到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屬於犯罪行為,是要追究刑事責任的。受害者可以直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的。
下面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的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⑥ 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時 業主應該如何維權
但凡遇到重大節日,房地產商都會進行一些列優惠活動。這時候,購房遭遇房產質量問題,應該如何維權?
購房者可以選擇與開發商直接交涉採取和解協議,也可以到消費者協會投訴,又或者到法院起訴等。接下來筆者為您詳細介紹。
辦法一:與開發商直接交涉採取和解協商的辦法途徑
所謂協商和解,就是指當事人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著公平、合理解決問題的態度和誠意,交換意見、取得溝通,使問題得到解決的一種方式。這種方式具有及時、直接、平和等特點,對於較小的糾紛或講信譽的開發商來說,採用此種方式解決矛盾能獲得較滿意的結果。
購房者在直接找開發商協商和解時,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
一、准備好翔實、充足的證據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二、要堅持公平合理、實事求是的原則。在與開發商協商時,要闡明問題發生的事實經過,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時可指明所依據的法律條文,以達成問題的盡快解決。
三、要注意時效性。有些問題的解決具有一定的時效性,不要被開發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因此,如果在證據確鑿、事實明確的情況下,若開發商還故意推諉、逃避責任,購房者就要果斷地採取其它方式來求得問題的解決。
辦法二:到消費者協會投訴
協商和解不成,對購房者來說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是最優化的。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專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組織,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主要社會團體。因此消費者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向消協投訴,請求消協調解是最常見的方式,能夠較為順利、有效地解決糾紛。
消協調解的是購房者與房企之間的消費糾紛,主要是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時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權、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求償權、結社權、獲知權、尊重權、監督權等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與經營者之間發生的消費糾紛。消協調解消費糾紛不收費。
消協調解是在第三者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為依據,對消費糾紛當事人進行說服教育、規勸疏導,促使糾紛各方互諒互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協議,促使發生糾紛的當事人依法解決糾紛的一種活動。消協調解本著以下基本原則:(1)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2)在雙方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3)尊重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不得因未經調解或者調解不成而阻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消協工作人員與被調解人之間是民主的平等關系。
辦法三:找負責的行政主管機關
對於房子的質量問題,建委是主管機關;但是說到合同,則可以找工商局進行申訴。所謂行政申訴,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書信、走訪等形式向國家行政機關及其負責人反映情況、表達意願的行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爭議的,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購房者在購買房產遭遇損害時,可以向各級人民政府所屬的有關的行政部門申訴。有關行政機關在接到材料後,應當迅速進行調查,對開發商的違法行為,除責令其賠償購房者損失外,還要對其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辦法四:根據原先的約定仲裁
仲裁是指當事人自願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的一種法律制度。購房者與開發商達成仲裁協議,是通過仲裁解決爭議的前提條件。如果雙方當事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只有一方當事人請求仲裁而另一方當事人已向法院起訴,仲裁機構則不予受理。目前,在我國直轄市、省會城市和部分設區的城市設有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當事人有足夠理由不服裁決的,可以收到裁決書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辦法五:到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購房者手中掌握著開發商侵權事實的充足證據,並且通過一般的調解途徑不能解決問題的話,建議購房者請專業律師,就開發商侵權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購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是通過司法審判程序解決消費爭議的一種方式。也是最具權威的一種方式。它是針對前四種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的一種更有力度的解決方式。但相對於其他爭議解決方式來說,周期較長,程序也較為復雜,對此購房者應有充分的准備。
購房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消費爭議訴訟應符合下列條件:
1、提起訴訟的購房者應與所提起的爭議案件有直接的利害關系,即必須是購買、使用或接受服務中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及其他受害人。
2、有明確的被告。起訴時明確指出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經營者。
3、有明確的訴訟請求,有受侵害的事實及證據。
4、根據民事訴訟法確定的管轄原則,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這五個途徑沒有遞進關系,沒有遞進的含義,是平行的。購房者選擇哪一個都是可以的。
辦法六:其他途徑
如以上途徑無效,可以考慮訴諸媒體曝光,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推進維權進度。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8,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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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買房遭遇房產糾紛如何維權
在民商事糾紛爭議解決途徑中,訴訟和仲裁是我國兩種不同的司法程序,兩者在程回序上大體相同,但因管轄機答關不一樣,形式上會略有不同。首先是受理管轄,仲裁的管轄機構是各仲裁委員會,一件糾紛若要適用仲裁管轄的前提是雙方必須存在約定有效的仲裁條款,也就是說雙方必須明確約定如果出現了爭議,由某家仲裁委員會進行管轄審理,這樣才能適用仲裁程序。而訴訟管轄則無需約定,任何一方都可以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當然在合同糾紛中,雙方當事人可以就多個有管轄權的法院進行約定管轄。其次,仲裁裁決一裁終局,當事人不得上訴,而法院訴訟一審判決後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提出上訴,進入二審程序。在具體操作程序上,訴訟仲裁並無太大的差別,都是先立案、提交相關證據材料、被告/被申請人提交答辯狀、開庭、判決/裁決這一套程序,這套程序看似簡單,但其中所隱含的復雜細節難以估量,律師建議,如果大家沒有相關訴訟經驗,在訴訟之前一定要了解各項訴訟程序或者咨詢律師來進行應對,否則會產生較大的訴訟風險。
⑧ 房子要被拆遷怎麼維權
1、在拆遷之初,被拆遷人一定要關注和搜集拆遷人和政府部門頒發的文件。
其中包括:拆遷公告,拆遷地塊的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誰是拆遷單位,農村房屋拆遷資格證書,拆遷許可證,以及兩個內部文件(拆遷計劃、拆遷方案和銀行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證明)。其中,兩個內部文件需要通過提請政府信息公開或訴訟才能看到,還要關注通知甚至公開信,以及安置補償實施細則或辦法。
2、補償談判,必要時需錄音留作證據
在拆遷公告發布後,如果有拆遷公司找到被拆遷人洽談,被拆遷人要索要他們的授權委託書,讓他們出示工作證和拆遷人員的資格上崗證。因為拆遷人很有可能動用社會閑散人員恐嚇威脅被拆遷人。與拆遷辦工作人員溝通時,在必要時做錄音,「這些話可能作為將來協商談判取得重要補償的信息線索,有些被拆遷戶沒有固定證據,很難證明對方的口頭承諾」。
3、房屋評估,報告不符實際要求重評
而在評估公司人員上門時,被拆遷人也要讓他們出示相應評估公司的資質及上崗證件,在評估報告中「與房屋實際面積,裝修情況,層高不符的地方,要提出質疑,要讓評估人員詳細記載,必要時要他重新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