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集體房產證是什麼意思
我國現行的產權有國有集體和個人三種基本形式。集體房產證是房屋產權屬於特定集體所有的產權形式,包括企事業單位所有或同一樓盤的住戶共有。
集體房產證不能辦理按揭貸款,因為抵押物的產權並非貸款人個人所有。
㈡ 什麼是集體房產證
一整棟樓一個綠本, 產權屬於共有。
任何一個人不得變賣交易。
房屋所有權歸集體所有。(基本關於這個房子的都有發言權,集體商議才能出售變賣)
私下操作,不得上市流通。
㈢ 集體房產證是什麼產權
小產權
小產權房通常是指在中國農村和城市郊區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用於銷售的住房。由於集體土地在使用權轉讓時並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因此這類住房無法得到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而是由鄉政府或村委會頒發,所以也稱鄉產權房。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
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2013年12月,北京市國土資源局與北京市住建委聯合下發相關通知,堅決遏制違法建售「小產權房」行為。
購買風險
(一)法律效力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一般認定無效為原則。但也區分不同情況:
對於發生在本鄉范圍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的農村房屋買賣,該房屋買賣合同認定有效。
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的,如果取得有關組織和部門批準的,可以認定合同有效。
對於將房屋出售給本鄉以外的人員,未經有關組織和部門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實際履行或者購房人尚未實際居住使用該房屋的,該合同應作無效處理。
(二)房產轉讓
「小產權房」拿不到正式的房產證,因此並不構成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即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小產權房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即購買後不能合法轉讓過戶。其同時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響。
(三)政策風險
購買在建小產權房時,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交付房款後,如果相關部門整頓鄉產權房的建設項目,可導致部分項目停建甚至被強迫拆除。購房人會面臨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時索回房款的尷尬境地。
購房後如果遇到國家征地拆遷,由於鄉產權房沒有國家認可的合法產權,購房人並非合法的產權人,所以無法得到對產權進行的拆遷補償,而作為實際使用人所得到的拆遷補償與產權補償相比微乎其微。
(四)監管缺位
鄉產權房屋的開發建設沒有明確的規定加以約束,開發建設的監管存在缺位,對購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響。同時,開發單位的資質沒有,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後保修難以保證。
㈣ 集體房產證和那種房產證有什麼區別嗎能變普通個人的那種嗎。
集體房產證只是開發商有。個人房產證是每戶人家都有一個。可以變成個人房產證的那種。但是手續特別麻煩,需要集體房產證上的人自己去辦理變更。
㈤ 什麼叫集體房產證
集體房產證就是這證是集體所有,而非個人!象我們這里就有這樣的房產證:一棟樓就一本回房產證,(既賣答方戶主)要買房的和賣雙(戶主)方以簽定購房協議來定!這本房產證就是集體房產證就這一本!房產證與集體房產證好象是"父子"關系,集體和個人房產證不都是房產證!
㈥ 集體房產證是什麼產權
集體房產證當然是集體所有。集體房產證產權是沒有問題的,以後拆遷還是有的賠回償的答,現在集體房產證是不能再辦個人房產證的,另~集體房產證現在不能上市的了,就是說,你集體房產證不能賣買。居住是沒問題的。
還有就是一般沒理由開發商幫你們辦的是集體房產證。那要看你現在的房產整個項目是怎樣的。
㈦ 集體房產證和個人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1、集體產權房屋修建在集體土地上,不能辦理房屋土地使用證,不屬於私產,不能上市交易。這類房屋的修建是由區政府直接審批,不到房管局登記,居住者沒有對房屋的完全獨立產權,有的僅是農村集體房產權,即業內所稱的"鄉產權",鄉產權並非字面意義上由某一級政府頒發的產權,而是在某些鄉村裡,當地政府未經國家許可,便將村裡的土地交給開發商,並由其建設並公開出售的商品房。
2、個人房產證是購房者通過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依法對所購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的證件。即《房屋所有權證》,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房屋所有者憑證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產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共有權證,在通常意義上,房產證是房屋所有權證的簡稱,是由不動產登記機關發放的證明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憑證。
區別如下:
如果購房者在取得房屋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那麼他所購的房屋所有權處在一種未經法定形式確定的狀態,購房者不能取得如下權利:
1、不能買賣、置換、贈與、繼承、析產、轉讓不具有產權登記的房屋。如進行上述行為,也會因該行為違
反國家法律的禁止性規定而被宣布無效,法律不予保護無效的民事行為,各方的損失只能由各方自己來承擔;
2、無法設定他項權利。他項權利主要指抵押權、典權。按我國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實行登記制度,而登記的唯一憑證就是房屋所有權證,所以購房者無法通過房屋抵押來獲得貸款或承擔其它民事責任;
3、在房屋被拆除時無法按國家政策及相關拆遷法規獲得拆遷補償;
4、如因項目非法開發而無法辦理房產證,則購房者所購房屋有被強制拆除或被拍賣的風險,購房者將無法通過法律渠道主張自己的權利;
5、無法部分改建所購房屋;
6、在土地使用期限界滿時無法申請繼續使用該土地。
而商品房的居住者擁有以上所說的全部權利。
產生基礎不同
國家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和集體所有兩種。城市開發房地產均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農村則是集體土地所有與使用一體。農民申請修房均是在其范圍內審批的宅基地上修建,這種房屋是不納入城鎮房屋交易的范圍,其交易行為和結果不受保護!
沒有產權證
在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在這類土地上建造房屋,不用交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法律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外來者如果購買了這類房屋,並不能享有房屋的產權,而是居住使用權。
而通常的商品房,購買者享受的是完全獨立產權,有自己的房屋產權證。
㈧ 什麼是集體產權證
產權證不就是一些土地.房子啊什麼的,集體產權證就是所謂的土地權啊?房產啊回?還有答就.很多人合夥買的東西.這樣東西呢又不能買完以後每個人都有,就把這樣東西公證,公完證就每個人都有份了?這就是集體產權證了。
㈨ 集體房產證是什麼產權
這個是上世紀才有的了吧。。賣是可以賣。但是必須讓所有的人全部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