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般安置房多長時間能拿房產證
一般來抄說安置房通常需要5年才可以辦理房產證。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
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1)安置房多久能辦房產證擴展閱讀: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⑵ 安置房分房多久能辦房產證
這個就不太好確定了,很多方面的原因會影響這個時間的長短比如拆遷補償安置工作是否結案、安置房竣工驗收、土地手續、規劃手續等等等等吧都需要花上一定的時間去辦理
⑶ 安置房可以辦房產證嗎辦理房產證的流程
安置房可以辦房產證。
具體流程如下:
1、安置房所有權證。
2、被拆除房屋所有權證。
3、拆內遷安置協容議和已回遷安置證明。
4、查檔證明。
5、被拆遷人身份證明;如果被拆遷人是單位的,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被拆遷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委託人身份證。
6、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
7、安置單位法定代表授權委託書。
8、安置單位受委託人身份證。
(3)安置房多久能辦房產證擴展閱讀:
安置房主要優勢:
1、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
2、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戶型占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為多層建築
3、政府統建的房屋質量較為穩定;
4、安置房依託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周期吻合,升幅較快
更重要的是,這些安置房如果沒有產權,價格普遍會比市價低。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安置房的業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⑷ 安置房房產證多久能拿到
這個是不確定的,因為安置房的話不像現成的商品房一樣,立馬能夠入住,一般內都需要一些建容設時間的,可能是2到3年。
但是拿到房子之後,至於什麼時候可以辦理房產證,一般在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雙方會有明確的約定,是由被拆遷人來辦理,還是由拆遷部門來辦理?還是說由拆遷部門協助被拆遷人來辦理核實辦理,需要哪些材料,可能在補償協議中都會有明確的約定,所以按照協議約定來具體履行就可以了。
⑸ 拿到安置房多久可以拿到房產證
如果是回遷房,拿到房抄產證就可以過戶了。
如果是經濟適用房,有一定的年限限制,一般為5年,5年後就可以過戶了。
如果是小產權的房子,還需要補全產權,拿到ST的房產證才可以過戶。
如果是成本價的房子,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才可以過戶。
⑹ 拆遷安置房一般多久可以辦下房產證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主要有幾種情況,如果拆遷前這房子就是業主自有房,安置房辦出的產權證也是業主的,拿到產權證後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稅外,還需要交納一份土地出讓金。對於沒有產權證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產管理辦法》視為非法,但土地房產局不參與裁定。
如果拆遷前這房子是公房,住戶是租住的,該房就不能轉讓;如果是公房,業主已向單位購買,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上是業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轉讓,但也需要額外交納土地出讓金。
拆遷安置房必須由拆遷部門負責為拆遷戶辦理安置房的房產證,或者由開發商通知拆遷戶自行辦理房產證。辦理時攜帶房屋調配單、身份證等相關材料前往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具體的詢問拆遷組和當地的房地產交易中心。
山東泰安房產經紀人為你提供解答
⑺ 安置房房產證什麼時候能辦理
集體土地安置房規定房主持有滿五年之後,就可以申請辦理房產證。
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麼區別,屬於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安置房主要有幾種情況,如果拆遷前這房子就是業主自有房,安置房辦出的產權證也是業主的,拿到產權證後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稅外,還需要交納一份土地出讓金。對於沒有產權證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產管理辦法》視為非法,但土地房產局不參與裁定。
安置房辦理房產證需要證件:
1、安置房屋所有權證(收原件)。
2、被拆除房屋所有權證(收原件)。
3、拆遷安置協議及已回遷安置證明(收原件)。
4、查檔證明(收原件)。
5、被拆遷人身份證;若被拆遷人是單位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被拆遷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收原件),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6、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
7、安置單位法定代表授權委託書(收原件)。
8、安置單位受委託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積的還需提交投資發票或增加安置面積的相關證明(收原件)。
10、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收件窗口領取,當事人共同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