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寓產權40年,40年過後怎麼辦
不需要重新購買,補繳土地出讓金,產權將會自動存續。
1、我國《物權法》第149條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1、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
2、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
3、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1)房產四十年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一條
1、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
2、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並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3、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4、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
參考資料
網路-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網路-物權法
㈡ 房子40年產權 40年之後怎麼辦
40年產權的抄商住房,四十年後可以續費。
1、根據我國1994年出台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於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我國2007年出台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並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3、根據現有法律來看,很可能會由業主繳納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後也像住宅一樣自動續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繳費。
㈢ 商業產權40年,如果40年後呢那該怎麼處理
處理方法: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
(2)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3)房產四十年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產權年限:
1、土地使用權
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2、房屋所有權
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㈣ 40年產權房到期後怎麼辦
40和50年的房子產權到期後都可以續費。
房屋產權不同是因為土地專用途不同:居住用地屬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是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來延續使用年限。
㈤ 公寓滿四十年後怎麼辦
公寓產權40年是指房產的土地使用權為40年,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根回據《物權法》的規定答: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第一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㈥ 中國的房產有40年,50年,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
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6)房產四十年後怎麼辦擴展閱讀: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㈦ 買的房子產權40年 到期後怎麼辦
4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前,需要提前一年申請,經批准准於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內支付土容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房屋的產權是屬於產權人私人的,永久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權,至於交多少錢的土地出讓金,按當時的政策去交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