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夫妻間怎麼過戶給一個人
一般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只要憑結婚證原件去申請,夫妻之間可以任意在房產證上增加或減專少姓名,但僅屬限於夫妻雙方,房產證上不能有其他人的名字,手續費上海是500元左右。
之後雙方可以在離婚協議中明確財產分割問題。
㈡ 夫妻之間如何轉讓房產
夫妻間房產過戶有兩種情況:
1、婚姻存在期間
婚姻存在期間的夫妻單方名下房產需要過戶專給對方的話,需要雙方帶著屬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該過戶屬於共有財產變更,只要工本費,不需要交稅;
2、夫妻離婚後房產過戶
離婚後原來夫妻單方名下房產需要過戶的話,需要雙方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離婚證、離婚協議、過戶確權審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門辦理,該過戶房產也屬於共有財產變更,只要工本費,不需要交稅;
只是需要提醒的是,過戶的房產必須沒有貸款、不在抵押狀態。
㈢ 夫妻之間房產能買賣嗎
可以,你要是不需要貸款的話,可以夫妻間更名,只需要交個5元印花稅和80元工本費就行,要是貸款的話,就需要走買賣程序了,那樣會交營業稅(不滿五年的)和契稅/個人所得稅(房本不滿五年的話)/印花稅5元/房本工本費80元。其實建議你還是做抵押貸款得了,抵押貸款雖然利率會稍微高點,但總比你交這么多稅合適啊,抵押貸款是不需要交稅的。建議你最好是當地銀行信貸部詳細咨詢下。
夫妻共有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未經另一方同意房屋買賣合同有效 。夫妻共有房產一方擅自處分的,屬於無權處分,但是善意第三人基於對產權登記信息的信賴,訂立房屋買賣合同應予保護。婚姻法對此行為也有具體條文規定:第十一條一方未經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購買、支付合理對價並辦理產權登記手續,另一方主張追回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損失,離婚時另一方請求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要先搞清楚情況:房產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1、若是婚前:夫妻一方的名字出現在房產證和購房合同書上,購房時房產登記和購房發票都是一方的,算個人房產。可以自行買賣。
2、若是婚後:屬於夫妻共有財產,若購房合同上無明確分配比例,則平均分配。房產出售時必須雙方到場簽字或一方有另一方受理過的公正委託書,方可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㈣ 夫妻之間互相贈予的房產怎樣才能有效認定為個
您好,
要正確認定夫妻之間贈與房屋的性質,首先需要明確的問題是:
產權登記時間與夫妻共有財產的關系
《物權法》第9條第1款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16條規定,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第17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根據《婚姻法》第17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從上述規定看,物權法把產權登記作為取得房屋歸屬的根據,而婚姻法則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作為法定夫妻共同財產。
沒有變更產權登記,贈與是否成立?
夫妻一方把婚前或婚後房屋贈與對方,但未辦理產權變更過戶登記,其贈與是否成立?首先,應當明確,《婚姻法》第19條所說的,夫妻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是指依法成立的有效約定或合同。合同是否成立或有效,要根據合同
法及合同原理判斷。夫妻之間缺少生效要件或違法的約定,如三人同居協議等當然沒有約束力。夫妻贈與協議也是如此。其次,夫妻之間的贈與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判斷標準是合同法關於贈與合同的具體規定。根據《合同法》第186條第1款的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合同法》第187條規定,「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等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根據物權法的有關規定,不動產經變更登記才能轉移所有權。因而,贈與房屋在變更登記前可以撤銷贈與。
綜上,對於夫妻之間贈與房屋的認定,應分兩種情況,一:若已經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則房屋屬於夫妻共同共有,但是在分割時,一般也會考慮對該房屋的來源、出資情況及兩方的貢獻大小,綜合認定分割比例。二:若夫妻雙方只是口頭或書面約定將房屋贈與對方而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則贈與一方有權撤銷贈與,該房屋仍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㈤ 怎樣認定夫妻共同房產,共同房產如何界定
根據《婚姻來法》第十七條自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㈥ 夫妻間房產更名怎麼操作
您好,很高興為您服務
夫妻之間更名:
夫妻倆先去地稅局免稅(資料:雙版方身份證原件及復權印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再到國土局變更( 資料: 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雙方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地稅局開的免稅證明材料)→取證。
備註:
1、夫妻更名需紅本在手,若有抵押則需結清後才能更名。
2、夫妻更名需在深圳市不動產權登記中心預約〔房地產變更登記〕和〔領取不動產權證書〕兩個號。
3、時效最快五個工作日,可以上午地稅免稅,下午國土局變更,遞件後五個工作日領證。
㈦ 夫妻間要把房產證更名,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夫妻更名手續的前提是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手續時需夫妻雙方同時到場,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書》,具體提交的證件因房屋性質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提交資料如下:
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單位的證明,寫明因供暖原因允許將產權人變更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夫妻雙方寫變更申請並簡單註明理由;
結婚證復印件(核驗原件);
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夫妻雙方共有房屋的協議;
房屋所有權證;
房改房提供原購房契約復印件(核對原件);
屋所有權證附圖、登記表復印件。如果證中沒有圖的可不提供,登記表不復印原產權人姓名;
辦理夫妻更名手續只需提供房產證印花稅5元,其餘任何費用均不需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