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過戶後需要多久才能拿到房產證.我是買方
一、什麼是房產過戶?
房產過戶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得到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房屋產權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二、房產過戶准備資料
(一)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1、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
2、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
(三)房地產權利證書。
(四)有關機關的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
(五)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六)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的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七)非法人企業、組織的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
(八)劃撥、減免地價的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九)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的,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
(十)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
(十一)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
(十二)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
(十三)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十四)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的房地產調撥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三、房產過戶流程
(一)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
(二)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三)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四)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繼承分為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具體辦理程序又可以分為訴訟程序和非訴訟程序。繼承人對於遺產分割沒有異議,可以憑有關協議和證明辦理公正過戶手續;如果繼承人無法達成分割協議,或者對遺產權屬有爭議,則必須通過訴訟分割遺產。
㈡ 過戶以後幾天拿房產證
1、在一般情況從進交易中心起,也就是上下家材料進交易中心,交易過戶以及稅費繳納完畢,20天左右憑當天交易過戶完領取的一張收件收據,領取產證。
2、如果有貸款的話先要去銀行,銀行憑產證一般5-10個工作日放貸款給上家賬戶,下家之後就可以拿到產證,也就是有貸款的話25天到1個月左右,一次性付款的話20天左右。
(2)過戶後房產證多久出來擴展閱讀
二手房辦理產權過戶的環節:
1、簽約。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
3、交稅。買賣雙方按國家規定交納相關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目前主要包括: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契稅、印花稅、房屋交易管理費、產權登記費等。
4、登記。也就是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5、貸款,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還要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徵信,對雙方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6、領取產權證。買方領取房屋權證,付清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過戶
㈢ 房產過戶多長時間可以拿到房產證
材料都交給房產局的話,會有一個回執單,一定要在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專十五個工作日左右。稅屬金交清以後就在那裡排隊等著去拿新房產證。同時要要注意: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2.賣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話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房產證原件;如果夫妻雙方有一人無法到場的話,必須要先寫份委託書再去公正局公證,戶口本及復印件一份。3.買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戶口本及復印件,如果是單身的話,需要去市民政局開單身證明。材料都沒有問題的話,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㈣ 二手房過戶拿到房產證後 評估報告需要幾天出來
評估完到辦來好房產證一般需要4個工自作日左右。
全款購買和貸款購買需要的時間不一樣,各地有差異,具體情況如下:
一、全款購買,全程約7個工作日
1、看房,買賣雙方達成協議、支付購房定金:1天
2、房屋過戶,支付首付款:1天
3、交稅、領取新房產證:4個工作日
4、物業交割、支付尾款:1天
二、貸款購買,全款約20個工作日
1、看房,買賣雙方達成協議、支付購房定金:1天
2、提交貸款申請、簽署貸款合同:1個工作日
3、物業評估,第三方擔保:1-2個工作日
4、銀行審批:5個工作日
5、房屋過戶,支付首付款:1個工作日
6、交稅、領取新房產證:4個工作日
7、銀行領取貸款合同、房屋抵押登記:3個工作日
8、銀行放款給賣方、物業交割、支付尾款:3-5個工作日
㈤ 二手房孑已經過戶,新房產證多久才出,中途還有風險么
如果二手房子已經過戶了新房產證很快就能出來,在我們這邊一個月的時間內就能拿新的房產證了,中途沒有風險的。
㈥ 二手房過戶後多久可以拿到新的房產證
過戶的流程是:來
1,先去房源管局查詢房產證有無抵押債務,雙方身份證名下有沒有房子
2,房管局稅務窗口繳稅
3,買方去銀行資金監管
4,去房管局辦理新的房產證,大約三個工作日之後出證
5,取得房產證後,資金劃給賣方。
如果人不多,順利的話,最快四天完成。
㈦ 二手房過戶完後什麼時候可以拿到房產證
二手房過戶拿到房產證的時間原來是15個工作日,現在估計要1個多月、2個月都有可能都是不一樣的。
二手房交易的整個過程大致分以下幾個階段: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㈧ 二手房過戶後需要多久才能拿到新房產證
常規情況下10個工來作日買家就能源拿到新房產證,參看過戶流程如下:
1、買賣雙方商議好房價簽好合同後需要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買賣合同、過戶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網簽後交付房款,之後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出具新的測繪圖;
2、雙方帶著(1)所述材料,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託的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後按評估程序對所委託評估房屋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3、雙方帶著(2)所述材料,到稅務部門申請繳納契稅;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出具契稅單,繳納契稅;申請繳納(或減免)營業稅、個稅,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符合規定的出具納稅單(免稅單);
4、雙方帶著(3)項材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管部門審批核准後,繳費後買方取證。
㈨ 過戶以後需要多長時間才能拿到房產證
規定是,二手房辦抄理過戶手續,襲雙方當事人遞交材料證件提交過戶申請之後,房管部門在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可以辦理完畢新的房產證。
《房屋登記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
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