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要去哪裡辦理房產公證,怎麼辦理
房產交易中心
房產公證需要的手續:
(—)辦理房產公證手續要求: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2.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3.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二)房產公證辦理手續
1.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2.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3.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公證機構對申請公證的事項以及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按照有關辦證規則需要核實或者對其有疑義的,應當進行核實,或者委託異地公證機構代為核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依法予以協助。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房產公證流程:
第1步:當事人准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2步: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關鍵提示: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公證員的提問,公證員也會告訴當事人簽訂財產協議後承擔的法律義務和法律後果。
第四步: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② 如何進行房產公證
房產公證的定義: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房產公證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產公證所需材料
1、申請雙方權益相關人的身份證明相關材料,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房屋產權證(如未取得房產證,提供購房合同及購房發票);
3、要求公證的協議書或合同;
4、公證人員認為必須的其它材料。
(二)提出公證申請
1、提交上述材料後,申請雙方權益相關人親自到公證處填寫公證申請表,提出公證申請
資料審查;
2、公證人員核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就協議或合同的內容詢問當事人若干問題,當事人配合公證員誠實作答,並在公證談話筆錄上簽字確認。(主要就是問對相關條款、內容是否清楚明白,協議的簽訂過程是否存在欺騙、誤導、強迫,並告知當事人協議簽訂後的法律效力及後果);
3、在公證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協議或合同簽字,公證完成。
三、進行房產公證的注意事項
1、房產公證必須本人親自到場,委託他人代辦將不被受理;
2、在准備材料時,協議書或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證人員審查和修改後,再行簽字;
3、當個人權益受到損害時,積極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③ 房產委託他人辦理,公證手續如何辦理
辦理委託公證需要向公證機構提交的證明材料:
(一)委託人為法人
1.委託書(原件版)——公證機權構可以協助起草
2.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
6.公司章程(原件)——審查是否可以授權;
7.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即可);
8.委託事項所涉證明材料:如房產證、土地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9.其他公證機構認為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
(二)委託人為自然人
1.委託書(原件)——公證機構可以協助起草
2.身份證(委託人提供原件,代理人提供復印件即可)
3.戶籍證明(戶口本或者派出所開具的戶籍證明)
4.婚姻狀況證明(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對財產進行處分時需要
(1)已婚:結婚證
(2)離異未再婚:①原結婚證+②離婚證+③離婚協議/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
(3)喪偶未再婚:①原結婚證+②原配偶死亡證明
5.房產證、土地證
6.其他公證機構認為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
④ 如何辦理房產證公證
沒有房產證是不能進行產權公證的。
你說的該房產是否屬於婚前財產,要看購房發票和完稅憑證的日期是否在婚前。
如果是按揭貸款,婚後還貸形成的房產價值屬於共同財產。如果一次性付款購買,那就是婚前財產無疑了。
⑤ 辦理房產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房產公證需要的手續:
1、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薄等身份證明資料,若是公司法人,則需要提交營業執照;
2、涉及房地產開發的,需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工程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
3、涉及房產預售、銷售的,需提供房地產預售、銷售許可證;
4、涉及房地產所有權轉移的,需提供房地產所有權證明;
5、涉及房地產擔保的,需提供房地產所有權及使用權證明;
6、涉及繼承房產的,需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7、涉及遺囑繼承房產的,需提供公證機關出具的「遺囑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8、涉及贈與房產的,需提供「贈與公證書」,房產所有權證、契稅發票。
(5)個人房產公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是司法部門與建設部於1991年8月31日聯合下發的辦理房產公證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規定:
1、繼承、贈與房產,當事人應當先辦理繼承、贈與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行為,必須辦理公證,然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手續;
4、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本地其他房產事項必須公證的規定;
5、有關辦理公證和房產登記的程序事宜。
⑥ 請問房屋公證應該如何辦理
共有產權在按揭復貸款時都會制碰到的問題。
以一個人的名義按揭,就只能以一個人的名義訂合同、辦理房產證。
1、盡量以2個人訂合同、按揭、辦理房產證。
2、如一方不具備按揭貸款條件,應該在簽定購房合同前2人簽定共同購買協議,明確出資比例、還款方式、違約處理等條款,並辦理公證。
⑦ 房產公證需要帶什麼手續和證件費用需多少
第一步:當事人准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關鍵提示:協議書中雙方當事人的簽名和訂約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證員對協議進行審查和修改後,再在公證員面前簽字。
第二步:
親自到公證處填寫有關表格。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關鍵提示:委託他人代理或是一個人來辦婚前財產公證,是不會被受理的。
第三步:
公證人員核對相關信息。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第四步:
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
關鍵提示:至此,財產公證的辦證程序履行完畢
公證費用:
1、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於10元;
2、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人收金額總數收費:
(1)不滿1萬元的,按1%收費,但最低收費10元;
(2)1萬元以上的,按2%收費。
(7)個人房產公證怎麼辦理擴展閱讀:
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
主要內容
房產公證內容十分廣泛,主要包括:房產買賣合同公證、房產租賃合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商品房預售合同公證、房產繼承公證、房產贈與公證、房產侵害協議公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公證、確認房屋產權公證、涉及房屋的保全證據、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事務公證等。
房產屬於不動產,根據《公證暫行條例》和《公證程序規則(試行)》規定,房產公證一般應當由房產所在地的公證處管轄;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公證由司法部批準的辦理涉外公證業務的公證處管轄;涉港澳台房產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區司法廳(局)指定的公證處管轄。
《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是司法部門與建設部於1991年8月31日聯合下發的辦理房產公證的重要法律文件。《通知》規定:
1、繼承、贈與房產,當事人應當先辦理繼承、贈與公證,然後持公證書和有關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遺囑人為處分房產而設立的遺囑,應當辦理公證。
3、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產所有權轉移行為,必須辦理公證,然後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登記等行政手續;
4、各地房地產管理機關與司法公證機關可以根據本地情況,制定本地其他房產事項必須公證的規定;
5、有關辦理公證和房產登記的程序事宜。
除《關於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外,國家、地方在一系列法律、法規、規章中規定,如國務院《關於外國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規定》規定,辦理涉及房屋所權登記或轉移、變更登記手續的證件必須辦理公證。
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房屋拆遷的,補償、安置協議必須辦公證。代管房屋、有產權糾紛的房屋、在規定的期限內抵押人與抵押權人達不成新的抵押協議的房屋的拆遷,應當由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
城建部《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暫行辦法》規定,委託他人代辦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委託書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各專業銀行規定,涉及房屋抵押的抵押貸款合同或抵押擔保文件要經公證機關公證。
許多地方法規中也規定,私有房屋的繼承、贈與、析產、買賣、轉讓、抵押、租賃、商品房和住房制度改革中的職工住房的預售、買賣、抵押、轉讓、繼承、贈與、互換等,應當辦理公證。
作用
將公證納入房產管理活動體系,使公證成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對房產市場的培育和房產交易活動的健康發展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
(一)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真實性
民事行為的真實性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該行為確系行為人所為;二是行為人所為確系本人真實意思的表示。在房產交易中,交易人親自實施交易行為基本上沒有問題,即使出現問題也容易被發現和糾正;問題較多的是交易人的行為基於其對交易物的錯誤認識所為。
我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因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和因受欺詐而陷於錯誤認識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為非真實意思表示,屬可撤銷民事行為。
據此,房產交易中購房人基於房產商不真實的宣傳而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和受讓人因對房屋瑕疵不知情而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均不為真實意思表示。
而此類情況在目前房產交易中大量存在,只是由於大多當事人對法律不熟悉,誤以為自己已在合同上簽名蓋章,就無法改變既成的事實了,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交易行為的情況還不多。隨著社會法律知識的進一步普及和律師業務的進一步拓展,這方面的訴訟必將大量增加。
而房產交易如經公證,通過公證機構嚴格、詳細的詢問、告知、審查程序和證據提留措施,使交易人誠實、詳盡地交流相關情況,全面、具體地表達自己的意見,確保意思表示的真實性,能有效地避免此類問題的發生。
(二)公證可確保房產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房產交易涉及的法律較多,其行為不僅為專門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范,同時也為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繼承法、婚姻法和公司法等法律所調整。確保房產交易行為合法,難度最大的是保證交易行為不與任何法律規定相抵觸。
而絕大多數交易人不可能具有這樣高的法律水平。把公證作為房產交易的必經程序,讓具有全面掌握並正確理解相關法律規定能力的專業法律人對交易行為進行審查,可確保交易行為的合法性。
⑧ 房屋公證怎麼辦理
你可以讓你哥哥嫂子把房產證,發過來,然後你可以去離你學校最近的公證處,帶上身份證去辦理公證。也可以先給公證處打個電話,問一下具體的手續。他們會告訴你具體怎麼辦。
⑨ 辦理繼承房產公證怎麼辦理,需要什麼手續
一、房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凡領取《房地產權證》的房屋,當房屋的權屬人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就可以申請辦理該房屋繼承登記。
1、房屋評估:首先必須通過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市值評估。評估公司會根據房屋所處的路段、坐向、樓層、樓齡等重要因素,作出專業的價格分析和樓價評估,定出准確的物業市值價格。
2、繼承公證:申請人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領取繼承公證書。在辦理公證時,必須提供房屋權屬人的死亡證明書、合法機關出具的合法繼承人名單證明,以及原房屋權屬人立有的遺囑(如有遺囑),亦應提交遺囑原件。若部分合法繼承人自願放棄繼承權,必須出具放棄財產承諾證明。
3、房屋測繪:申請人須到房地產測繪部門申請辦理房屋面積測繪或轉繪手續,領取測繪成果或者附圖,以便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4、繼承登記:申請人持房地產權證、繼承公證書、房屋測繪等證明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繼承登記手續。填寫《房地產產權登記申請書》,並遞交上述資料後,辦案人員將收件立案受理,並核發回執。待一切資料審核後,即發放已更改權屬人的房產證明。
5、規定需遞交的其它資料:如涉及該房屋權屬等事項是法院判決、裁定或調解的,必須繳交法院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等。如該房屋經實地測繪,發現已經改建或存在違法建設的,必須提交規劃部門的報建審核書或處理決定書。
二、房產繼承公證所需材料
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
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單。
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
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
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
7、證明。在哈爾濱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8、繼承人或被繼承人的人事檔案或人事檔案復印件(通常為職工登記表或者是職工履歷表),復印件由檔案保管單位在每頁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或人事部門章,檔案內容應包括被繼承人的全部法定繼承人情況。如確無人事檔案,可提供派出所出具的包括被繼承人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籍底卡,由派出所蓋章證明。
9、證人一名(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要求:無親屬關系)。
10、如果有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形式遺囑的,提供遺囑公證書或者其他遺囑;
11、具體准備的詳細公證材料以公證員確定為准。
注意:全部法定繼承人必須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否則應提交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⑩ 房產公證,怎麼去公證處公證
一、房產公證的流程
1、准備材料
應攜帶以下資料:
(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簿等。
(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如房產證、未拿到產權證的購房合同和付款發票等。
(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
2、填寫表格。
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
3、核對信息
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當事人配合公證員做完公證談話筆錄後,在筆錄上簽字確認。
4、簽名
在公證人核對完信息之後,雙方當事人當著公證員的面在婚前財產協議書上簽名,公證完成。
擴展材料:
一、進行房產公證的注意事項
1、房產公證必須本人親自到場,委託他人代辦將不被受理;
2、在准備材料時,協議書或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證人員審查和修改後,再行簽字;
3、當個人權益受到損害時,積極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公證房產所需的費用
1、房屋的產權所有人是單身的,需要有單身公證證明,這個證明是房屋產權只屬於產權所有人自己,沒有房屋產權共有人。費用是80元。
2、房屋是繼承的房屋,需要遺囑的公證,公證費用是400元,不包含錄音·錄像的費用。法定繼承人需要公證自己與繼承房屋產權所有人的直系親屬關系,費用是100元、
3、夫妻房產在夫妻關系分裂的時候,需要將共有的房產析產到一方的名下時,需要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費用是400元。
4、夫妻需要確定婚姻關系維系之前的房產屬於個人的房產時,需要辦理婚前財產約定,費用是400元。
5、房屋是贈與的房產,需要公證贈與合同,費用是房屋評估價的2%,沒有達到200元的最低標准時,按照200元最低費用繳納。
6、房屋的交易金額達到五百萬以上的,公證產權轉讓的費用比例是隨著費用的增加,而不斷的降低的,從3%降低0.01%。
7、公證房產原來的產權所有人死亡公證,就是常說的死亡證明,費用是80元。
公證是房屋管理過程的一部分,是房屋交易的必要過程,能夠更好更快的實行房屋交易,以及交易人合法權益的保護具有促進和保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