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完房子辦不了房產證怎麼辦
開發商原因導來致房產自證辦不下來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協商解決
如果是開發商的原因導致不能夠辦理產權證的,又兩種方式來協商解決:一種是在一定期限內,購房者不退房,而開發商應該按日支付違約金;還有一種是購房者退房,開發商再支付一定的違約金。
大家在協商的時候,一定要記得帶上購房合同,找開發商協商要求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雙方分歧不大,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協議,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和最終處理方式,並由開發商對購房者進行賠償。
(2)發律師函
如果說協商未果的話,大家可以委託律師向開發商發律師函。律師函主要是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催促開發商積極主動承擔責任,積極解決辦不了房產證的問題,發律師函比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最終還是需要提起訴訟。
(3)提起訴訟
如果經協商和發函,開發商拒不解決問題的話,那麼購房者就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②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怎麼辦,不辦理房產證如何處理
現實中,很多開發商會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由其代購房者辦理房產證並且收取一回定費用,還會要求購房者答在購房合同外另簽一份委託其代辦房產證,並同意入住前將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交給開發商的委託書。此種做法是開發商減輕自己風險、增加購房人負擔和風險的不合理做法,購房者可以拒絕。
③ 買了房子如果不辦房產證會怎樣
首先,根據《物權法》的有關規定,不動產發生物權變動的,應當登記,未經登記的,不發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說你買了房子之後,要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如果沒有辦理,房子還是不屬於你,你只是對賣方享有債權,即要求賣方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的權利;
其次,沒有辦理房產證,那麼房屋還是登記在賣方名下,賣方可以將房子出賣給其他人,並辦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那麼房屋就屬於他人的,他人可以要求你搬離房屋,並交還房屋,而你只能向賣方要求返還購房款及賠償損失;
最後,如果所購買的房屋不能辦理房產證,那麼需要看是什麼原因,如果是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那麼非本村村民是不能購買的,如果是本村村民,那麼可以購買,但建議變更宅基地使用權人,變更不了的,購買房屋應經村集體同意。
附:
1、《物權法》第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e79fa5e9819331333363376431照前兩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