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品房和安置房 房產證上有什麼區別
安置房與商品房的六大區別:
區別一:安置房相對於商品房來說質量比較低
安置房往往建設利潤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築商往往能偷工減料就偷工減料以增加利潤。加上職能部門監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氣,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質量不如商品房。當然,也有比較負責的或者示範工程之類的,質量相對較好的安置房,但是不多,能碰上算是中彩票了。
區別二:相對於商品房安置房大部分是不屬於完全產權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而商品房是完全產權,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土地性質是出讓,也就是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後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當然,目前安置房交易並沒有要求這樣,但法律規定是要繳納的,所以,一但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區別三:安置房交易時間受限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時間限制,也就是規定在幾年內不得上市轉售。商品房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只要是您買到的已經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過,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許轉售的。
區別四:安置房是否可以交易取決於開發商時候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的,因此與購買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開發,開發商取得土地是通過出讓方式)是有區別的。但拆遷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並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開發商是否對安置房進行產權登記。
區別五:安置房相對於商品房的使用用途來說受到了一定限制
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的規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區別六:相對於商品房來說安置房享有的權利較為不全面
商品房的買受人一般享有該房屋的全部所有權包括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買受人可以將此房屋依法轉讓、出租、抵押、贈與以及繼承,甚至可以依法出典。這是因為買受人依法取得了該房屋的所在位置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土地上坐落房屋的所有權。商品房於其他類型的房屋相比在價格上要高出許多,因此買受人對其享有的權利也相應的全面。
B. 商品房的五證是哪些與房產證有什麼關系
商品房的房產證與不動產證在權屬方面沒有區別,僅僅是樣式不同而已。
C. 商品房房產證和安置房房產證有什麼區別
安置房有房產證嗎?安置房分為兩類:一種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回價商品房,房產屬答個人所有,但五年內不得上市,五年後可辦理房產證;另一種是房產開發公司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與一般商品房沒有區別,可自由上市,房產證也是肯定有的。
D. 商品房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能拿房產證
首先商品房要有《國抄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方可辦理房產證。
另普及下青島市房產證辦理所需文件:
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
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如果購房人已婚則需攜帶①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婚姻證明原件復印件③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如果購房人未婚,則需本人到場,攜帶①身份證原件復印件②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復印件③單身證明;(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購房者在異地則到公證處辦理,購房者在國外則到大使館辦理)。
E. 商鋪的房產證和商品房的有什麼區別
1、產權性質
商品房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個人、外國公司)向政府機關單位租用土內地使用權期限40年、容50年、70年開發的房屋,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
商鋪是專門用於商業經營活動的房地產,是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交易、服務及感受體驗的場所。廣義的商鋪,其概念范疇不僅包括零售商業,還包括娛樂業、餐飲業、旅遊業所使用的房地產,盈利性的展覽館廳、體育場所、浴室,以及銀行、證券等營業性的有建築物實物存在的經營交易場所。
2、國有土地使用期限。
商品房使用年限是70年
商鋪是40年
3、限購與否
商鋪不限購
商品房限購
F. 商品房的房產證與不動產證有什麼區別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區別:不動產統一登記是將原來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等多個內部門的不動產容登記職責整合到一個部門,核發統一的不動產權證書。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別:原本,購房者買房後辦理產權證,需要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登記開始後,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合二為一,統一登記到不動產權利證書上,也就是說,兩證變成一證。《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從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今後,包括集體土地、房屋建築所有權等在內的十類不動產將在全國范圍內進行統一登記。「房產證」將逐漸換發成「不動產證」,如果全國全面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將對樓市進行全面摸底。其實除了《房產證》,還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權證》、《他項權證》、《林權證》、《海域使用證》等證書以後都不再頒發,將統一頒發《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
G. 房產證什麼樣子的圖片
房產證的內容:
1、紅色的封皮,上面印有國徽,下面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版字樣;
2、第一頁正權面有房產證號,印花稅票,以及編號;
3、第一頁背面是你房屋的信息,比如地址,產權人,面積,是否抵押等;
4、第二頁正面是空白的備注或者附記;
5、第二頁背面是你房屋的平面圖和測繪報告;
(7)商品房房產證什麼樣擴展閱讀: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