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房產怎麼分配
離婚房產的處理首先要看您雙方是否可以協商一致,如果對處理結果可以達成一致意見的話,按照您雙方都同意的方案進行處理即可。其次,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話,在實踐中有以下幾種常見情形:
(1) 雙方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無論登記在一方還是雙方名下,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房產證或是通過其他協議對於產權比例進行約定的話,按照雙方約定的進行處理。
(2) 一方父母全款出資購房,房屋登記在出資方子女個人名下的話,除非有其他協議約定房屋產權,此時房屋屬於登記一方的個人財產。
(3) 一方婚前首付的房屋,登記在首付方個人名下,婚後由首付方或是另一方還貸的話,此時雖然房屋仍舊屬於首付方的個人,但是針對婚後還貸部分及其所對應的房屋增值,您需要補償給對方。
(4) 一方婚前全款購置的房屋,婚後過戶到另一方名下,此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一般會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平分。
(1)房產離婚怎麼分配擴展閱讀: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② 婚前房產離婚後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復全部制房款,婚後才辦理的房屋產權證,離婚時房屋分割分析如下:
《婚姻法》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同時規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這種情況又細分為兩點,一種是婚前取得了房產證,另一種是婚後取得房產證。如果是婚前取得房產證,那麼該房屋無疑是婚前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如果是婚後取得產權證,同樣屬於一方婚前財產。因為產權證雖然是物權憑證,但並不意味婚後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關鍵看出資情況。
(2)房產離婚怎麼分配擴展閱讀:
婚後共同買房型
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買房,共同還貸,並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分割如下:
首先,要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婚後購買的房產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③ 婚前共同買的房子離婚後怎麼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回有權人的房產證答,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
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