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土地他項權證有效期幾年
《土地他項權證》是土地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版利人的法定憑證。土地他項權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實際上是債務清償期,時間長短是依債務期限而定。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
㈡ 房產他項權證多長時間能辦好需要什麼手續
房管所出現場後7個工作日,就能下來他項權利證。帶著身份證填房管所給的表就可以了。
購房戶一般的在開發的公司的購買了新房之後的,並是辦理了按揭貸款的,現在的房產證辦理下來也會是需要轉現房拉進行一個抵押的。是以預購的商品房來設定預購的商品房的抵押權預告登記(按揭貸款抵押)的,當購房的戶辦理房產證後,由房屋的登記機構(縣房產局)將預抵押登記轉變為現房抵押登記,並向抵押權人(貸款銀行)頒發《房地產他項權證》。
辦理他項時間及流程如下:
1、帶上產權證與抵押權人一起到房管局;
2、在抵押的窗口裡面先去排號;
3、把你的產權證,身份證是要提交到櫃台的,抵押權人的提供的資料;
4、辦理好他權(當時辦理好);
5、工本費80元。
房屋他項權證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㈢ 房屋他項權證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一點抄都不要擔心。
他項權證的襲期限不是什麼「有效期」,是債務清償期。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
你有這個房子的抵押權,就說明你是這個房子的第一債權人,有第一受償順位。
法院如果已經查封了,應該會有債權申報公告的,你不一定要等公告,先去法院一趟,和主辦法官說明下你的情況,這樣就不會漏了。其實你有他項權證在,法院也是不會漏的。
㈣ 房屋抵押他項權證有效期是多久,需要辦理注銷嗎
只是超過2年後沒有抄了向法院主張襲權利的權利,但是沒有經過防偽登記結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抵押權就一直存在。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一)主債權消滅;(二)擔保物權實現;(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房屋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so日內申請注銷登記。」《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巧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抵押登記。」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抵押權的注銷與抵押權的設立是相對應的,即權利因登記而產生,因注銷而消滅
㈤ 土地他項權證有效期是多少年啊
按的理解,土地他項權證不是能辦理幾年的問題,而是用土地使用權用於質押或內其他用途等容,質押銀行給貸款或其他用途期限多少年,那麼銀行就擁有質押的土地使用權多少年。舉個例子,們做房貸,貸25年,那麼的房產就被抵押給放貸銀行25年,放貸銀行擁有的房產他項權25年,如果提前還清貸款,從還清的那時起,就可以收回房產他項權證。
他項權證是債權人或其他利益方對的房產、地產擁有的他項權如追償、拍賣等。
㈥ 房屋的他項權證有一個抵押期限,是不是期限一過抵押物就失效了
不是的,抵押權並不因抵押期間過期而消滅。
在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間對抵押權的存續並無法律效力,對貸款抵押中的不同抵押物和抵押年限分別設定不同的抵押率,貸款起止日期為2007年10月25至2008年10月24日,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的兩年內.抵押物的權屬證明的真實性,債權行都可行使抵押權.做好抵押物的評估管理工作,抵押仍然有效,防止由於抵押物市場價值劇烈波動而造成的抵押落空,對同一筆貸款僅需要辦理一次抵押登記。
同時要隨時密切關注抵押物的狀況和變化.抵押物的保值性和變現性,要求企業在保險合同中明確債權行為第一受益人,抵押權並不因抵押期間過期而消滅,還應關注,除注意以上因素外。盡可能選擇保值性強: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應及時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追加抵押物或提供其他類型的擔保,採取土地最高額抵押方式。
從實踐操作中,銀行保存的他向權證中列明了抵押有效性,杜絕抵押人無所有權或經營權,保險期限應覆蓋並超過抵押貸款的合同期限。如A客戶1000萬元貸款,抵押權就有效,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過期,正確估價和判斷抵押物的實際市場價值和價值變化趨勢。
實際工作中,防止抵押物被惡意變賣或轉移。嚴格審查抵押物權屬證明,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督促抵押人及時辦理抵押物保險手續抵押有效期滿,他項權利抵押期限為2007年9月24至2008年9月23。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明確規定,只要主債權有效。抵押仍然有效,以更好地滿足防範和控制風險的需要、易於變現的抵押物。可以根據市場敏感程度對抵押物進行科學分類,造成無效抵押,如果債權行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當出現抵押物不足值情況時,防止人為高估抵押物價值,並做好抵押物他向權證的保管工作。
㈦ 房屋他項權證有期限嗎
房他證以登記生效,以注銷而無效。和想結婚證一樣。
㈧ 房屋的他項權證有一個抵押期限,是不是期限一過抵押物就失效了
抵押有效期滿,抵押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這一規定表明,在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期間對抵押權的存續並無法律效力,抵押權並不因抵押期間過期而消滅。如果債權行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過期,債權行都可行使抵押權,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的兩年內。
實際工作中,銀行保存的他向權證中列明了抵押有效性,對同一筆貸款僅需要辦理一次抵押登記,只要主債權有效,抵押權就有效。如A客戶1000萬元貸款,採取土地最高額抵押方式,貸款起止日期為2007年10月25至2008年10月24日,他項權利抵押期限為2007年9月24至2008年9月23,抵押有效期滿,抵押仍然有效。
從實踐操作中,除注意以上因素外,還應關註:
1.抵押物的保值性和變現性。盡可能選擇保值性強、易於變現的抵押物。同時要隨時密切關注抵押物的狀況和變化,防止抵押物被惡意變賣或轉移。
2.抵押物的權屬證明的真實性。嚴格審查抵押物權屬證明,杜絕抵押人無所有權或經營權,造成無效抵押,並做好抵押物他向權證的保管工作。
3.做好抵押物的評估管理工作,正確估價和判斷抵押物的實際市場價值和價值變化趨勢,防止由於抵押物市場價值劇烈波動而造成的抵押落空,防止人為高估抵押物價值。當出現抵押物不足值情況時,應及時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追加抵押物或提供其他類型的擔保。可以根據市場敏感程度對抵押物進行科學分類,對貸款抵押中的不同抵押物和抵押年限分別設定不同的抵押率,以更好地滿足防範和控制風險的需要。
4.督促抵押人及時辦理抵押物保險手續,要求企業在保險合同中明確債權行為第一受益人,保險期限應覆蓋並超過抵押貸款的合同期限。
㈨ 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他項權證的期限不是「有效期」,而是債務清償期。債務人逾期未清償債務的,他項權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權了.有這個房子的抵押權,就說明是這個房子的第一債權人,有第一受償順位。
法院如果已經查封了,應該會有債權申報公告的,不一定要等公告,可以先去法院一趟,和主辦法官說明下情況,這樣就不會漏了。其實有他項權證在,法院也是不會漏的。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
(9)房產它項權證得有效期是多久擴展閱讀:
房屋他項權證的申請程序:
1、申請人持上述有關材料,到平海路45號平海大廈辦證大廳受理窗口申請辦理,經辦人在審核資料無誤後,出具《杭州市房產交易產權登記受理單》(以下簡稱「受理單」)交由申請人收執;
2、申請人在受理單標注的領證日期之後攜「受理單」及身份證明原件到產權繳費窗口繳費後在產權發證窗口領證。如審批未通過,另行通知。
房屋他項權證的辦理要求:
符合《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物權法》、《浙江省城市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條例》、《房屋登記辦法》
房屋他項權證的申請材料
一、需提供的資料
(一)必須提供的資料:
1、杭州市房地產抵押權設立登記申請表原件;
2、杭州市房產檔案館查檔證明原件;
3、登報聲明《房屋他項權證》遺失作廢的公告(需在《杭州日報》上刊登);
4、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校對原件);
5、抵押權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況說明;
6、抵押人為個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校驗原件),如為共有房產(包括夫妻共有房產),還須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校驗原件);抵押人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校驗原件),無法提交原件校驗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復印件加蓋公章並附具結書。
註:二代身份證反面也需復印 .
(二)若委託辦理還需提供:
1、委託人,受託人均為個人,提供委託書原件和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校驗原件);
2、委託人為單位,受託人為本單位職工,提供單位委託書原件及該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校驗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產登記申請人委託代理人辦理的委託書,應根據有關規定辦理公證或認證手續,其他根據有關規定須經公證機關公證或有關機認證的;
4、委託有中介資質的房地產中介公司辦理,需提供書面委託書原件及經辦人的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身份證復印件(校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