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辦理房產證需要材料如下:
(一)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專合同原件。
(二)商屬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
若房屋測繪報告為舊格式的,則還需出具竣工驗收單及填寫xx市房地產登記申請書,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業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即可。
(四)完稅憑證(契稅繳款書)
(五)已婚的購房人:
(1)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原則上需校驗原件);
(2)婚姻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雙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場辦理,則需提供私章,若委託第三方代辦則需同時提供夫妻雙方私章。
(六)單身的購房人(必須本人到場,不可代辦):
(1)身份證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復印件(帶原件校驗);
(3)單身聲明具結書 購房者在本地則到民政局辦理。
⑵ 辦房產證都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辦房產證需要手續:
1.商品房購房(預售)合同。聯機備案表原件。如為現房,無聯機備案表。實測面積差補充協議。如為現房,無此協議。購房發票復印件。貸款:首付款發票+貸款發票+實測面積補差款發票。全款:房款發票+實測面積補差款發票;如為現房,無面積補差款。
2.契稅完稅憑證。如開發商代收代繳無需提供。專項維修資金繳存憑證(如開發商代收代繳無需提供)。戶口本復印件。需提供夫妻雙方戶口本,如已婚且有未成年子女,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戶口本。房地產辦理任何手續時,對於普通居民戶口的個人,政府辦事部門或者開發商所要求提供的戶口本均是指「戶口本首頁+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本人變更頁」。
3.婚姻證明未婚:2015年開始不再需要提供單身證明,但本人戶口本的婚姻狀況欄應註明「未婚」字樣。已婚:夫妻雙方結婚證;離異為離婚證或法院民事調解書、加蓋民政局公章的離婚協議、本人戶口本婚姻狀況欄應註明「離異」字樣。喪偶:配偶死亡證明及本人戶口本婚姻狀況欄應註明「喪偶」字樣。
4、軍人結婚證上登記的證件為軍官證,現已退役或轉業的,需要由原部隊或現戶籍所在派出所開具軍官證、現身份證為同一人證明,也可以直接換領身份證號碼結婚證後提供復印件。
辦房產證需要什麼材料:
1. 密封的申請表;
2. 住房銷售合同;
3.買賣雙方簽訂房屋預售合同關於房屋房號、實測面積及房屋價格結算的確認函;
4. 驗船表、房屋登記表和戶口簿兩份;
5. 特殊維修費用收據;
6. 契稅繳納或者減稅證明;
7、買方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 提交房屋共有的聯合協議;
9. 銀行的貸款還款證明。
⑶ 辦理房產解押手續需要帶什麼材料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時,抵押雙方應帶齊以下有關法律文件:1、營業執照復印回件;2、抵押當答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代表證明書;3、如代理人辦理,應有法人代表或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4、借款合同(主合同);5、抵押合同;6、抵押物的產權證明(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書》);7、如果抵押物屬於合資企業或股份公司擁有,應有董事會同意抵押的決議書;8、如果是重復抵押,應提供前抵押權人同意再次抵押的書面文件;9、如果是共有房產的抵押,應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文件;10、抵押人應有聲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任何法律瑕疵的書面文件;11、其他與抵押有關的法律文件。
⑷ 已經辦好房產證了,去取需要帶啥材料
1、取房產證需要產權人本人,持身份證領取。
如產權人本人不能到場,可辦理公正委託書,被委託人持公正委託書及身份證原件領取。
2、領取房產證注意事項:
(1)仔細核對證書的數量,如果約定取得兩證,一定要核驗是否齊全。
(2)仔細核對房產證的記載,尤其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重要信息,如與合同約定不符,要求開發商說明原因。
(3)核對「他項權利」一欄記載的抵押事項。
(4)索要繳納稅費的正式發票。
(4)辦房產證需要什麼東西擴展閱讀:
(1)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2)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產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3)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4)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