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七十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眾多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和法律界人士認為,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國家保護私有財產產權的法律法規日益明晰,70年後的產權問題有望逐步破解。就目前法律政策框架之內,專家提出了三大設想。
——重簽合同,續繳出讓金。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後,國家如果需要收回土地,產權人可以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這一做法的最大障礙是:屆時小區業主們作為分散的個體,很可能無法在怎樣和繳納多少土地出讓金方面達成共識。正如目前物業公司與小區業主之間的矛盾頻頻暴露一樣,屆時,國家、小區業主集體和業主個人之間如何謀求利益的最大平衡點,成為這一做法能否實施的關鍵。同時,這筆土地使用金具體數額多少,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業主不願繳納,法律是否允許強行拆遷該業主的房屋,都是個未知數。
——房隨地走,國家補償。由於我國的土地所有權除了集體所有的以外,都是國家享有所有權,所謂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授予土地使用權。期滿以後,國家有權收回土地,而房屋產權是沒有期限的,這里就存在著國家土地所有權與個人房屋所有權之間的矛盾。具體的解決可以是,國家將土地使用權收回,房隨地走,個人的房屋也被收回,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償。但這一設想不得不面對的尷尬問題是:房屋拆遷諸多矛盾又浮出水面、《物權法》確定保護公民合法私有財產,城市的發展也肯定不能繼續採取簡單的「國家補償——個人拆遷」的形式。因而必須找到國家和業主「共贏」的方式。
——政策持續調整,法規適時完善。眾多業內人士普遍認為,目前國家政策及土地管理條例實施不久,因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問題給購房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和現實個案還比較鮮見。無論是購房者還是整個房地產業,都沒有意識到產權期限潛在的危機。目前左右房地產價格的主導因素還是以市場為主,不過,國家政策的持續調整和法規適時完善,將進一步推動全社會對房屋產權及其價值的理解,購房者也將更加理性。
㈡ 買房子產權70年什麼意思,70年以後呢產權70年是指
從你的描述來看,買房子的時候產權都是70年。所謂的產權70年是房子在拿到蓋房證之後開始算起,等你拿到房產證的時候,實際上已經過了好幾年了。
㈢ 房屋7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70年產權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內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容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
「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3)70房產權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中國的土地就沒有永久產權因為:土地是國家的中國的法律就這么寫
房子分50年70年40年產權因為:國家對各種用地都有使用年限,我們就是買了土地的使用權住宅用地:70年商用用地:50年如果到了70或者是50年的大限以後,國家還沒有給予明確的說法!至今都是一個難解的問題。
㈣ 買房七十年產權是什麼意思,七十年後就不是你的了嗎
買方70年產權的的來意思源並不是說房子70年後就不是買受人的了,這個70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在我國70年的使用年限是住宅用地的年限,等這個年限到了後會有部門來評估土地上的建築物是否能繼續使用,如果能使用的話建築物的產權人只需要繳納些土地出讓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了,如果評估建築物不能使用的話就會回收土地並賠償產權人。
土地使用年限如下: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倉儲用地5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㈤ 房產證七十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產權年限分為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自權。房屋權是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其年限是的。一般所說的房子產權年限一般指的是土地權。而土地是歸國家的,一般說的房子七十年產權就是指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一般住宅用地70年。
七十年產權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一直到七十年為止。並不是從我們買到房子那時候開始的。因為房子還存在開發周期,短也的開發周期也得1-2年,這樣房子到我們手裡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
(5)70房產權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購房者容易混淆了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問題。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期限根據199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分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
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70年,到期後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區別在於:房屋所有權(即房產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只要房產沒有完全毀損滅失就能一直享有,「房產證里是沒有期限登記欄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權。
㈥ 買房子說的產權70年是什麼意思
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後,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築物仍然屬於業主所內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容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
㈦ 買房子都說有七十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土地使用權吧
通俗易懂的說就是,你買的是房子,房子永遠是你的。
但房子下面的土地是內國家的,你只買容了70年的土地使用權,其實沒有70年,因為修建的時間等等,已經用去一些時間了。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國家可以收回,類似於拆遷那種,會賠償你的,或者你交點錢再買使用權期限。
㈧ 買房子說的產權70年是什麼意思
產權70年是指開發商在開發建樓前對土地的使用年限審批為70年,他與你所購買的產權沒有什麼關系,因為如果房屋遇到拆遷要按當時的拆遷價及地段給予返還或就地安置。
㈨ 樓房70年房產權是什麼意思
您好,70年產權是經過多方論證過的。指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回建築、答商用建築、工業用建築。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教育、科技、文化、體育等用地50年;工業用地、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設施等用地年限40年。
望採納
㈩ 買房70年產權是什麼意思
產權70年,來是這塊房子的土地使用源年限是70年,70年之後國家不可能無償收回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