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們的房子為什麼一直辦不了房產證
這個房子就是小產權房, 國家規定小產權專房是違法的。
小產權房不是商品房得不屬到法律保護。
小產權土地屬於集體土地,歸村集體經濟合作組織和村委會所有,不可以分割辦理個人土地證。
小產權不可以辦理抵押貸款。
關於房產證:集體土地上的小產權房不可能辦大產權證。大產權證也可以理解為「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憑證」。土地出讓金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按整塊建築用地面積徵收,不按戶徵收。矇混過關可以說史無前例。 當然有一種理想情況可以辦理大本房產證。即這塊地被國家徵收,由集體所有轉為國有土地性質後,你們繳納土地出讓金,才有可能獲得大產權證。屆時小產權房商品房條例管理,視為商品房。 實際情況是一般集體土地被國家徵收多是進行工程建設,不會保留原建築,征為國有之後不久就進行拆遷,小產權房土地使用證+戶口在該集體,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拆遷有賠償。
B. 開發商為什麼不給辦房產證業主們該怎麼辦
房產證拖延不辦主要有4種原因:
因前期手續不全而導致大產權證無法辦理。
如果已辦理了大產權證,那麼問題可能是辦證時開發商要繳納此前代收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這部分資金總額很大,開發商資金可能一時周轉不過來。
開發商在樓盤建設過程中,還有可能抵押土地或項目來融資,這也會影響辦理大產權證和業主的分割產權證。
驗收不合格、未繳納配套費等都可能是房產證辦不下來的原因。
根據相關規定,買房人只有拿到房產證才能真正成為房屋的主人,但實踐中,也會遇到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的情況,可以按照以下辦法操作:
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
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如開發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定期日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開發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重要提示:前述「規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計算:合同未約定的房屋權屬證書取得日期,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後90日計算;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計算。
出賣人未按期提交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所需材料致購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了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合同約定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處理辦法的,按已付購房款,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計算。因出賣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購房者未能按約定和規定期限取得房屋權屬證書超過一年的,購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並可要求損失賠償,損失可按銀行同期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計算。
因此,因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導致房產證糾紛時,購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違約責任,具體包括: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辦理房產證;
開發商不給辦房產證時,起訴後,法院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需要提醒的是:即使購房者自行辦理了房產證,這並不能改變開發商違約的事實,因此購房者還是有權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C. 五證齊全的小區為什麼辦不了房產證
五證齊全的小區為什麼辦不了房產證,大多數原因還是開發商違反規劃建設。
例如:開發商會選擇在建設過程中對規劃進行調整和變動。情況較多的是開發商進行加蓋。一旦加蓋,便會導致整個一幢樓違反規劃,全都辦不了房產證。
還有,購房者在買房時雖然會注意查看五證,但很多人只注意看有沒有證,是不是全。對證件的具體內容則不會仔細去查看,這就使個別開發商有了可乘之機。
以預售許可證為例,證件內容會對預售范圍、房屋地上建築物層數、預售房屋套數等進行載明。
而如果預售許可證載明的樓層是18層,而開發商賣給業主的是20層,則屬於超出規劃的情形。如果超出規劃的問題解決不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管部門是無法為其辦理房產證的。
此外我們還應當認識到,房產證的辦理是一個整體的過程。 一個房產證的產生要經過多個部門的審批。
雖然房產證最終由房產部門辦理,但房管部門只是辦理房產證的「終端」環節。
除了房管部門之外,還涉及規劃、國土、建設等多個部門。如果在此前的規劃和建設中的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最終都有可能導致房產證辦理出現困難。
若想避免此類風險,筆者建議各位購房者在買房時要「擦亮眼睛」,不輕信手續和證件不全的開發商的「承諾」,不去購買違規開發的房子。
買房前,不但要了解預售樓盤是否五證齊全,更要對規劃許可證和預售許可證等證件上面的具體內容進行仔細查看。
同時,預售樓盤的規劃圖等在建設和規劃部門的網站上可以查到,上面對樓幢的信息等標示得很清晰,建議購房者買房時一並查看。
D. 有房產證需要辦理不動產證嗎
有房產證需要辦理不動產證。
E. 房子為什麼有辦不了房產證的
一般來來說,小產權房都是無自法辦理房產證的,但是就算是正常購買的房子,也會因為一些原因而無法辦理房產證。房子如果辦不了房產證,可能是房子本身的原因,但也可能是購房者的原因,所以需要分兩種情況討論。
1、房子本身的原因
(1)房屋沒有合法產權證
(2)房屋的土地用途被私自改變
(3)房屋或土地沒有解除抵押
(4)房屋、土地被有關部門司法查封
(5)建設房屋的土地屬於集體
(6)房屋的土地存在產權糾紛
(7)房屋質量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
(8)房屋未取得規劃審批
2、購房者的原因
(1)購房者沒有交納相關的稅費
(2)購房者沒有提供房屋登記發證機關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和身份證明
(3)購房者委託他人辦理房產證但未出具授權委託書
F. 大產權房一直辦不下房產證的因素有哪些
買房之前,購房者一定要針對房子的產權問題了解清楚,如果房子沒有產權的話,這樣的房子購買之後面臨的風險非常的大,一旦遇到什麼問題,不能證明房子是屬於你的,那自己買房子所花的錢就白費了,房子也沒有了,買房子本來就非常的不容易,今天小編就來講講,產權證辦不下來的原因是什麼?
1、開發商“五證”不全
大多數人通過購買商品房來獲得房屋產權,這個時候,開發商的資質是影響購房者取得房產證書的主要因素,五證不齊全會大大影響了後期辦事效率,也會讓你的房屋風險不斷。
買房前看清楚項目的手續,手續不全的項目可以略過了。即使是手續完整的房子,收房時也應注意檢查竣工驗收備案表和面積實測報告,如果沒有這兩個文件,開發商就屬於違規交房。此時你應考慮的是維權或退房,如果住進去幾年後,房價也漲上去了,才因為房產證辦不下來向開發商維權,作為購房者的你也會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
G. 為什麼有房產證但辦不了土地
通常有房權證,沒有土地證基本沒有影響的。
一,不是所有房屋都有房產證和土地證的,房改房及新建的很多商品房就只有房產證,沒有土地證。簡化手續,兩證合一了。
二,國家現在正在進行不動產登記。將來不管是房產證,還是房產證和土地證,都要更換成「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
三,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已正式進入實操階段,它的展開將為房地產稅的徵收起到基礎性作用,並推動遺產稅、物權保護等一攬子制度改革。
四,成都、青島、廣州、杭州、廈門、濟南、武漢等15個城市提前開展,也就是說這些城市居民的「房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將陸續換發成「不動產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
五,新的「不動產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證」有差異,「不動產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內頁內容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為單位)。
眾所周知,「房產證」的外頁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權證,並無其它內容,房產證的內頁內容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兩者對比得知:「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因「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採取了規避態度,這兩點是直接與公民利益相關,「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不動產登記是和《物權法》一體的,《物權法》明確了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至於怎麼續期還需要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