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稅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一、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二、徵收范圍: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
三、計稅依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1)什麼叫房產稅擴展閱讀:
房產稅徵收對象: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負有繳納房產稅義務的單位與個人。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使用人繳納。因此,上述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稅的納稅人。
2. 房產稅的徵收標準是什麼
(1)從價計征來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源一次減去10%--30%後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3. 房產稅是什麼房產稅稅率是多少
房產來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源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房產稅從價計征的稅率是1.2%,從租計征的稅率是12%。
稅收特點: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徵收范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徵收范圍:稱房產稅「課稅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徵收對象: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所謂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娛樂、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但獨立於房屋的建築物如圍牆、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於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於房產。
從價計征:按照房產余值征稅的,稱為從價計征。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
從租計征: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稱為從租計征,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