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地產開發拿地成本的計算是怎麼算的
因為你拿的地不光是蓋的房子那麼大點地方,你蓋的小區,道路,停車場,等等,都是你拿的地的錢,哪個開發商就蓋一棟房子然後政府給你劃一百平米的?出門都沒地方踩了?
㈡ 房屋產權怎麼計算,是開發商拿地開始算的嗎
房屋產權是從開發商拿地開始算的。
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房屋所有人獨占性地支專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房屬屋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佔有、使用、收益、處分。房屋所有權是沒有產權年限限制的。
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從開發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主入住,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土地被開發商拍下之後,由於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幾年過去之後才開始開發。
㈢ 房地產拿地 有個數據叫樓面價,是我們通常所說的 買房子時候 每平方多少錢,還是其他,兩者有什麼區別
樓面價一般是指,土地摘牌後,按照土地出讓價和容積率折算的平米單價,此部分一般只包括地價,其他費用未包括在內。
㈣ 房地產開發商怎麼拿地
開發商是如何獲取土地使用權的呢?當前我國的開發商獲取土地的主要形式是國有土地出讓,即參加招標拍賣掛牌,簡稱招拍掛。2007年後,地王現象頻出,很多人也將批評的矛頭瞄準了招拍掛制度,認為是招拍掛制度導致了房價的瘋狂上漲。
房地產行業分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和三級市場。土地市場就是一級市場,這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政府在土地一級市場實行寡頭壟斷,所有的土地資源全部被國家獨家控制。一級市場是拿地最主要的通道。
一級市場土地交易在20世紀90年代採取協議轉讓形式,開發商與政府簽訂土地出讓協議,支付出讓金與前期動遷費等費用,就可以把土地轉讓到開發企業名下。協議轉讓也是時代的產物,那個年代土地資源豐富,拿地企業並不踴躍,地方政府為了保證土地財政收入,主動向各類開發商熱情招商,以較為優惠的條件,吸引開發商拿地,從而確保地方財政收入的來源。
1997年,正逢東南亞金融危機,上海整個市場極度低迷。當時上海政府就主動向香港的幾大房地產巨頭招商,讓這些富豪們來上海投資,開給他們的條件相當優惠,其他不說,就在土地開發期限上,極為寬松,大多數土地出讓合同上規定,土地開發周期長達八年之久,這樣就給這些外資囤積土地的機會,通過土地的長期儲備來博取土地增值。不少外資到了2000年後也沒有主動開發,還是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把一塊塊土地轉讓給其他內資與外資企業,通過土地增值來獲取收益,錢賺得很輕松。
房地產發展史上有些開發商成長是有原罪的。不少內資小房企,限於資金窘迫,往往是與地方政府協商,先象徵性地支付一些意向金,出資幾百萬元就夠了,而房屋土地部門違規操作,收到定金後就發放土地使用權證,開發商拿到了產權證後就可以去銀行融資,拿了銀行的資金再來進行房地產開發。
亂世出英雄,在房地產行業還很不規范的時候,這個行業造就了無數億萬富翁。有一個從百萬富翁變成億萬富豪的故事。一位當時在機關做團幹部的年輕人王為東,在常人看來,他有一定的社會地位,收入穩定,但他還是願意去商海里嘗試游泳而毅然下海。當時他憑著一股積極創業的熱情和社會關系資源,在上海浦東找到了一塊很小的土地,先簽訂了一份土地轉讓意向書。然後他憑著這份意向書到處找合作夥伴,終於被他找到了一家鄉鎮企業,這家企業對房地產開發一無所知,但對王為東很信任,答應去銀行融資後投入開發。王為東創業時候可以說一無所有,成立公司的錢還是這家企業在銀行融資時候多借了一百萬元後再借給他的,由王為東歸還銀行利息。在現在看來一百萬元只能開家小飯店,但在那個年代,運作得好,奇跡就會出現。
在浦東小地塊初試牛刀,賺了錢後,現金流就有了一些鋪墊,於是接著再拿地開發第二個項目。王衛東憑著一種悟性,每步節奏踏得很准,合作夥伴是鄉鎮集體企業,他利用這種優勢,藉助他們的資金實力,實行承包開發合作制,其他股東不參與經營,由他來全程操盤。君子協定,其他股東拿投入資金30%的固定回報,項目今後的虧損與否,其他股東永遠是約定的固定回報。要知道房價一直是處於上升趨勢中的,約定的回報率只是一個時點的定格,房地產的增值空間在實際運行中經常是無法預測到的。兩年後項目運行基本完畢,但項目的利潤回報並不是當初預計的那些,這樣王為東按照約定按時支付給其他股東的回報後,他的個人身價頓時從小矮人變成了小巨人,新生代富豪就此產生了。
一級市場土地出讓到了2002年7月1日後由協議轉讓改為土地競拍,由房地部門通過組織競拍的形式讓拿地企業參與現場競拍。但各地在土地招拍掛的形式上又有變體,如上海實行的是土地競標方式,開發商的出價不是唯一獲取土地的因素。即每塊土地的取得,並不是價高者得,而是每家開發商把欲競標的土地,標上自己的出價,提供此地塊的規劃設計方案,同時提供銀行資金證明、開發資質等級證明等。由專家評審小組根據出價、方案、資信等綜合因素,當場評出該土地的得主。
拿地的模式還可以通過與政府合作,參與土地一級市場的開發後自己再保留一塊土地,這樣就可以以較為低廉的價格輕松獲取。也可以通過資本運營、企業股權收購獲取。
土地市場招拍掛制度的建立,從整體上是規范了土地市場的混亂定價行為,有利於價格發現。1995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明確規定了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是可以採取拍賣、招標或者雙方協議的方式,包括住宅用地協議出讓的方式。但是,很長的一段時間以來,協議的形式佔了很大的比例,這就產生了權力尋租以及低賣國土的問題,房地產界權威專家孟曉蘇多次呼籲,要增加土地出讓中的招標和拍賣的比重,全面進行招拍掛這樣的一個階段性措施開始落地。但是包括孟先生在內的很多人士,都認為後來的招拍掛制度推高了地價:土地出讓招拍掛在不斷引發新「地王」的出現。所以要想抑制過快上漲的房價,就要完善我們的土地制度,包括土地供應和出讓制度,這值得我們進行深入的思考和分析。
早期的開發商拿地都是可以通過協商,分期付款來獲取土地資源。到了2000年後特別是招拍掛制度形成後分期付款的形式越來越被管理層所不容許。再加上土地價格的日漲夜大,中小房地產企業拿地的能力越來越削弱了。大體量的土地只有大型國企和上市企業有能力操作。很多大型房企不是靠著市場的積累獲得資本,而是靠具有國資背景容易籌錢,獲得了壟斷地位,並採取瘋狂推高土地價格的辦法,將民企逐步驅出市場。2009年一線城市房價漲了50%以上,這與土地一級市場不斷冒出的新地王有很大關系。
地王與金融危機有關系,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受益方很多都是國企,而中小企業貸款現在依然很難。地王的出現,一部分原因就是在於這些大型房企太兇猛,嚇到了一大批房企和購房者。地王的出現,斷了樓市一條修正自己的活路,樓市不斷躥火冒煙,危及房地產業的根本和可持續發展。
土地的招拍掛制度比以前那種採用協議方式出讓經營性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做法更為合理,而且效果也很不錯。土地招拍掛的方式可以有效地遏制國土資源的流失,最大限度地防止權力尋租等一系列人為干擾市場的行為,打擊圈地和炒賣地皮的行動,較好地維護公共利益。而且,從近些年的城市化進程不斷加速的勢頭來看,土地招拍掛方式確實為地方政府增加了收入,地方政府更有積極性去加速城市化進程。
土地招拍掛制度最初源於歐美,後來在我國香港廣泛推廣使用。我國目前的經營性土地招拍掛的形式,正是參照香港的土地拍賣規則而制定的。這個制度從理論上說可以從源頭上防治土地批租領域腐敗,同時也是提高城市土地運營水平、改善投資環境的根本措施,讓土地可以以更公平、合理的價格出讓,減少人為干擾因素,從而讓市場機制發揮作用。
但是,這種方式也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別是從2007年開始,地方政府一味傾向於「價高者得」的做法,更加推動了地王的不斷產生,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中國房價近幾年來不斷暴漲。也就是說各地的房價高企,是地方政府為了追求土地財政收入而推高了房價,麵粉比麵包貴的故事也在中國這個快速發展的國家經常上演。因此,必須改革土地拍賣制度,將其與民生問題掛鉤,避免土地拍賣對民生問題的傷害。---------上海菁英地產
㈤ 現在房地產拿地的途徑有幾個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新的規定,在原有3種方式的基礎上增加一種新的方式回----掛牌方式,即從2002年7月1日起出讓答國有土地共有四種方式:1、協議;2、招標;3、拍賣;4、掛牌。
另外就是劃拔地了.根據《土地管理法》第54條規定: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1、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2、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3、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㈥ 關於房地產開發拿地成本的計算
你把我搞糊抄塗了,既然規劃凈用面積為92832.12平方米,怎麼其中還有11000.21平方米的高壓走廊控制用地,這個高壓走廊控制用地是從整個地塊中穿行嗎?給你兩種演算法:
1、可建築規模:92832.12*3=278496.36平方米,
每平方米拿地價格:360000000/278496.36=1292.66元/平方米(樓面地價)
2、可建築規模:(92832.12-11000.21)*3=245495.73平方米,
每平方米拿地價格:360000000/245495.73=1466.42元/平方米(樓面地價)
㈦ 房屋價是樓面價的多少倍
根據2020年2月11日,通常樓面價為樓盤的%到40%左右,因此,一個凈利潤為10%的房地產項目,樓盤的樓盤通常為樓面價的2.5倍,這個倍率主要取決於營業商想要賺取多少利潤,通常樓面價越高的話,樓盤也就越高。
(7)房產拿地多少擴展閱讀:
樓盤高的原因
1、經濟發展史依賴房地產
一個地區的想要發展史需要依靠經濟,而房地產是許多地點經濟的主要來源於,在必須程度上還能帶動地點經濟的發展,因此成為許多小縣城收入的支撐點,而且房產占據GDP的比例較大,房地產市場顯示波動,也會影響著GDP,還有房地產還能拉動許多產業的發展,導致樓盤經常居高不下。
2、土地費用高
目前許多城市都在興建住房,從而導致土地資源緊張,物以稀為貴,導致土地費用也不斷上漲,從而導致土地的出讓金較高,導致房間的售價也相對較高。
3、房間對於家庭的傳統思想
中國絕大多數人群經常受到有房子才有家庭的思想影響,導致許多人民在結婚時間都會有買房需求,因此房間的剛需型人民還是較多,許多人經常都在為房間而努力奮斗中,因此房間費用一直居高不下。
㈧ 房地產企業拿地後多久開工多少年不開發會被收回
《土地法》第三十七條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閑置、荒蕪耕地。已經辦理審批專手續的非屬農業建設佔用耕地,一年內不用而又可以耕種並收獲的,應當由原耕種該幅耕地的集體或者個人恢復耕種,也可以由用地單位組織耕種;一年以上未動工建設的,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繳納閑置費;連續二年未使用的,經原批准機關批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無償收回用地單位的土地使用權;該幅土地原為農民集體所有的,應當交由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恢復耕種。
㈨ 拿地價和未來房子定價是怎麼定的
房地產定價主要分成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前期(包括從拿地到開工建設這段時間)
據我的工作經驗,很多房地產商拿地只會簡單的做估算,因為地塊放出來,到招拍掛,時間並不多,無法做精細的調研與定位,所以只能做簡單的估算。拿我所在的城市來舉例吧,這樣會清楚一些。
我所在的城市是個二線城市,地價相對不高。一畝大約在90-110萬左右。摺合樓面地價約400元一平方。這個城市09年的總體住宅均價是2660元左右。從2000年至今,以房產局給到的數據,這個城市(下簡稱B城)每年的房價漲幅是10-15%。建安成本如下:多層建築1000元一平方,層1200元一平方,高層1500元一平方。
住宅成本=地價+建安成本+++稅費
其中的與很低的,所以每平方各打100元足夠了。
所以住宅每平方的成本=400+1500+100+100+稅費=2100元(未計稅費,因為我也不懂開發商應該交多少稅,可以參考營業稅5.65%,所得稅33%)
整個城市的均價是2660元。就是說開發商有560元的稅前利潤。稅前利潤率大約是25%左右。
但這個沒計算每年的房價漲幅需要1年左右時間,也就是會增幅10%左右均價應該會在2900元左右。這樣的估算是比較合理的,開發商有足夠的利潤。
這時,開發商會有兩種選擇:
1、以最大回報率為目標。這樣就會加大投入,提高品質,延長項目周期,把價格賣到比其它樓盤要高。
2、以資金周轉率為目標:這樣就低成本低投入,把價格放低,質量達標(能通過政府驗收為准),快速走貨,滾動開發。
以上就是第一階段的房地產定價方式。
第二階段:開盤前組團定價(開工到拿預售證期間)
一般來說,開發商會按資金的規模與現場條件,定出那些房子先動工,那些房子後動工。這樣就會把一個樓盤里的幾十幢樓分成不同時期來建設。不同的樓幢就組成了各階段的房源,這個稱為組團。每個階段推出不同的組團,要對這個組團里的所有房子定個指導均價,這樣才好做價格表。
舉例來說,今年5月,本項目要推第一組團,有4幢樓組成,大約有250套房子。這些房子指導均價是多少?就需要我們來制定。
一般我們最常用的是市場比較法,還有其它方法,如成本法,目標收益法等,但是按成本法來算這個指導價,會脫離市場,定得過高定得過低,開發商的收益無法得到保證。
所以我們會去踩盤,所謂的踩盤就是把其它在售的樓盤進行信息收集,以備綜合分析。踩盤的信息包括很多,如:A樓盤有什麼賣點,最近賣什麼價格,有多少成交他有什麼缺陷等。
踩完盤後,我們就會把收集完的各樓盤做分值評估,把各類因素做評分。比如說地段好,這個因素就得5分,差的只得2分等。這個樓盤賣2600元。那麼,所有的分數匯總起來,用這個價錢去除,就得出每一分對應是多少錢。這樣再把我們的項目也進行評分,用得出的分值乘以這個價錢,就得出我們這個組團的指導價格。
舉例說明:A樓盤地段好得5分,戶型一般得3分,園林一般得3分,那綜合就是11分,它賣2600元。
B樓盤地段差,得3分,戶型不錯,得4分,園林很差,得2分,綜合9分。它賣2400元。
我們樓盤地段好,得5分,戶型不錯,得4分,園林很好,得4分,綜合13分,那麼我們就可以賣2800元。
因為他們已經在賣了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價格對於市場來說能不能接受。如果評估完,基本上可以得出市場接受的指導價。
第三階段
就是預約。為什麼要預約?因為每次能拿出來賣的房源不是無限的。一個樓盤只能這么多房子,按工程建設來說,不可以全部一起建好一起拿出來賣,因為這需要投入的資金太大了。所以開發商一部份一部分的建,也就只能一部分一部分的拿出來賣。
這樣就會遇到一種情況。買房的人多於房源,那怎麼辦。所以房開商就用預約的辦法一般是幾百或一兩千可以在開盤的當天有優先選房的權力。因為同一個組團,房子朝向和位置不同,居住的舒適度也不一樣會預約,以達到優先選房的目的,很大機率可以選到自己喜歡的房子。
這個預約對定價很重要。在這個階段我們會放出上述第二階段定出的指導價,比如2800元一平方他願意預約,就說明他接受這個均價,不願意預約就是不接受。所以我們會跟蹤這個預約的數量來調整開盤時的價格。一般預約的時間是一個月左右。在一個月內,預約數量達到與推出的房源數量一致,說明這個價格是比較合理,如果少了,說明價格高了,市場不接受那麼說明這個價格低了。
所以開盤前我們會做好三套價格方案,一個是低於指導價的,第二個是指導價的,第三個是符合指導價格的。再按照我們的判斷看他們的反應,如果他們不接受,我們就會換低的價格方案,如果接受的很多,就換成高的方案。
所以到了開盤那天
㈩ 房產開發商從拿下地皮到樓房正式預售需要多久
開發商拿地到開盤時間並沒有明確時間,這取決於項目的體量的大小,開發商版的資金情權況等。一般來說一個小體量的項目(小高層,10棟樓)不出大意外的話2年多的時間就差不多了。
從拿地、方案設計、擴初、開始一系列的開發手續,每個樓盤的開發會多多少少遇見些問題 ,想要開盤,必須五證俱全《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當各項准備完全,那麼就可以隨時開盤。
(10)房產拿地多少擴展閱讀:
開發商縮短周期的方法
1、提高理念要高度統一;
2、專業度及敬業度與高周轉相匹配的團隊建設;
3、控制拿地規模,優化土地款支付,堅持凈地原則;
4、工作前置,如人力資源、產品定位、方案設計、供方資源、營銷等工作均需要前置;
5、良好的政府關系:非常規的報建流程;
6、最好使用戰略合作夥伴;
7、加強地產總部的標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