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離婚後房產糾紛訴訟需要多久時間能判
現在很多的夫妻因為感情的問題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要辦理離婚,離婚的話一般是分為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起訴離婚就需要交納一定的訴訟費用,那麼女方起訴離婚要多少錢?起訴離婚房產怎麼分割?下面我們來詳細了解下吧。
女方起訴離婚要多少錢?
1、根據案件的不同花費的錢數也是不同的。首先,必須的是離婚訴訟費用。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2、其次,除了案件受理費,在訴訟過程中產生的申請費;鑒定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根據情況要由某一方當事人墊付。律師代理費因人而異,好律師就貴些,一般的就便宜,要看怎麼和律師談。
起訴離婚房產怎麼分割?
1、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處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20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補償;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司法實踐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實際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對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價分給一方,另一方取得補償。在確定房屋分給哪方時,應考慮雙方住房情況、照顧撫養子女的一方。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2、婚後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於另一方應有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如離婚後沒有住處,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要辦理起訴離婚就要注意協議辦理的流程,要根據當地法院的判決來進行處理。以上就是關於女方起訴離婚要多少錢和起訴離婚房產怎麼分割的相關介紹,大家在辦理起訴離婚時候要注意辦理的流程和細節問題。
⑵ 房產訴訟分割
物權法 第一百條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內者動產可以分割並且不容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你幹嘛協商房子價格,放到中介賣行了,你們兩個人也可以買,但是為了知道市場行情,你們先別搗亂
競拍是多此一舉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⑶ 房產分割起訴法院多久處理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系以婚姻關系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系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家庭共同財產婚姻法中的規定: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一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下列財產屬於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法律條款基本在這,不理解的可以詢問.
離婚分割主要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財產,主要是在結婚登記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
范圍包括: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
(5)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
(6)股票、債券、投資基金等有價證券;
(7)公 司企業的出資額、股份以及個人獨資公司;
(8)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9)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10)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11)一方對婚後取得財產主張屬個人財產但是無法提供證據證明的財產;
(12)其他婚後應歸雙方的財產。
所以一般財產分割起訴,必須要等到排期到你了才可以。
⑷ 在我國對於房產拆遷遺產分割打官司是怎麼樣
如果你父親現已去世,而沒有留下遺囑,你父親名下的房產(你父親一半專你母親一半屬,也就是二分之一,作為遺產),可以由你奶奶、母親和你共同繼承。
如果你奶奶不同意將房子過戶到你母親的名下,是會影響到房產過戶的。
如果房子現在價值120萬元,其中的一半作為遺產,也就是60萬元,由你奶奶、母親和你共同繼承,你奶奶所得的份額為20萬元。
打官司不是必須請律師,訴訟費是誰敗訴誰出。
既然你奶奶95了,不妨等幾月解決 ,也許到時候就好解決 了。
⑸ 法院判決房產分割,判決書有效時間是多少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判決生效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期限為二年。
⑹ 共有房產分割糾紛案例一般怎麼處理
據《物權法》第一百條、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版體應用法律若干權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上海市房地產登記條例》第八條等相關規定,可以從分割後房屋是否符合構造上的獨立性、具有利用上的獨立性、登記的可行性等方面,進行綜合把握。對於共有房產分割糾紛案例在不符合分割標準的情形下,各當事人對房屋共有的份額,構成一種抽象的歸屬關系,此時可通過折價補償等方式予以分割。但是,如果當事人堅持要求不以價款的方式分割,則應在維護房屋整體利用價值的前提下,在內部的使用關繫上進行確認區分。
⑺ 房屋拆遷過程中法院判決分割由誰執行
法院判決後,各方可以自行分割,如有人不願意自動履行判決,可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處理。
⑻ 動遷房產分割問題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子女同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所以女兒有繼承權。動專遷合同和兒子簽,屬是因為根據民間的風俗習慣,默認為房子是兒子繼承。
同時,繼承法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在兒子簽動遷合同後,其結果是個人得到補償,故女兒應當已經知道權利被侵犯,若提出異議,則可主張權利。若不主張權利,則兩年後就不能再主張。
⑼ 法院判決房屋財產分割的判決書有有效期限嗎
判決書沒有期限限制,根據判決書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為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