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放棄房產繼承權的公證如何辦理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2、房屋所回有權證和房屋價值評估答單。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7、證明。在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❷ 關於放棄房產繼承權,要怎麼公證,帶什麼資料
放棄房產繼承權的公證:
房產繼承權放棄的公證必須由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親自去公證處申請辦理。
提交所需材料,申請辦理時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有關所要繼承的遺產的證明,申請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和放棄遺產繼承權聲明書。
3.申請人填寫放棄繼承權公證申請表,公證人員簽字。
辦理放棄房產繼承權的公證時需要攜帶資料:
房產繼承權放棄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房產證復印件,去世人的死亡證明復印件及房產繼承權放棄人和去世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繼承法第二章概要: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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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公證放棄房屋產權需要什麼材料
1、棄權人帶著身份證、戶口簿、去世人死亡證明、自己和去世人的親屬關系證明,所放棄財產的財產憑證到公證處辦理就可以了。
2、公證處會按照棄權人的意願擬定棄權聲明書,然後簽字就可以。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3)放棄房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❹ 公正放棄房屋產權需要什麼材料
1.放棄人帶身份證 戶口本 放棄房產的房產證復印件 去世人的死亡證明復印件 及放棄人回和去世人的親屬答關系證明去公證處辦理就可以了。
2.費用200元-250元。公證處有格式。
❺ 如何辦理異地房屋放棄公證,需要哪些手續和文件
1你的理解有錯誤
2放棄公證只有在繼承的時候會辦
3其實你要辦理的是委託內,就是委託你父親容替你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了.手續就是你的身份證 戶口本 房產合同 你父親的身份證(除你本人身份證外其他都要復印件就可以了)
4因為你放棄自己的房產,就代表上交國家了, 而你的意思是想把你的給父親,就不牽扯自己了,那是處分財產,不是放棄.手續和費用都比較高而且麻煩,所以你辦理委託公證.父親拿你的委託公證書就可以代替你去辦理手續了
❻ 辦理放棄遺產公證的話需要帶什麼材料
放棄房產繼承權的公證:
房產繼承權放棄的公證必須由放棄繼承權的繼承人親自去公證處申請辦理。
提交所需材料,申請辦理時需要提交的資料包括申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有關所要繼承的遺產的證明,申請人和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和放棄遺產繼承權聲明書。
3.申請人填寫放棄繼承權公證申請表,公證人員簽字。
辦理放棄房產繼承權的公證時需要攜帶資料:
房產繼承權放棄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房產證復印件,去世人的死亡證明復印件及房產繼承權放棄人和去世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6)放棄房產公證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繼承法第二章概要: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❼ 房產兩人共有 一方放棄產權 公證需要哪些資料
房屋登記來辦法
第十三條共源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公證機關公證員可以到醫院現場公證,需要提供共有人身份證件房產證房產份額轉讓協議書等材料。 不應該是放棄所有權,應是房產份額的轉讓,如下:
放棄所有權。這是指房屋所有權人對所有權的拋棄。所有權是最完整的物權,具有物權的所有權能,其中包括處分權,對所有權的拋棄也是行使處分權的一種方式。放棄所有權應以登記後生效。當然,放棄房屋所有權是以不侵害他人的權利為前提的.
放棄所有權的,應提交所有權人表示放棄所有權的書面聲明。按照房地一致原則,房屋所有權放棄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一並放棄土地使用權,不能不放棄土地使用權只放棄房屋所有權,否則放棄所有權後的房屋系無主財產,他人依法取得所有權後可能造成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主體不一致的情形。同樣,也不能單獨放棄房屋土地使用權而不放棄房屋所有權。放棄所有權是一種單方法律行為,無需向特定當事人做出意思表示並徵得他人同意,因放棄所有權而申請注銷登記的,需要提交放棄所有權的書面聲明。
❽ 房產棄權需要做什麼公證
放棄繼承權公證書的辦理:
放棄繼承人、繼承人申辦公證時應提供的身份材料、財產版憑證、被權繼承人死亡證明、被繼承人家庭父母、子女、配偶等方面的資料必須是真實合法的,如放棄繼承人、繼承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不真實、或隱瞞被繼承人立有遺囑,或有其他繼承人的情況,公證處有權拒絕公證,造成的經濟、法律責任由申辦公證的放棄繼承人、繼承人自行承擔,公證處預收的公證費按規定不予全額退還。
當事人領取放棄繼承聲明公證書、繼承權公證書後,應到相關部門去辦理領取遺產的手續,如遺產為房產、土地使用權、車輛、股權等財產應按有關部門規定的期限及時辦理財產過戶轉移登記手續。如不及時領取遺產,不及時去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因此產生的法律後果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❾ 放棄遺產繼承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1、提供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醫學死亡證明、戶籍注銷卡、死亡注銷頁)。版2、房屋所有權證和房權屋價值評估單。3、全部法定繼承人的戶口、身份證(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4、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獨生子女證、出生證、人口卡、注銷卡等相關材料。5、被繼承人父母死亡證明。6、被繼承人夫妻先後死亡的,應提供後去世的一方的喪偶未再婚證明。(一般由區民政局和區檔案館出具)。7、證明。在公證處領取表格,填寫被繼承人的配偶(包括原配偶和再婚配偶)、子女(包括生子女、養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及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情況,到繼承人或者被繼承人單位蓋章。
❿ 放棄房子繼承權公證需要什麼證件
兩種方式:口頭表示和書面承諾。
口頭表示,只需要在財產所有人及其他繼承專人以及公證屬人面前,當眾宣布放棄財產繼承權即可。
書面承諾,需由本人簽字的承諾書,承諾書中註明放棄財產繼承的范圍即可。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二十五條,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兩個月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如果去公證處公證,需要攜帶兩人的身份證,家庭戶口本,外加村裡或街道證明父子關系的證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