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孫子繼承遺囑房產需要什麼手續
孫子繼承遺囑房產需要什麼手續?的手勢可以到相關部門問清楚。
Ⅱ 房產繼承是立遺囑好還是過戶好過戶和立遺囑都需要什麼程序
直接過戶比較好,如果現在要過戶最好辦贈予過戶會比買賣過戶交的稅少一點。可以現在先寫一個協議,去公證處公證就好了。
如果是婚後繼承的,你姥爺又沒有明確說明此房產是送給母親個人的,那麼這房子是父母共有的。可以直接去過戶,因為現在房子還不是哥哥的,所以不需要哥哥在場,也不需要同意。
繼承人首先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繼承權的公證。
繼承權的公證分為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和無遺囑的繼承權公證兩種,辦理公證的時候,需提交的材料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
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後者需多提供一份已公證過的遺囑。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也就是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專業部門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2%來收取,最低收取200 元。
(2)房產遺囑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一、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三、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四、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五、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六、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七、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八、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 買賣雙方當事人對於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過戶決定有異議,可向市房地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辦理房屋產權過戶的手續和費用: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契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後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5、公證費最高300元 。
Ⅲ 房產遺囑公證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大家知道所謂的遺囑公證就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內於死亡時立即發生容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辦理遺囑公證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證和戶口本,無論到哪裡辦理什麼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資料,證明個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經出境的,還要提供護照、通行證的復印件來證明;2.遺囑中需要繼承的財產的財產清單及相關的產權證明,遺囑繼承繼承的財產只能是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需要證明該財產均是屬於個人所有的,且無其他的產權糾紛。3.遺囑書或者是遺囑文件等,這是遺囑公證最根本的,要保證遺囑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公證處會對提供的遺囑進行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進行公證。4.遺囑公證申請書,在申請書中,應當明確寫明遺囑人的各項信息,方便審查,包括了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等的身份信息。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對於自書遺囑或者是代書遺囑等遺囑的,還需要提供相關的材料,證明該遺囑的真實性。
Ⅳ 個人房產立遺囑需要什麼資料該怎麼寫
建議「公證遺囑」,法律效力最大。到公證處辦理,那裡的工作人員就會告訴怎樣的格式,表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