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興麟房產詐騙受害百姓微信群,請問有知道興麟房產詐騙案新消息的嗎
不如你自己健個群,在網上說一下群號大家都就加進去了。
Ⅱ 受害者被詐騙追回來的錢是自己報多少警察給你多少嗎
人被詐騙了,追回來錢是自己報多少警察給你多少嗎?不這是不是的要看一看追回來有多少錢了?那麼你的錢如果完全追回來的,而且都是事實的話,會全部給你的。
Ⅲ 張明傑貪污的錢能否被追回能追回多少
應當向當地檢察院反貪局舉報,反貪局受到舉報後。如果涉嫌犯罪,應當立案偵查,將追回全部贓款贓物。
Ⅳ 興麟房產詐騙案吳秉麟什麼時候開庭審判
您好!
「興麟德邦房產」合同詐騙案繼續開庭審理,庭審內容曝光!
繼12月17日開庭審理後,12月30日, 包頭「興麟德邦」合同詐騙案繼續開庭審理。
雖然經過法庭調查、質證辯論等環節後,「興麟德邦」包頭分公司對檢察機關的指控多有異議,但是毋庸置疑的是,為了擴充店面,「興麟德邦」公司在收取了客戶的首付款後,大部分都被挪為他用,甚至在後期出現虧損後,依然通過各種方式「撐面子」,只是為了吸納更多客戶的資金。
庭審現場
因案情復雜,此案當天並沒有當庭宣判。
審前現場
審判庭里坐滿旁聽市民
旁聽的市民中有一部分是「興麟德邦」案的受害者
12月30日一早,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庭里,已經坐滿了前來旁聽的市民。內蒙古晨報全媒體記者了解到,旁聽的市民中有一部分是「興麟德邦」案的受害者。
受害者張女士表示,她就是通過「興麟德邦」公司購買的二手房,交了首付款後,業務員承諾可以通過更改網簽姓名辦理房本,還可以協助她辦理二手房貸款。可是,事情一拖再拖,直到「興麟德邦」公司人去樓空後,她才幡然醒悟。目前,她最關心的事情就是自己的損失能否得到賠償。這也是此案其他受害者最關心的事情。
法庭調查
被告人認同將首付款挪為他用的證據
在公訴人身邊,僅相關證據就裝了滿滿3個行李箱
上午9點,此案繼續開庭審理。在公訴人身邊,僅相關證據就裝了滿滿3個行李箱。
面對檢察機關出示證人證言、公司文件、審計報告等證據,被告人周岩、劉洋、徐巧巧、安翔雖然對公司人事任命、培訓及財務事宜存在不同意見,但卻認同了公司將客戶首付款挪為他用的證據。
多位證人及被告人的證言中都提到,「興麟德邦」公司將買賣房屋業務分為A、B、C3類,A類是證件齊全,能夠直接進行房產買賣的正常中介業務;B是房產證尚未辦理,如需更改房管部門的備案手續等業務;C類是幾乎不可能辦成的業務,如小產權房、經濟適用房的買賣等。
兩類業務成套取客戶資金的主要途徑
「其實,除了公積金貸款業務外,其他銀行的貸款業務公司都是辦不下來的」
B、C類業務成為「興麟德邦」公司套取客戶首付款及定金的主要途徑。
其中一名證人在證言中提到,業務員會告知客戶可以幫助辦理二手房貸款,如果房屋的房本還沒有辦下來,還可以協調房管局直接更改網簽姓名,然後要求客戶先支付首付款和定金,這些客戶的錢通常會被押在「興麟德邦」公司半年到一年左右,其實,這些業務都是「興麟德邦」公司無法完成的。因此,後期就出現了大量要求退款的客戶,「興麟德邦」公司除了退還首付款、定金外,會給客戶一兩千元甚至一兩萬元的賠償,這些錢都是用其他客戶的首付款和定金支付的。
周岩的供述證實了證人的說法。周岩表示:「其實,除了公積金貸款業務外,其他銀行的貸款業務公司都是辦不下來的。」
財務負責人徐巧巧在供述中也提到,收取客戶資金後,都會由總部統一支配,吳秉麟(「興麟德邦」負責人)等人都曾有過借用客戶資金進行個人消費的行為。
大量的證據顯示,「興麟德邦」公司的門店擴張、人員工資、辦公用品購置僅靠收取中介費是遠遠不夠的,「興麟德邦」公司之所以拓展很快,資金均來源於客戶的購房首付款和定金。
質證辯論
過多正面宣傳誘導客戶掉入「陷阱」
「如果報紙能夠真實宣傳公司的盈利、業務,相信被騙的受害人是不會輕易到『興麟德邦』公司買房的」
「公司確實存在刪帖行為。因為後期公司出現了虧損,要求退款的客戶越來越多,網上有關『興麟德邦』公司的負面新聞和帖子也多了。於是,『興麟德邦』公司聯系了北京的一家公司,負責刪除網站上有關『興麟德邦』公司的負面消息。」一位曾經在「興麟德邦」公司工作的證人表示。
庭審中,面對公訴人出具的《興麟報》、《問答手冊》等證據及證人證言,安翔的辯護人提出了不同意見,他認為,如果站在有罪的角度來看,把這些文件全部結合在一起來看,似乎可以發現有虛構和欺騙的部分。但從單個文件角度來看,則無法直觀地讀出虛構、隱瞞的內容。
公訴人表示:「對公司收取客戶定金不退還,收取客戶首付款用於給員工發工資、獎金等事實,以及違反相關房地產管理法規的事實,在報紙上是沒有提及的。也就是說,這份報紙只言了其正面形象,而不言公司隱藏的負面情況。如果報紙能夠真實宣傳公司的盈利、業務,相信被騙的受害人是不會輕易到『興麟德邦』公司買房的。所以我們認為,報紙明顯地隱瞞了真相,起到了欺騙客戶的作用。」
公訴機關並不是以單個文件來證明本案事實的。除這些文件外,還包含其他的相關證據。正是這些證據的組合,才證明了此案中存在的虛構和隱瞞的事實。
被告人的主觀行為要為公司違法行為「埋單」
「無論公司的形態是什麼樣的,總部和分部是如何管理的,均不影響本案的被告人對公司的管理職責」
庭審中,4名被告人均提出,無論是在業務操作、財務收支還是人事任免上,「興麟德邦」包頭分公司都要受總公司的支配,在財務方面有時還存在吳秉麟一人掌控的行為。即使沒有他們的簽字,這些事宜也都是可以照常完成的。
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們也針對這一點對其進行了相關辯護。辯護律師認為,被告人只是受總公司指導,對部分事實並不知情,即使知道一部分,也沒辦法左右。
公訴人表示:無論公司的形態是什麼樣的,總部和分部是如何管理的,均不影響本案的被告人對公司的管理職責。本案的被告人在「興麟」和「德邦」公司都是身居要職的人員,「興麟德邦」公司在包頭分店的管理也是由這4名被告人和其它被告人相互進行管理的。因此,在管理職責的履行過程中,這4名被告人存在主觀上的故意和過失,這就是他們為單位犯罪承擔責任的理論基礎。而證明他們存在違法行為的證據,也是由全案前後的證據綜合證明的。另外,「興麟」公司和「德邦」公司的行為,是在各個部門相互配合協作下完成的,不能因為職責和崗位的不同而否認其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隨後,控辯雙方還針對被告人的任命及其它相關問題進行了質證辯論。
望採納,謝謝
Ⅳ 興麟房產的老闆抓到了,騙了的錢能追回來嗎
走法律程序,
Ⅵ 去法院起訴追回5000購房訂金要多少錢
訴訟標的額5000元,來案件受理自費50元。
相關規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Ⅶ 興麟房產詐騙案最新結果吳斌麟會判多少年
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吳炳麟一夥騙子應全是死刑才能平民憤
Ⅷ 你好,我在買房的時候被售樓部經理欺騙,(有私自哄抬價格,加價的行為),我現在怎樣去追回我多付的錢
您好!你只要有證據就好辦 去工商局去住建委都可以,但是您要有相關證據,我的建議先收集證據或者看看有沒有同種遭遇的人一起!希望可以幫到您
Ⅸ 興麟房產2016賠償問題
我是陝西寶雞的,現在2020年了,都過去6年了沒個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