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房子就是誰的嗎
不一定
1、房產證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不動產登記機構啟用新的不動產登記簿證後,原有的各類不動產登記簿、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樣式將逐步停止發放,以前依法製作並記載登記內容的土地登記卡和歸戶卡、房屋登記簿等簿冊繼續有效,已經依法發放的《集體土地所有證》等證書、證明繼續有效。也就是新證、舊證都有效!
根據我國《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
同時在第十六條中明確不動產登記簿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根據。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以及第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可得知房產所有權的高效力來自於不動產登記簿。
因此你不用再擔心房產證上有沒有你的名字,只要正確無誤的不動產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就OK啦。
2、這種狀況下,名字不在房產證上也有份
依據為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依據為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法律規定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領結婚證後買的房子,不管寫誰的名字,也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另有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依據為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條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3、房產證上署名越多繳的稅款也越多?
徵收遺產稅將指日可待。也就是說,如果父母的名字在房產證上,在他門百年之後,你可能需要交遺產稅。
㈡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一般是什麼時候確定的
辦理房屋登記的時候,辦理人有權決定寫誰的名字,想寫誰就寫誰。
㈢ 房產證上的名字什麼時候填寫是等房產證下來的時候在寫嗎
你去辦理房產證的時候,會遞交材料的。簽署購房合同。在這時候,就是確定名字的時候了。
希望你能採納我的回答
㈣ 房產證上兩個人的名字什麼時候寫(在線等)
貸款前,因為銀行要確定誰是還款人,一般共同購房的話,誰的名字專寫在前面誰是主還款人屬。
如果沒結婚的話,寫一個人的名字,房子就是一個人的,就算你們共同購房的。
如果寫兩個的,本地戶口那個就不能再申購什麼經濟適用房之類的,而且要是寫兩個人,你們就都有購房記錄了,以後再買房就不能享受優惠利率了,優惠利率只給第一次購房的。
㈤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什麼什麼時候確定的
房產證上面寫名字就是開發商交完房以後,會通知業主到房產證進行辦理,房專產證明,到時候就會讓屬提供相關的信息,並且會徵求意見,在房產證明上寫哪幾個人的名字。
房產證要所買房屋竣工驗收備案後,開發商完成商品房初始備案登記證明,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一般是在交房後2個月左右可以辦。
當房屋所有者在兩人以上,包括兩人時,就要協商好各自佔多少產權比例,誰是房產證持證人。比如一家三口,那麼可以父母各百分之四十,小孩百分之二十,這個根據自己的情況而定。
(5)房產證什麼時候寫名字擴展閱讀:
為了節省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可以選擇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在使用銀行按揭貸款的情況下,部分銀行在《住房按揭貸款合同》中強制加人「要求開發商協助將房產證收押」的約定,這種情況下只能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
即使委託開發商或代理公司辦理房產證,仍然可以選擇,是由開發商或代理公司代收代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印花稅等稅費,還是開發商或代理公司僅辦理房產證申請手續,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等稅費由自己來繳納。
㈥ 房產證上可以寫孩子的名字嗎
房屋產權證上可以寫兒子的名字,即產權所有權人為你的兒子。但是,看來你的兒子是未成年人,那麼,根據相關法規,僅以你兒子作為產權人是不可以的。必須有你或你妻子與兒子一起共為產權人。你談到今後婚姻破裂後財產的分割可能對你不利。其實,合理而且可行的辦法是,承認房屋的所有權是你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在辦理產權登記時,就寫上夫妻兩人的名字。按照規定,共有產權的登記還要註明兩人各佔百分比,如果你能說服你妻子,當然可以寫上你佔有80%,她20%。但一般來說,都是各佔50%。今後,萬一夫妻離婚,你仍然擁有房產的一半。如果你們離婚時,孩子已經成年,就不可能參與分割財產。如果那時他尚未成年,在法院裁決財產分割時,盡管產權證上沒有寫上兒子的名字,他仍會佔有一部分。
㈦ 什麼時候能在房產證上寫名字
房產證下來的時候啊。你購買房產的時候他會問你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
㈧ 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很重要嗎
房產證寫誰的名字當然很重要,因為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就代表房子在誰的名下,本來回在我國就是房產證上是答誰的名字(婚後房產除外),房產才是屬誰的法定歸屬權,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
即使是婚後房產,如果房產證只寫一方名字,雖說還是屬夫妻雙方共同房產權,但其另一方心裡也會不滿,心裡有怨恨。
(8)房產證什麼時候寫名字擴展閱讀:
房產證的作用
既然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的作用極為有限,那麼登記機關發放房產證的意義何在?其實,房產證主要在房屋登記事務范疇中發揮作用,並且主要是為了保證登記活動的秩序與安全。
房產證首先起到登記行為完成的證明作用。登記機關在完成房屋登記事務後,將房產證發放給權利人,表明登記機關已經根據事實、法律和當事人的申請,完成了相應的房屋登記。
由於房產證記載的內容與登記簿的內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產證起到一種備忘的作用。權利人可以根據自己持有的房產證內容,掌握自己的財產情況,而不必每每去查閱登記簿。房產證最重要的作用還是保證登記活動的安全。
㈨ 買樓盤的房子什麼時候才寫房產證名字
有約定來按約定辦理,沒有約自定參考如下法條辦理。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預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承購人應當依法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由於開發企業的原因,承購人未能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開發企業和承購人有特殊約定外,開發企業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9)房產證什麼時候寫名字擴展閱讀:
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 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 元工本費、25 元地籍圖費、5 元貼花費,如順利 20 天後可拿到新的 房產證。
第二種情況:有房有貸
辦理流程及費用:
1、先去銀行辦理*押變更手續(具體事宜請咨詢各銀行)。
2、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除支付上述 110 元手續費外, 如貸款是純公積金的,還需另外支付 100 元;如貸款是組合形式的(公積金+商業貸款),還需另外支付 200 元。
3、其他步驟同「有房無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