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因房屋糾紛打官司要多久
房屋糾紛屬於民事糾紛,看法院審理適用什麼程序,普通程序審理案件的期回限6個月內。簡易程序答3個月內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案件不宜適用簡易程序的,裁定轉為普通程序。
② 房產糾紛法院案子最遲多久審理完
您好:
一、房產糾紛法院案子最遲多久審理完?
《民訴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從立案到結案正常六個月審結,從立案之日起一般七日向被告送到相關文書,並且一般程序的話被告有三十天的答辯期。所以最早也會在立案後一個月開庭,因現在法院案件較多如一個月左右案件開庭時間已排滿
就要向後順延,但最晚審限結束前到六個月內開。所以從立案起一個月後六個月前開庭都是正常的。
二、房產糾紛的訴訟流程
對於房產糾紛,如果雙方訂立的仲裁條款無效,或者雙方明確約定以訴訟方式解決糾紛,就應按《民事訴訟法》第34條的專屬管轄規定,向不動產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要確認被告。如果是個人,可以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列印戶籍證明;如果是單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書寫民事訴訟狀。訴狀應說明當事人身份情況、訴訟請求、以及事實與理由。為確保判決的順利執行,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3、提交訴訟狀和證據。准備就緒後,就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提起訴訟。案件受理後,人民法院會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證通知書》,並通知交費。如七日內未按照規定交納訴訟費,人民法院將裁定案件按撤訴處理。
4、舉證。立案後,人民法院可能會指定舉證期限,要求在期限內提交全部證據材料,逾期提交的證據則不予質證。
5、開庭。立案後,人民法院會安排開庭日期,並提前通知當事人。開庭時應准時到庭,原告無正當理由遲到的,人民法院會裁定按照撤訴來處理。
6、開庭審理。依次需要經過核實雙方當事人身份、告知當事人訴訟權利及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迴避、始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官詢問、法庭辯論、陳述最後意見、法庭調解和宣判的程序。
房產糾紛法院案子最遲多久審理完我國法律上有具體的規定。房產糾紛是普通的民事案件,對於這類案件,法律規定了案件從立案開始算起,應在六個月內完結,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理時間的,經過法院的審批可以有六個月的延長時間,如果還需要延長的,應提交到上一級法院請求審批。
③ 一般房產糾紛合同案,打官司要多長時間
如果案件進展順利,民事案件一般六個月內可以結案。如果不順利時間可能會更長回,既然打官司都是答無奈之舉,所以不要太顧慮時間。打官司的費用主要包含法院收的訴訟費、律師律師費。法院訴訟費網上有根據標的計算的軟體,律師費詳細咨詢律師。
④ 房屋買賣有糾紛,怎麼起訴,一般要多久才能開庭
房屋買賣糾紛就是在房子買賣的過程中,引起的權益爭執,包括買賣手續不齊全,買方反悔,賣方反悔等等發生的糾紛,這個時候,很多人都選擇使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但是不知道訴訟費是多少?那麼小編就來介紹一下房屋買賣糾紛訴訟費怎麼收取?房屋買賣糾紛起訴流程?
房屋買賣糾紛訴訟費怎麼收取?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收取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收取;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收取;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收取;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收取;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收取;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收取;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收取;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收取;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收取。
房屋買賣糾紛起訴流程?
(1)你首先需要確認被告是誰(就是你要對方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或單位),如果是個人,那麼你需要到對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列印戶籍證明(個人無法辦理,律師可以列印);,如果是單位,那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印該單位的基本注冊資料;
(2)其次你要寫民事訴訟狀,說明事實與理由,以及你要對方賠償損失的依據,當然,你需要提供書面證據(口頭錄音/錄像),如果你認為有的證據你無法取到,你可以向法院申請讓法院替你取證,雖然可能性很小);
(3)准備就緒後,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訴訟狀和證據,如果受理了,則會給你交費通知書,你再持交費通知書去繳納訴訟費用;繳納費用後,算是你的案件已經正式受理了,法院會安排日期,並給你傳票,上面寫明開庭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審判員;
(4)開庭時間到了,你應准時到庭,遲到會被法院認為你放棄審理,會作為撤訴來處理。到庭後,法官的書記員會核實雙方的身份,然後進入庭審階段;開庭階段:法官通常會問雙方,要不要調解。如果雙方都說可以,那麼法官會先分別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功,法官就會宣布,現在休庭,擇日宣判。過段時間,法官的書記員就會通知你去拿判決書;
(5)拿到判決書後,如果你認為判決不公平,那麼你就要在拿到判決書之日起規定的期限內提起上訴。如果你不想上訴,對方也不上訴,但對方又不願意賠償損失給你,那麼你就要向法院的執行庭申請執行了。
以上是小編介紹的房屋買賣糾紛訴訟費怎麼收取?房屋買賣糾紛起訴流程?對於房屋買賣糾紛的問題,我們已經有了些了解,雖然我們可以以訴訟的方式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但是為了避免出現糾紛,我們一定要了解清楚相關的法律,然後了解合同的內容,在進行購買和交易。
⑤ 房產糾紛如果要打官司,多久才會出結果
1、要看是適用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如果是簡易程序,則是三個月,如果是普內通程序則為六個月容;
3、如果上訴,二審不超過3個月,如果中間不需要鑒定或延期審理等程序,最長不超過9個月可以塵埃落定。
⑥ 個人起訴到查封房產需要多久
起訴到申請財產保全並完成保全,約需要7到15個工作日。
48小時以內法院會做出決定的。但得符合5個條件。
1、案件必須具有給付內容。採取訴訟保全,是對財物實行保全,因此案件必須具有財產給付內容,也就是必須是給付之訴。確認之訴、變更之訴不能採取保全措施。
2、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將來作出的判決不能執行或者難以執行,即存在實施財產保全的客觀需要。這種可能性是有一定事實根據的,而不是主觀推測。「由於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是指當事人一方擅自將爭議的標的物轉移、隱匿、毀損或者出賣等行為。
「其他原因」是指客觀上的某些原因,如爭議的財產不易保存,需要變賣後保存價款等。
3、必須是法院受理案件後、作出判決前。在一審或二審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審結,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如果法院的判決已經生效,當事人只能申請強制執行,不能申請財產保全。
4、當事人提出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當事人包括民事訴訟中的原告和被告,人民法院只有在必要時才能成為財產保全制度的發動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若干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財產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一般應當由當事人提交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
只有在訴訟爭議的財產有毀損、滅失等危險,或者有證據表明被申請人可能採取隱匿、轉移、出賣其財產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職權裁定採取財產保全措施。
5、人民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申請人應當提供。財產保全措施的適用可能會給被申請人造成經濟損失。為了平等地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利益,本法規定,申請人申請訴訟中財產保全,人民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申請人應當提供。
(6)房產打官司要多久擴展閱讀
申請財產保全步驟:
一、由當事人提出財產保全申請。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仲裁委員會不會主動提交,法院也不會主動作出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裁定。
二、申請財產保全必須有正當的理由。財產保全意味著被採取保全措施的當事人的民事行為將受到限制,當事人就不能隨意處分其財產。因此,申請採取保全措施必須具備正當理由,必須是仲裁必需的,不採取保全措施可能使仲裁裁決難以執行的。
三、申請人要提供擔保。保全措施是根據事態的可能性作出的,如果申請有誤,會給對方當事人造成因財產查封、扣押或凍結而蒙受損失。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會裁定申請人承擔賠償對方當事人經濟損失的責任。因此,申請人須提供擔保。這也要求申請人申請保全措施必須十分慎重,保證正確無誤。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財產保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