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40年產權房到期後怎麼辦
40和50年的房子產權到期後都可以續費。
房屋產權不同是因為土地專用途不同:居住用地屬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是需要繳納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讓金來延續使用年限。
『貳』 產權40年的房子到期後怎麼辦
40年的土地使用權來期滿前,需要提源前一年申請,經批准准於續期的可以重新簽訂出讓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請續期,房屋的產權是屬於產權人私人的,永久的。而土地只有使用權,至於交多少錢的土地出讓金,按當時的政策去交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