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麼是房產契稅房產契稅繳納標準是什麼
摘要:
房產契稅是指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契稅是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向其承受者徵收的一種稅收。
房產契稅定義
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於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國境內取得土地、房屋權屬的企業和個人,應當依法繳納契稅。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權屬包括下列方式: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贈與和交換。以下列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視同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或者房屋贈與徵收契稅: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償債務,以獲獎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集資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契稅實行3%-5%的幅度比例稅率。
契稅已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固定來源,在全國,地方契稅收入呈迅速上升態勢。各類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方式各不相同,契稅定價方法,也各有差異。
房產契稅分類
一、是按成交價格計算。成交價格經雙方敲定,形成合同,稅務機關以此為據,直接計稅。這種定價方式,主要適用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
二、是根據市場價格計算。土地、房屋價格,絕不是一成不變的,比如,北京成為2008年奧運會主辦城市後,奧運村地價立即飆升。該地段土地使用權贈送、房屋贈送時,定價依據只能是市場價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三、是依據土地、房屋交換差價定稅。隨著二手房市場興起,房屋交換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價格30萬元,b房價格40萬元,a、b兩房交換,契稅的計算,自然是兩房差額,即10萬元,同理,土地使用權交換,也要依據差額。等額交換時,差額為零,意味著,交換雙方均免繳契稅。
四、是按照土地收益定價。這種情形不常遇到。假設2000年,國家以劃撥方式,把甲單位土地使用權給了乙單位,3年後,經許可,乙單位把該土地轉讓,那麼,乙就要補交契稅,納稅依據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單位出讓土地使用的所得。
房產契稅稅率規定
應納稅額=計稅依據×稅率
契稅稅率的規定是3%-5%,一般取3%為了支持房地產業,政府對一般商品房減半收稅,對商業用房,別墅房產收3%。(超過地方政府規定單價和規定容積率房產的契稅按3%徵收)註:房產單價規定情況復雜,具體請詢問當地房產登記中心,例如:深圳福田區房產單價超過19830元/㎡契稅3%,而龍崗區規定是11830元/㎡才徵收3%的契稅。
從2008年11月1日起,對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稅稅率暫統一下調到1%;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稅;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地方政府可制定鼓勵住房消費的收費減免政策。
產契稅 是指由於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房屋買賣、交換或贈與等發生房地產權屬轉移時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稅賦。
營業稅 指對銷售房地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營業額按率計征的一種稅。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產租金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稅。
房產契稅繳納標准
地方政府規定不一繳納房產契稅也不一樣,具體請查詢地方國土局 繳納標准:(地方規定如下,只適合廣東地區房產計算)
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稅1%。
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稅1.5%。
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稅3%。
房產性質為別墅或商業用途繳納3%。
小區容積率小於2.0(非普通住宅)或超過西安地區均價需繳納3%。
房產單價超過地方政府規定的界限(非普通住宅)所繳納的契稅也需要3%,單價界限請詢問地方國土局。
最新政策優惠: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原繳納契稅點的一半優惠。
地方政府規定不一繳納房產契稅也不一樣,具體請查詢地方國土局 繳納標准:(西安地方規定如下,只適合西安地區房產計算)
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稅1%。
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稅1.5%。
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稅3%。
房產性質為別墅或商業用途繳納3%。
小區容積率小於2.0(非普通住宅)或超過西安地區均價需繳納3%。
房產單價超過地方政府規定的界限(非普通住宅)所繳納的契稅也需要3%,單價界限請詢問地方國土局。
最新政策優惠: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原繳納契稅點的一半優惠。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4-06-0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點擊領取看房紅包,百元現金直接領
⑵ 房產契稅發票是什麼樣的
是像平時買貨物一樣的發票,樣式和大小都差不多,上面寫著契稅完稅證明的,由地方稅務局出具的。一般金額是房產總價的1%至3%左右。
給住戶那聯是紅色的辦證聯是藍色的,是一張張薄薄的發票(一般為紅色的),標題寫著很大的:契稅完稅證。
房產契稅是指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2)房產契稅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相關規定
1.徵收范圍及納稅人。主要是對個人和私營單位購買、承典、承受贈與或交換的房屋徵收契稅。
2.稅率。1997年4月23日,我國頒布了新的《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契稅稅率為3%~5%。具體契稅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稅率范圍內按照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從1999年8月1日起,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契稅暫時減半徵收。
內容
契稅是在土地、房屋權屬發生轉移時,向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因此,契稅應由取得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繳納,且稅率等政策對商品房、二手房「一視同仁」。
個人轉移房屋所有權應繳納契稅的范圍包括: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房屋權屬以下列方式轉移的,視同房屋買賣或房屋贈與徵收契稅:
(1)以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
(2)以房屋權屬抵債;
(3)以獲獎方式承受房屋權屬;
(4)以預購方式或預付集資建房款方式承受房屋權屬。
凡1997年10月1日以後簽訂安居工程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購房合同的,均屬契稅納稅人,應按規定繳納契稅。
起效時間
為納稅人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納稅人因改變土地、房屋用途應當補繳已經減征、免徵契稅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改變有關土地、房屋用途的當天。
契稅納稅環節是在簽訂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的憑證之後,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之前。
納稅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和《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規定,我省契稅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徵收機關申報並繳納契稅。
計稅依據
指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時的成交價格或市場價格(其中二手房交易必須先行評估,以評估價格作為計稅價格)。
對於成交價格明顯低於正常市場價格的,或者所交換的房屋價格差額明顯不合理且無正當理由的,以徵收機關委託評估機構根據同一時點、同類地區、同類房屋市場價格評估的價格作為繳納契稅的計稅依據。
稅額計算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3、交換價格相等時,免徵契稅;交換價格不等時,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交納契稅
4、房屋附屬設施徵收契稅的依據:
(1)採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屋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應按合同規定的總價款計征契稅。
(2)承受的房屋附屬設施權屬如為單獨計價的,按照當土確定的適用稅率徵收契稅;如與房屋統一計價的,適用與房屋相同的契稅稅率。
⑶ 房子契稅是什麼意思
房子契稅是房屋買賣中國家規定必須交的稅收,一般按合同中標明的房屋價款的1.5/100稅率版征稅(房權交會契稅優惠除外),契稅是國家收的。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3)房產契稅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中規定:
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⑷ 什麼是房產契稅。
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內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容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
契稅除與其他稅收有相同的性質和作用外,還具有其自身的特徵:
(1)徵收契稅的宗旨是為了保障不動產所有人的合法權益。通過征稅,契稅徵收機關便以政府名義發給契證,作為合法的產權憑證,政府即承擔保證產權的責任。因此,契稅又帶有規費性質,這是契稅不同於其他稅收的主要特點。
(2)納稅人是產權承受人。當發生房屋買賣、典當、贈與或交換行為時,按轉移變動的價值,對產權承受人課征一次性契稅。
(3)契稅採用比例稅率,即在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行為時,對納稅人依一定比例的稅率課征。
⑸ 買房時的契稅是什麼意思,用簡單清楚的話解釋一下吧什麼時候交契稅呢
房屋契稅抄繳納時間: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一、徵收管理: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2、納稅期限: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3、納稅地點:契稅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徵收機關繳納。二、定義: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三、納稅義務人: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1、境內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稅收行政管轄范圍內。土地、房屋權屬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2、單位是指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國家機關、軍事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3、個人是指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和外籍人員。
⑹ 契稅是什麼意思
契稅,是指國家在「土地、房屋」「權屬轉移」時,按照當事人雙方簽訂的合同(契約),以及所確定價格的一定比例,向權屬「承受人」徵收的一種稅。
1.契稅的納稅人
在我國境內「承受」(獲得)「土地、房屋權屬」(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轉移的單位和個人。
2.契稅的征稅范圍
(1)包括:
①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售、贈與、交換);
【提示】土地使用權的轉讓不包括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移。
②房屋買賣、贈與、交換。
(2)視同發生權屬轉移:
①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
②以土地、房屋權屬「抵債」;
③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④以「預購」方式或者預付籌資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
⑤企業「破產」清算期間,非債權人承受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
(3)不包括:
土地、房屋典當、繼承、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為。
3.契稅的計稅依據
(1)「買賣」交易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以「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提示】計征契稅的成交價格不含增值稅。
(2)「贈與」交易
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3)「交換」交易
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其計稅依據為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契稅;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徵契稅。
(4)「劃撥」方式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經批准轉讓房地產時,以「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為計稅依據。
稅務師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