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證掛失補辦需要多久
補辦房產證要多久時間?這主要取決於兩個時間段,第一是報紙的公告時回段,在公告期間內是不能補辦的答,大部分地區的公告時間是6個月;第二是房管部門重新辦證的時間,這在各地具體又是不同的。
馨窩網補辦房產證流程:
首先,產權人先要到當地的產權管理部門的檔案處提出申請,檔案處核對產權人申請新證的房產的存檔,開具房產證遺失的證明。
其次,申請人要攜帶相關材料去省級以上報刊媒體公告聲明。公告滿六個月後,申請人可申請辦理新證。
再次,申請人辦理新證所要提交的材料:
1、補辦的書面申請(無固定格式,但要寫清楚);
2、原售房單位(如開發商)出具的曾領證證明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4、申請人已公告聲明的報樣;
5、登記機關會提供登記表和房產的平面測繪圖,由產權人核對;
6、如委託他人辦理,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
最後,產權機關認為符合頒發新證的條件,發給申請人受理通知單,申請人根據通知單上的時間領取新證。
2. 房產證丟了,補辦房產證後要是賣房是按原來日期還是新補發的日期計算
按原來日期。
一、房產證遺失補證申請登記程序:
檔案館查詢、出具證明-遺失啟示登報-配圖—提交資料—交費領證。
二、房產證遺失補證登記提交資料: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非轉移類);
2、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3、申請補辦報告;
4、申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5、遺失啟示(整張報紙);
6、檔案館出具的掛失證明;
7、委託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經過公證);
8、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查驗原件);
9、法人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補辦流程
1、房屋權利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到房產檔案館查檔並出具房產權屬證明(房產檔案館收取查檔費用);
3、在所在地日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在所在地日報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兩次登報費用,由報社收取)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備註:
1、第8、9項為單位申請遺失補證時提交,單位所提交的復印件須加蓋公章;
2、房屋已抵押的,須提供抵押權人同意證明(抵押權人同意證明文本,在二樓商務中心領取)。
3、遺失啟示自登報之日起需滿30日,方可申請補證。
三、收費標准:
登記費:10元/證;
配圖費:20元/證。
證件作用
既然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的作用極為有限,那麼登記機關發放房產證的意義何在?其實,房產證主要在房屋登記事務范疇中發揮作用,並且主要是為了保證登記活動的秩序與安全。房產證首先起到登記行為完成的證明作用。
登記機關在完成房屋登記事務後,將房產證發放給權利人,表明登記機關已經根據事實、法律和當事人的申請,完成了相應的房屋登記。由於房產證記載的內容與登記簿的內容具有一致性,因此,房產證起到一種備忘的作用。
權利人可以根據自己持有的房產證內容,掌握自己的財產情況,而不必每每去查閱登記簿。房產證最重要的作用還是保證登記活動的安全。
因為房屋的權屬情況依據不動產登記簿的記載,而登記簿由登記機關記載並且由該機關保管,並不在權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登記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擅自更改登記簿的內容,權利人就面臨失權的危險。
為了防止此種情況的發生,登記機關在進行了房屋登記之後,有必要再向權利人發放房產證,其上記載與登記簿相同的內容。如果事後發現登記簿的記載有與房產證相異之處,權利人可以房產證的記載對抗登記機關,要求登記機關恢復原記載並承擔責任。
所以,在以登記作為不動產權利公示方法的制度體系中,房產證的主要功用是在約束登記機關的行為,發放房產證是保證登記安全的重要措施。
網路——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網路——房產證
3. 補辦新的房產證要多久,掛失後多久可以拿到新房產證
房產證遺失補辦流程:
一、房產證遺失補證申請登記程序:
檔案館查詢、專出具證明-遺失啟示登報-配圖屬—提交資料—交費領證。
二、房產證遺失補證登記提交資料: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非轉移類);
2、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3、申請補辦報告;
4、申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5、遺失啟示(整張報紙);
6、檔案館出具的掛失證明;
7、委託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經過公證);
8、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查驗原件);
9、法人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三、房產證補辦流程
1、房屋權利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到房產檔案館查檔並出具房產權屬證明(房產檔案館收取查檔費用);
3、在所在地日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在所在地日報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兩次登報費用,由報社收取)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4. 房產證掛失需要登報嗎 要多久
房產證掛失需要登報,大部分地區公告時間是在6個月。
房產證掛失之版後,需要通過報紙公告,權這個屬於報紙公告時段,在公告期間內是不能進行房產證補辦的,大部分地區公告時間是在6個月;
房管部門重新辦證的時間,這個需要根據所在地區的政府工作人員通知來決定,各地具體時間是不一樣的,等房管部門說15天之後來拿補辦好的房產證,你就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去拿。
(4)房產證掛失賣房子需要多久擴展閱讀:
房產證補辦所需材料:
(1)補辦的書面申請(無固定格式,但要寫清楚);
(2)原售房單位(如開發商)出具的曾領證證明原件;
(3)申請人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
(4)申請人已公告聲明的報樣;
(5)登記機關會提供登記表和房產的平面測繪圖,由產權人核對;
(6)如委託他人辦理,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
5. 房產證丟失如何賣房子
沒錯,一定要補辦好新證方可過戶給下一家。如果是房地產證原件丟失,內首要到國土局申請掛失容,然後要在當地主要報紙媒體登記遺失聲明二次以上。從掛失以後180天以後持遺失聲明和身份證到國土局申辦新證。22個工作日出新證。
6. 1 房產證掛失需要登報嗎 要多久
掛失一般要求在市級以上或者相關部門指定公開發行的報紙上發行的上刊版登才有具有法權律效力,否則是無效的。具體操作流程是在(戶籍所在地、開戶行、派出所、工商局等)等相關部門申報,開具登報證明,同時在報紙上刊登掛失。
備註:
大多數情況下,個人房產證的遺失,很少有人會進行遺失聲明登報,其實這種做法是不正確的,不管是個人的房產證還是企業的房產證都應該進行遺失聲明登報。這樣才會避免相關的責任,才可以更快的進行房產證的補辦。遺失登報聲明是一種法律方式,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丟失了某些社會性質的房產證或者類似的東西時,為了補辦一份,法律上必須先確定遺失者所遺失的房產證已經在法律上無效。遺失者按法律規定刊登聲明之後,即推定社會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應當知道該證無效,即解除了遺失者的社會責任。通俗來講,就是他人再冒用該證而產生的各種後果,遺失者不再承擔相關責任。
7. 一般房產證要多久可以轉賣
只要取得住房合法產權,手續齊全前提下,隨時可以賣掉住房過戶他人,沒有時間限制。
住房辦理過戶手續,需要房主首先取得住房的產權,有住房的房產證,契稅證明,和出讓性質土地證。貸款還清,無抵押。
然後買賣雙方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以上住房三證,一起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如果住房是共有性質住房,需要房產證登記人和共育人一起簽字辦理過戶。一方無法辦理過戶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二十五條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根據房屋登記簿的記載,繕寫並向權利人發放房屋權屬證書。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房屋權利的證明,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等。申請登記房屋為共有房屋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在房屋所有權證上註明「共有」字樣。預告登記、在建工程抵押權登記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發放登記證明。
第二十六條
房屋權屬證書、登記證明與房屋登記簿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房屋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房屋登記簿為准。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並,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並,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8. 補辦新的房產證要多久,掛失後多久可以拿到新
房產證遺失補辦流程:
一、房產證遺失補證申請登記程序:
檔案館查詢、出回具證明-遺失啟示登報答-配圖—提交資料—交費領證。
二、房產證遺失補證登記提交資料:
1、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非轉移類);
2、房屋分層分戶平面圖;
3、申請補辦報告;
4、申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5、遺失啟示(整張報紙);
6、檔案館出具的掛失證明;
7、委託書(申請人不能親自辦理時出具,須經過公證);
8、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資格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查驗原件);
9、法人授權委託書、代理人身份證件復印件(查驗原件)。
三、房產證補辦流程
1、房屋權利人應持身份證到市房管局,填寫房產證遺失聲明;
2、到房產檔案館查檔並出具房產權屬證明(房產檔案館收取查檔費用);
3、在所在地日報上刊登權屬證書遺失聲明;
4、6個月後,房管部門在所在地日報發布房屋所有權證書作廢公告;(兩次登報費用,由報社收取)
5、房屋權利人持刊登遺失聲明和作廢公告的原版報紙、身份證及復印件等資料到市房產交易管理處辦理遺失登記發證手續。
9. 房產證掛失補辦時間要多久要注意什麼
房產證工本費,應該不超過100元。
10. 房產證辦理之後多久可以賣房
交房幾年後房本還沒下來的情況之於現在的房產市場是屢見不鮮,而一些房主因為種種原因想急於出售房屋。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由此可以看出,法律並不保護沒有房產證就簽訂買賣合同的行為。但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可不可以交易呢?
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哪些房子根本不會有房產證:
1、利用集體所有土地開發的房子,也就是所謂的小產權房;
2、未經立項批准或私自變更立項的樓盤;
3、未取得規劃審批的樓盤;
4、私自變更規劃的樓盤;
5、私自改變土地用途的樓盤;
6、土地產權存在糾紛;
7、沒有銷售許可證又無產權證的房屋;
8、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
9、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
10、開發商未交納相關稅費的;
11、土地、房屋被有關部門司法查封。
對於以上這些沒有房產證的房子,給再低的價錢也別買也別理會。否則,一旦出事,沒有法律保護。而下面這些對於房產證沒辦下來的才是我們需要關注如何賣房的問題。
其一、剛交了首付款,還沒有辦按揭
這種情況是指開發商還沒有到房管局備案,這是比較好處理的。買賣雙方可以直接到開發商那裡辦理合同轉讓,就是跟開發商商量好,跟買方重新簽訂一份購房合同,並將老的購房合同收回即可。然後買方再將首付款付給賣方就行了。後面的事情就跟買新房一樣,房管局備案就直接寫買方的名字,銀行按揭也是買方自己去辦理即可,房產證下來就直接是買方的名字了。
其二、正在還房貸的房子
這種情況相對復雜,風險也高,這是因為如果賣方還在還房貸,在沒有房產證的情況下交易房屋,賣方應當還清銀行貸款將房子解壓,並辦理房屋注銷手續,之後再由買方與開發商簽訂新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並重新在房管局備案。
當然,此種情況必須徵得開發商同意才可辦理,並且此途徑不受法律保護,並不提倡,交易的風險很大。比較穩妥的交易方式是建議買賣雙方等房產證下來後再進行交易過戶,這樣可以避免房產交易中各種風險,但相對繳納的稅費較多。
解決方式一:雙方約定等房產證下來再過戶。
雙方可以先簽一份協議,約定首付款項,以及過戶時間(房產證下來就立即過戶),預付首付款,然後就是等了。等到房產證下來再辦理過戶,先過房產證,出新證當天再過戶土地證,過戶後再交付尾款。這種方式的優點是能及時過戶,風險較低;缺點是稅費較高,且時間成本比較長。因此建議:
1、沒有房產證的房子在交易時風險比較大,買方和賣方都應謹慎,除非是信得過的朋友,能夠知根知底。
2、對買方來講,降低風險可從兩方面入手,一是在取得房產證之前,盡量少交房款;二是應先取得房屋的使用權和控制權,這樣法律會向購房者傾斜。
3、如果遇到特殊情況一定要賣(買)沒拿到房產證的房子,雙方應對該房產進行詳細了解,明確房產證何時能拿到,並約定適當的違約金標准,同時也要有心理准備,明白風險的存在。
4、考慮到房價經過一段時間會有波動,買賣雙方應約定違約金標准,以避免房價波動較大時,一方違約。
解決方式二:直接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