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佛山買房一年,房產證已拿到,可以辦理佛山居住證嗎
可以,但必須要社區提供入住證明,佛山市有規定,有房沒有入住不能辦理居住證
Ⅱ 怎麼快速辦理佛山居住證
你居住地的派出所來或者是居委源會、出租屋管理處
Ⅲ 在佛山辦理居住證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材料
1、居住登抄記回執襲;
2、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
3、《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辦理的,可不提供《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
4、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人才引進的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已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出租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已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權的證明文件或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完稅證明、繳納社保證明、工資單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學籍卡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
屬引進人才的,按相關規定提供已辦理人才引進的相關文件、用人單位證明材料等。
辦理流程
1、申請人帶齊資料到流管服務站
2、受理後上傳數據到派出所
3、派出所制證返迴流管服務站
Ⅳ 佛山市居住證如何辦理
新市民申辦居住證,必須先申請居住登記滿半年後才能辦理。申辦人居住地所在流管服務站對在本市辦理居住登記後居住滿半年且符合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和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新市民,受理其居住證辦理申請。
辦理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申辦人本人到居住所在地的新市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服務窗口申請辦理。
須提交以下資料包括:
(一)《佛山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
(二)《佛山市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三)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未滿1 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一並提供受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四)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人才引進的證明材料。
1、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已登記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出租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已登記備案的購房合同、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權的證明文件或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完稅證明、繳納社保證明、工資單或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學籍卡或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屬引進人才的,按相關規定提供已辦理人才引進的相關文件、用人單位證明材料等。
(4)佛山的房產在哪裡辦理居住證擴展閱讀(相關法律規定)
《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託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本條規定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對符合居住證辦理條件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5日內製作發放居住證;在偏遠地區、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製作發放居住證的,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實施辦法中可以對製作發放時限作出延長規定,但延長後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第十條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Ⅳ 佛山市禪城區居住證在哪辦
到你所住的社區居委會辦理就行了.一年期的45元~~~
Ⅵ 佛山居住證辦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表》一內式3份;
本人的容學歷、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者業績證明材料;
有效的身份證明;
在本省的住所證明;
婚姻狀況公證書;
本省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狀況證明;
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的申領人,還應當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勞動合同;
已經在本省創業的申領人,還應當提交投資或者經營業績的相關證明;
已經入境的境外申領人,還應當提供合法的入境證明;
已經持有《外國專家證》或者《港、澳、台專家證》的人員,免交上述(2)至(5)項材料,憑《外國專家證》或者《港、澳、台專家證》和第(6)項材料申領《居住證》。
(6)佛山的房產在哪裡辦理居住證擴展閱讀:
申領范圍
凡是符合本省引進人才專業需求,通過柔性流動來本省工作或者創業,不願意改變其戶籍、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籍、台灣地區籍(以下簡稱港、澳、台籍)、國籍的人員和不願意放棄外國永久(長期)居留權的留學人員(以下簡稱留學人員),可以依據本辦法申領《廣東省居住證》(以下簡稱《居住證》)。
Ⅶ 佛山居住證如何辦理及條件
到你居住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居委會、出租屋管理處
●已滿16周歲未滿周歲的流動人員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動人員服務管理中心申領居住證。申領居住證,需持第二代身份證及復印件、計劃生育證明、合法居所證明、近期一寸數碼彩色照片(須在居民身份證照相點拍攝)3張。
●在旅館住宿登記將視為居住登記,以方便來廣東就醫、探親、旅遊和出差的人。
●居住證期限分「6個月以下」和「7個月到3年」兩種,而其有效期一直可以延續。今後流動人口在廣東省內流動,再不用像現在一樣每到一地就辦一張暫住證,而是只要持居住證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街道流動人口服務管理中心登記,辦理居住地址變更就可以了。辦理居住證時,照片可到有二代證資格的照相館照相,並憑回執到相關部門辦理。第一次辦居住證不花錢,之後要是損壞了要補辦的話,需要工本費20元。
●可在當地參加社保,可在居住地申領駕照、辦理港澳商務簽注……持證人在一地繳納社保5年,其子女入學將享受與常住人口同等對待,居住證持證人在一地繳納社保7年,將可申請常住戶口。
持居住證可享權益:
職業技能培訓和公共就業服務;
依法參加社會保險;
實行計劃生育的育齡夫妻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享受傳染病防治和兒童計劃免疫保健服務;
參加居住地專業技術服務的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
接受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
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注冊登記手續;
在居住地辦理出入港澳地區的商務簽注手續;
享受居住地人民政府提供的其他公共服務。
Ⅷ 在佛山辦居住證(暫住證)要准備些什麼需要什麼條件
要辦理居住證,需要在佛山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條件可以辦理,辦理居住證內條件:《居住證容暫行條例》
第二條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Ⅸ 在佛山有自己的房子要辦居住證嗎
可以啊,居住證有租房合同也可以辦的,或者是社保買夠一年以上也可以辦理的,
還是說你沒有合同?
Ⅹ 佛山南海里水這邊辦理居住證要多久能拿到,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時限:
受理後10個工作日。
提交材料:
本人居住信息在佛山市流管一級庫系統登記滿半年,憑以下資料可以申辦居住證:
一、《佛山市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在流管站領取該表格,按要求填寫,收原件);
二、辦證人的居民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辦證人的《廣東省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提供讀取二代居民身份證晶元採集照片信息服務的不用提交該回執);
四、佛山市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原件
五、在本區居住的有效居住處所證明
(1)自購房屋的,提供房產證或經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
(2)借住親友家中的,屋主本人提供身份證及房產證原件、復印件到房屋所屬轄區流管站辦理居住房屋登記/備案手續後,居住證申辦人憑有效借住協議原件、復印件辦理。
(3)租賃房屋的,提供有效租賃合同、出租屋登記/備案證明原件、復印件。
(4)居住在廠企宿舍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及企業法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企業所在轄區流管站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後,居住證申辦人提供單位開具有效居住情況說明並加蓋公章原件。
(5)若居住在學校,提供學生卡以及所在學校開具有效居住情況說明並加蓋公章原件。
(10)佛山的房產在哪裡辦理居住證擴展閱讀
《佛山市居住證實施辦法》
第二章 證件申辦和管理
第七條 公民離開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生活的,應持身份證明、合法穩定住所證明等相關材料,及時向居住地的新市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服務受理窗口申請居住登記。
如申請人提供材料不詳實、資料不齊全的,不予核發登記回執。對於申請登記材料不齊全的,受理窗口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相關資料。
本人現場申請的,受理窗口核實後應現場出具居住登記回執;不能現場核實的,應於3個工作日內告知申請人是否核發登記回執。
通過佛山新市民服務信息網和佛山新市民微信公眾號等信息化平台申請的,應當按規定上傳提供相關的電子版登記材料。居住地址所在地的新市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收到電子申請材料後,應於3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核發電子登記回執。
第八條 登記回執應當載明登記人信息、登記機關、登記時間、居住信息、登記人聯系方式等情況。
回執樣式由市公安機關統一製作,納入市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系統列印的電子登記回執,附加唯一條形碼標識;受理窗口紙質列印的,加蓋公章。
新市民申領登記回執後,應在登記地址實際居住,並接受居住地公安機關及新市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的核查。如果經核查新市民未在登記地址實際居住的,新市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有權撤銷已核發的登記回執,並告知申請人重新按在我市的實際居住地址進行居住登記。
第九條 居住證由受理窗口具體辦理、公安機關審核製作。
第十條 公安機關及新市民(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居住登記和居住證證件管理工作。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及房屋出租人等應協助做好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申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