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沒有房產證,多少年產權
產權年限 —— 房屋建築產權的歸屬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商用建築,工版業用建築。按建築權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目前,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大致分為:
1.)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
2.)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
3.)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
⑵ 如果房子寫的是商住產權是多少年了辦房產證是怎麼辦呢
商住產權是40年,現在不辦房產證了,房產證與土地證合為不動產登記證。
向房屋產權管理中心申請辦證,產權中心會告訴你遞交材料種類,交齊後就能領證。
⑶ 為什麼房產證上只寫了住宅,沒寫產權多少年
因為房產本來沒有使用年限,只有土地規定年限,房產只在設計時有規定設計年限,到期後只要沒有安全問題可以繼續使用,土地到期需要重新購買使用權。
根據1990年5月19日開始實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3)房產證多少年產權擴展閱讀
根據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權法》中的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據悉,在《物權法》出台之前,根據1994年7月5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也就是說,根據以往的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續期是需要繳納一定費用的。
而《物權法》出台後,雖然規定了可以自動續期,但實際上並沒有對續期的土地使用費支付標准和辦法做出明確規定。特別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開始在一定范圍內徵求意見,相比於「草案」,「徵求意見稿」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自動續期」替換了「無償自動續期」。
但是,當購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需要怎樣進行權利延期,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費用,繳納多少出讓費用,都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而有關業內人士認為,適當續費是最有可能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產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土地使用年限
⑷ 房產證有效期多久,從什麼時候開始算起
我們通常所說的房屋產權期限實際上是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期限,根據土地性質不同,一般有40年、50年以及70年,其起算時間是從開發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權之日起開始計算的。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的所有權,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根據物權法規定,所有權為永久性權利,無時效的限制。而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就要及時去辦理續期,辦續期的具體處理方法如下: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 居住用地七十年;(二) 工業用地五十年;(三)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四)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五)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⑸ 國家規定房產證使用年限多少年
1、其實房屋的產權是沒有時間限制的,因為房屋是個人財產,只要房屋不拆遷產回權是永久的;答
2、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因為我國規定土地歸國家所有,所以我們買房時買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3、既然土地有使用權,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房屋沒有拆遷,你如果要繼續使用土地,就要再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費;
4、如果在土地使用權到期前房屋拆遷,國家會給補償的,補償包括建築物補償和土地補償;如果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房屋拆遷,國家也會給予補償,但補償僅包括建築物補償,就沒有土地補償了;
5、我國規定純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商住樓為50年;商業為40年。
6、土地使用年限從開發商獲取土地證開始算起,等老百姓辦到自己的土地證時實際可使用的年限肯定會低於規定使用年限的,因為有開發周期的。
⑹ 房產證產權多少年有效期
各類房產的有效期限: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版50年
3、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4、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權地50年
5、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額外提示:
1、七十年指的是土地的使用權 ,指的是從建設用地出讓之日起計算的;
2、物權法即將生效,物權法規定私人財產受法律保護,所以今後即使房產證的有效期到期,按照物權法該房子可能還歸自己所有;
3、一般來說,在通過批租等市場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設的住宅類項目,期限為70年;商業類40年;綜合類50年。但由於需要建設周期等各種因素,實際使用年限一定會低於理論年限。在房產證上,都已經列示了該房產的土地實際到期年限,看下就可以知道了。
⑺ 只有房產證,上面沒有使用年限,怎麼才能知道是多少年產權。
一般土地證上才會寫土地使襲用權年限。但是近年很多城市把房產證和土地證兩證合一了。所以原房主的房產證上不會有。
1、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個人只能有使用權。所謂開發商買地,實際是買土地使用權。
2、土地使用權年限與土地性質有關。一般常見的有居住用地(最高70年)、商業用地(40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房產證多少年產權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條 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
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注銷登記。很多人覺得會有補償,土地到期了房子還是自己的。
同時根據《物權法》居住用地期滿後「自動延續」(記住沒有說免費),所以到期後要補繳土地出讓金,就是再跟國家買使用權。如果不是居住用地就要在到期之前一年提出續期申請,看政府批不批准了。
⑻ 農村的房屋產權是多少年啊
通常來說農村的房屋產權是長期有效的。房產證是沒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後要換發新證,也是要憑老證才可以更換的。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城鎮宅基地使用權。宅基地上的自建住房,可以根據相關規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由此可以看出,這種類型的農村住房的農村住房產權的年限是70年。
農村住房產權還有另外一種情形,是屬於小產權的類型。其中,按產權證的發證機關來區分,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產權證的,由鄉鎮政府發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產權。
這樣房子的產權沒有明確時間,可隨時終止。可以看出農村住房產權的年限分為兩種,一種為70年,一種則無明確的時間,可隨時終止。
(8)房產證多少年產權擴展閱讀:
不給產權證房屋情況:
1、佔用耕地的建築農村土地有建設用地和耕地等不同用途的劃分,用途不同自然規定也就會不一樣,然而在農村建設宅基地佔用了耕地面積,那麼佔用的部分是屬於違規違法的,一旦被發現這些已經建了的房子將不能進行宅基地確權。
2、在農村需要注意農民是沒有宅基地所有權的,所以就沒有交易買賣的權利,也就是用金錢買到的宅基地在法律上也是不能確權的,所以農民的宅基地只能用作自家使用,不能隨便進行財權交易。
3、在舊的房屋宅基地還沒有退還給集體就申請新的宅基地的,那麼這新的宅基地也暫時不能確權,所以想要盡早的拿到宅基地產權證,就需要盡早的將舊的宅基地退還給集體。
4、目前國家為了守好18億畝耕地的紅線,國家對於耕地上修建房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建築用地佔用耕地的不僅不能夠確權,而且還要拆除。
5、在宅基地確權之前,要先將宅基地當中存在爭議和手續不全的部分解決掉,否則是不能夠確權的。
6、擅自改變宅基地用途,比如說農民將自己的宅基地用作建廠,參與商品性質交易的都屬於違規行為,也是不能確權,並且拿到宅基地產權證的。
7、目前農村非法佔用宅基地的現象比較多,但是在今年明確的規定:一戶人家如果在一戶一宅的分配製度之後還有多餘的宅基地,姐,這一戶人家在這多餘的宅基地上新建的房屋,那麼這房屋是屬於違規操作的,同樣拿不到產權證。
⑼ 房屋產權正常用是多少年
商品房的住宅房是70年,商鋪是50年年限後政府會和住戶協調,但要收回應該會有補償,70年後的事誰能說清楚呢
二手房 的年限和新房一樣的,從建成就開始算年限了,你買的房子有20年房齡了,你就還有50年的使用權。
你就記著一點,正常的住宅房屋,年限是70年;
現在的新房產證上面都會顯示房屋建築年代,以這個年代為准,比如房產證上寫 房屋年代 是2000年,那現在過了10年了。
就是還有60年的使用年限,就這么簡單,我做二手房這么長時間,沒聽說過房產證上還有有效期的說法的,就算有也跟那個沒關系;
跟你之前的房主了多長時間以及你自己住了多長時間都沒關系;
只與你的房屋性質(是住宅還是商用還是其他)和建築年代(現在房產證上面都有的,在翻開後的右面寫 著的)有關系。
(9)房產證多少年產權擴展閱讀: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
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按房屋產權分類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
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1)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
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⑽ 房產證產權多少年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抄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於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於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後,房子還屬於自己嗎?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許可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沖突問題,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後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於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