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的房子有房產證但沒過戶怎麼辦
當事人找不到房產證登記的房主,當事人可以憑雙方簽署的買賣合同和付款憑據,以及當事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情況證明等證件材料,到住房所屬本地法院依法起訴,取得法院判決書之後,可以到法院執行庭申請開具協助執行公函,當事人可以憑此單方辦理住房過戶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規定: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並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第三十五條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合法建造房屋、繼承或者受遺贈取得房屋所有權,權利人轉讓該房屋所有權或者以該房屋設定抵押權時,應當將房屋登記到權利人名下後,再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或者房屋抵押權設立登記。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取得房屋所有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房屋登記機構應當予以辦理。房屋登記機構予以登記的,應當在房屋登記簿上記載基於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予以登記的事實。
㈡ 房產證沒過戶怎麼辦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變更登記
核准依據:《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回
《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答則》
核准程序:1 受理 2 審查 3 核准 4 發照
所需資料:
1 《個體工商戶申請變更登記表》;
2 營業執照正、副本;
3 其它相關資料:
(1)變更字型大小名稱: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准登記表》(由工商所核准名稱);
(2)變更經營范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報批的項目要提交國家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有關部門的意見);
(3)變更負責人:新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常(暫)住人口計劃生育證明,相片(1寸)3張。
(4)變更經營場所:租賃房產須提交租房合同及出租方的產權證明;自有房產須提交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改變使用功能的要提交規劃國土部門意見。
4 、 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核准時限:10個工作日內做出核准登記或不予登記的決定。
收費標准及依據:10元。(國家物價局、財政部[1992]價費字414號。)
辦理完以上的手續再辦理增項(你要經營的家居)
費用各地會有不同,以當地的規定為准。
㈢ 買房時,房產證沒有過戶怎麼辦
可以重新過戶。房產過戶流程:
1、房產證過戶不經過房地產中介的話,須版把合同的條款和違約條權款寫清楚,簽合同時須賣方房產證上面名字的當事人在場(如果是已婚得話,需要夫妻雙方在場及簽字,哪怕房產證上面只有一個人的名字)房產過戶。
2、申請材料准備好後,須到房產局,填寫一些表格和一個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額一定要和簽訂合同上面的金額一樣。
3、房產過戶的申請材料都交給房產局後,房產局會給予一個回執單,按照回執單上面說明的日期去繳納稅金 ,一般需要十五個工作日左右。
4、房產過戶稅金繳納完畢後便可拿到房產證。
㈣ 房產證不能過戶怎麼辦
1、在合同里備注清楚房子不能過戶一般只是暫時情況,在雙方簽訂交易合回同時,可答以備注這一條,同樣是受到法律保護,以後過戶如果有問題,可以用合同作為憑證。2、如果房子不能過戶,那麼建議去房管局進行抵押登記。3、公證。如果要交易不能過戶的房子,可以去公證處,進行公證。4、找中介。雖然找房屋中介的花費不小,但不得不承認使用中介可以為買賣雙方省去不少的麻煩。5、查清楚不能過戶的原因。這里所說的不能過戶只是暫時的,盡早去辦理過戶手續。
㈤ 房產證沒過戶怎麼辦
1.房產沒有過戶,說明交易還沒有完成,房子的所有權還是原房主。拆遷費會補償給房產證回上答表明的人。
2.您可以起訴要求確權,拆遷款暫時不會給所有人。否則,補償款會直接給房產所有人,到時不好要了。
3.當然,如果現在的房產所有人講信用的話,拿到錢就會直接給您了。
㈥ 有房產證買了沒過戶怎麼辦
有房產證買了沒過戶,應該及時進行過戶,未進行產權過戶,產權仍然屬於原產權專所有人所有。
國屬家實行不動產的登記制度,規定住房產權屬於房產證登記人合法所有,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協議和公證,不代表住房產權發生轉移。只要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住房還是原房主合法所有。國家實行不動產的登記制度,規定住房產權屬於房產證登記人合法所有,權益受法律保護。
《物權法》規定:
第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准。
㈦ 房產證不過戶怎麼辦
何必呢,房產證登記在女兒名下,該房就屬於女兒的財產,她不願意過戶給父母回,那是沒辦法的。
答而且也沒這必要,一是過戶給父母要一筆費用,將來父母房去世再繼承也是一筆費用。二是很少有男方提出結婚後要把女方婚前房產登記為共有的情況,女兒也未必那麼傻吧,出現家長擔心的情況的概率太低了,何必為這么低的概率傷了女兒,又給他們夫妻造成隔閡呢。
非不放心,或者找個折中的辦法,好好和女兒談談,讓女兒寫個承諾,明確這房上父母出資所得,在父母有生之年非經父母同意,女兒不得擅自處置,並產權證由父母保管。如果女兒同意,雖然不絕對安全,也算多了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