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買房有大產權和小產權是怎麼區別的呢
大產權房來和小產權房的區別自 ①小產權房的房產證由鄉鎮政府頒發,職工並沒有實際的產權;大產權房的房產證由國家頒發,被國家認可和接受。 ②職工想要轉讓小產權房的話,必須在購買五年之後才能夠進行;職工可以自由出售或轉讓大產權房,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③小產權房的建設用地一般是歸鄉政府集體所有,並且這類房產只能由這個鄉的村民購買居住;大產權房的用地是由國家(也就是當地政府)劃撥或者轉讓的,銷售對象可以是任何人。 ④購買小產權房之後,若要再轉讓,必須補交土地出讓金,否則便不能夠上市交易;購買大產權房之後,購買者可以自由進行使用、出售或轉讓,不用補繳任何費用。 小產權房購買風險 1、缺少「五證」 如果沒有「五證」,是不能辦理房產證的。沒有產權,不受法律的保護。 2、拆遷難補償 3、質量難保證 4、小產權房不能抵押或者上市轉賣 5、小產權房不能抵押貸款
Ⅱ 什麼是房屋產權,買房子時怎麼驗證房屋產權
小產權房價格合理,我覺得完全可以購買,現在國家也在想辦法對小產權房內進行統一規劃部署。容不用什麼合同,只需要簽訂一份購房合同就可以了,當然,對方蓋的章必須是村委的章,然後拿合同到律師事務所進行公證,還有收據什麼的都保存好,就OK了。不用擔心政府會拆,政府沒那麼大的膽子,村委建的房子比開發商建的穩定多了。
Ⅲ 買房後如何辦理產權證 辦理產權證的流程和手續
買房後如何辦理產權證 辦理產權證的流程和手續
買房子之後如何辦理產權證很多購房者都不太清楚,新房產權證的辦理流程是什麼呢?
不動產統一登記在全國推行,現在買房辦的證件不再是房產證,而是不動產權證書。新房購買者該怎麼辦理不動產權證?購房者需要准備哪些資料才能順利辦理產權證?
新房產權證辦理流程
一、初始登記。
初始登記階段需要查看開發商的五證兩書。五證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和
《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兩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查看開發商的五證兩書是確保開發商買房手續完成、買房資格健全的首段。
購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內,將其房屋產權等級資料報送房管部門,由房管部門辦理初始登記(20~60日不等),購房者可在入住來那個三個月後
向開發商咨詢初始登記情況,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自行查詢。
二、填寫《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購房者在確定初始等級完成後,主動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填寫完成後,讓開發商簽字蓋章。提醒各位購房者,部分開發
商手中有現成蓋好章的表格,您可以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並填寫。購房者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產權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咨詢,省去奔波之
苦。
三、拿測繪圖(表)。
房屋產權登記部門要確定產權證上的房屋信息,測繪表是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必須攜帶。因此,購房者必須到開發商得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領取測繪表。可
以到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申請並領取測繪表。購房者也可以攜帶個人身份證直接到開發商處領取,或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四、在開發商處領取辦證相關文件。
辦證所需要的文件多而雜,購房者在填寫申請表的時候應該提前咨詢相關部門,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准備齊全。相關文件主要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需要開發商蓋章的地方也不能落下。
五、交公共維修基金、契稅等。
公共維修基金是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的)購房者也可以從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購房者尤其要注意:無論是小區辦收取還是銀行代收,都必須保留好繳納憑證,這兩筆款項的繳納憑證是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一旦遺失會影響取得房屋產權證。
六、提交申請材料。
七、規定時間內領取房屋產權證。
購房者攜帶管理部門給的領取證書的通知書,按照通知書上的時間領取房屋產權證。期間,需要繳納印花稅(貼花)和產權登記費、工本費。在繳納相應費用的時候,購房者要仔細核對產權證上的所有信息,面積、位置、權利人姓名、權屬狀態等信息尤為重要。
新房申辦產權證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蓋章的申請表;
2.房屋買賣合同;
3 .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
4.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
5.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
6.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
7.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
9.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購房者如果在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時候有疑惑,可以想開發商或者當地房產部門進行咨詢,這樣才能獲得及時、准確的答案。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6-16,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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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買房子產權是怎麼回事,60年產權如果到期了怎麼辦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
我國目前沒有60年的產權,根據有關法規應該是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4)如何買房產權擴展閱讀:
房屋產權的相關法律規定:
《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的,當事人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相應的合同。使用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剩餘期限。
第一百四十五條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第一百四十六條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附著於該土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一並處分。
第一百四十七條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該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佔用范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並處分。
第一百四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並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一百五十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注銷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第一百五十一條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為建設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辦理
Ⅳ 婚後買房怎樣才能拿到單獨的產權
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的有關解釋: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二、新婚姻法對於婚後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餘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並取得了房產證,那麼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後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後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於個人婚前財產,那麼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後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並不是意味著婚後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後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後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後,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後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並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採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後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於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Ⅵ 買房子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是怎麼回事。
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
1、房屋產權是指住宅用地權屬年限為70年,工業用建築內用地容和綜合類用地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為40年。
房屋產權和土地使用權的區別?
1、房屋產權是產權,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出讓的。所謂地產的買賣是指房屋的產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作用權同時轉讓,也就是說,購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產權;但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
4、我國實行的土地全民制,即土地只有國家和集體,個人只有使用權。因此,土地證上載明的使用終止日期一到,國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Ⅶ 准備買房房子的產權一般是多少年到期了怎麼辦
1、涉及到產權年限是指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了的處置辦法,根據不同的用地性質,相關法規有不同的規定。例如對住房用地,期限為70年,《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但續期時如何交出讓金、交多少,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規定。
2、對停車位,大多數小區只出售使用權,而不出售所有權,其使用年限一般也是70年。到期後的處置辦法開發商就沒有給出一個明確約定,事實上在目前他們也給不出來,他們所獲得的土地開發權也是到期了。
3、如果二手房只剩十年,並不是說只能住十年,期限屆滿也是自動續期。
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有70年、50年、40年三種說法,商品房產權年限具體是多少年是和商品房的性質密切相關的。商用的是40年的、商住兩用的是50年的、商品房居住是70年的、房子到期後可以交土地出讓金繼續和國家續簽。
(7)如何買房產權擴展閱讀:
一、土地使用權
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築用地,商用建築用地,工業用建築用地。按建築用類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築權屬年限為70年,商用房屋建築權屬年限為40年。
二、房屋所有權
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是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保護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三、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
有產權證可以對房屋擁有一定的處分權,沒有產權證的有些權利得不到保障。如果沒有辦理房地產權證,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了入住手續,但從法律意義講,房子還是不屬於買房者所有。
Ⅷ 如何辦理房屋產權
1、要確定開發商已經進行初始登記開發商辦理初始登記是自己辦理房產證的必要前提條件。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需要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2、要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申請表填寫之後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有的開發商手中會有現成的蓋好章的表格,只需到開發商處領取並填寫就行了。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房產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咨詢,省去奔波之苦。
3、要拿測繪圖(表)由於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因此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可以到開發商指定的公共維修基金、契稅公共維修基金一般由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收取,部分城市已經開始由銀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繳納的方法可以詢問開發商的辦事人員。
4、要領取相關文件,在前面詢問相關部門時,一定要明確需要領取哪些必要的申請文件,一次齊全。這些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8)如何買房產權擴展閱讀:
一、房屋產權證:
房屋產權證具體又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由房屋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統一開據的《房地產權證書》。
有產權證可以對房屋擁有一定的處分權,沒有產權證的有些權利得不到保。如果沒有辦理房地產權證,買房人即使交了房款,辦了入住手續,但從法律意義講,房子還是不屬於買房者所有。
二、辦理流程
首先,購房者要審查發展商的資格手續是否健全,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五證是否完備。
第二,買賣雙方進行房產交易後一個月內持房屋買賣合同和其他證件到房地產交易所辦理買賣過戶登記。去辦理登記需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商品房銷售合同》等證件和資料。
第三,買賣雙方接到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的通知後,應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在交納了手續費、契稅、印花稅後就可以辦理過戶手續。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產賣契,原則上房屋產權證需買賣雙方共同辦理。買賣雙方或一方因故不能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和產權登記的,可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代為辦理。
第四,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房產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所有的整棟樓的房屋所有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發票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第五,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房地產權證。
有些地方在商品房買賣過程中,開發商也會提供代辦交易登記、過戶和房地產權證的服務,不過,具體過程基本上都由開發商一手操辦,買房人控制不了具體的進度,不能及時了解相關情況。因此,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購房者最好能由本人或委託代理人與開發商一起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