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買的房子需要辦房產證.委託書需要公證嗎
1.辦理購房公證委託書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護照等),辦理版購房公證委託書權法人的資格證明,以及辦理購房公證委託書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以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2.辦理購房公證委託書受託人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
3.委託書文本也就是授權事項,此項內容好跟工作人員溝通,盡量細化授權事項,避免只寫全權代理
4.辦理購房公證委託書的事項的證明材料,如果涉及人身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5.與辦理購房公證委託書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⑵ 怎麼辦理公證委託書
近期准備賣房子,我妻子是產權的共有人,但是她現在在老家帶小孩,據說需要辦理公證委託回書。辦公證答委託書是否需要我們兩個人都到公證處?還是只要她自己在老家辦理後郵寄過來就可以了?如果我買房的時候辦理商業貸款是不是也必須要我妻子到場簽字?解答:照《辦理房屋委託書公證的指導意見》第三條規定:委託人申請辦理房屋委託書公證,應當親自向公證機構提出,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從您咨詢的情況來看,如果是您親自買該套房產,那麼您妻子可以到老家的公證處,辦理售房委託授權書公證,授權您處理銀行解壓,簽署售房合同,辦理房產交易中心交易手續,物業、水電、有線電視等交接手續,代收房款等事務,然後郵寄給您。
⑶ 到公證處公證委託別人辦房產證要帶什麼證件
一、辦理所需主要資料
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二、含義,授權委託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託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三、辦理流程
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備註:本人可辦理授權委託書公證,指定代理人,代辦房屋所有權證。
⑷ 辦理房產證委託書需要公證嗎
需要的。
委託人辦理房產委託公證,應親自向公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專供下列材料:
(1)委託人為個人屬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2)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草擬的委託書(我處可提供代書服務)以及與委託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按揭貸款合同、購房合同等;(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至於收取費用,是根據房屋評估價值收費的。
⑸ 辦理房產證委託書公證需要雙方到場嗎
需要的。
當事人申請辦理賣房委託書公證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委託人為版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權份證、戶口;委託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
2、委託事項的權屬憑證:如房屋所有權證;
3、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委託的事項涉及重大財產權益處分的,還需要提供結婚證或者是單身證明等,如夫妻共同到公證處辦理委託等;
⑹ 公證處公證的授權委託書,如何辦理
應提交以下的證件和材料:
1、公民個人辦委託書公證的,應提交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法人委託的,應提交法人資格證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辦理委託合同公證的,在提供委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的同時,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資格證明;
2、與委託事項相關的證明材料(如委託他人辦理賣房事宜,委託人應提交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明);
3、轉委託人申辦轉委託公證時,應提交有轉委託權的證明;
4、委託書草本或委託合同草本。
委託授權的法律依據。如委託代理人辦理賣房事項的,委託人應提供該房屋的所有權證書;法人的授權委託書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轉委託的,轉委託人應提供原始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等。
轉委託的授權范圍和期限不得超過原授權委託書的授權范圍和期限。委託書應親自向公證員確認該授權委託書上的簽名或印章,公證員應將這一情況記錄在案。
(6)房產證委託書怎麼公證擴展閱讀
提出公證申請
1、提交上述材料後,申請雙方權益相關人親自到公證處填寫公證申請表,提出公證申請 資料審查;
2、公證人員核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並就協議或合同的內容詢問當事人若干問題,當事人配合公證員誠實作答,並在公證談話筆錄上簽字確認。(主要就是問對相關條款、內容是否清楚明白,協議的簽訂過程是否存在欺騙、誤導、強迫,並告知當事人協議簽訂後的法律效力及後果);
3、在公證人員在場的情況下,雙方當事人在公證協議或合同簽字,公證完成。
進行房產公證的注意事項:
1、房產公證必須本人親自到場,委託他人代辦將不被受理;
2、在准備材料時,協議書或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簽字和日期留空,在公證人員審查和修改後,再行簽字;
3、當個人權益受到損害時,積極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委託書公證
⑺ 辦理房產證委託書要公證嗎 公證要錢嗎
需要的。需要公證,有一定的費用。
委託人辦理房產委託公證,應親自向公證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供下列材料:
(1)委託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
(2)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草擬的委託書(我處可提供代書服務)以及與委託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按揭貸款合同、購房合同等;
(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至於收取費用,是根據房屋評估價值收費的。
(7)房產證委託書怎麼公證擴展閱讀:
公證辦理程序:
一、申請與受理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公證申請表應填寫下列內容:
①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
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②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
2、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②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代理權資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證明;
③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④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⑤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3、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①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②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系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范圍;
④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4、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進行分類登記。
登記事項包括,公證類別(如繼承、收養、借款合同等)、當事人姓名(名稱)、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辦人、審批人、辦結日期、結案方式、公證書編號等。
5、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按規定標准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
公證辦結後,經核定的公證費數額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補收手續。
當事人交納公證費有困難,應提出書面申請,由公證處主任或副主任決定是否減免。
二、審查
1、公證審查,是公證處在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後,出具公證以前,對當事人申請辦理的公證事項及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的調查核實工作。
公證人員有收集證據的權利和義務,應當通過詢問證人,調取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現場勘驗、進行鑒定等方式、認真收集證據。
當事人對申請公證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應當向公證處如實陳述與公證事項有關的事實,並提供相應的材料。
2、公證處應重點審查:
①當事人的人數、身份、資格和民事行為能力;
②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應的權利;
③需公證的行為、事實或文書的內容是否真實、合法;
④需公證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確,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⑤當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充分。
3、公證處認為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或向有關單位、個人調查索取有關證明材料,並有權利現場作實地調查。
公證人員從有關單位摘抄的檔案或其它書面證據材料,應交該單位核對並蓋章,有關單位應積極予以協助。
遇有專門性問題,公證處可聘請或委託專業部門,有專業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翻譯。鑒定結論或翻譯材料應有鑒定人、翻譯人員簽名。
4、公證處可以應當事人的請求,幫助當事人起草,修改法律文書,如合同、遺囑、聲明等。
當事人申請公證的文書內容不完善,用詞不當的,公證人員應當指導當事人予以改正,當事人拒絕修改的,應在筆錄中註明。
5、特別程序
①公證處辦理招標投標、開獎、拍賣等公證事項,承辦公證員應親臨現場,對其真實性、合法性予以審查核實。 對真實合法的,當場宣讀公證詞。
如發現當事人有能虛作假違反活動規則或違法行為的,應當場責令當事人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證員應當拒絕宣讀公證詞。
②遺囑公證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由其中一名公證員在公證書上署名。
③公證處辦理提存公證,應以通知書或公告方式通知債權人在確定的期限內領取提存標的物。
債權人領取提存標的物時,應提供身份證明和有關債權的證明,並承擔因提存所支出的費用。
不易保存的或債權人到期不領取的提存物品,公證處可以拍賣,保存其價款。從提存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無人領取的提存標的物,視為無主財產,上交國庫。
三、出證和送達
1、出證、是公證處根據審查的結果,對符合條件的公證事項,依法製作,出具公證書的活動。出證條件如下:
①法律行為(如簽訂合同、設立遺囑、繼承遺產、收養子女、提存等)公證應符合下列條件:
A、行為人員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實;
C、行為的內容和形式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或社會公共利益。
②有法律意義的事實或文書公證,應符合下列條件:
A、該事實或文書對公證當事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
B、該事實或文書真實無誤;
C、事實或文書的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
③文書上的簽名、印鑒公證,其簽名、印鑒應當准確屬實;文書的文本公證,其文本內容應當與原本完全一致。
④賦予債權文書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A、債權文書經過公證證明;
B、債權文書以給付一定貨幣,物品或有價證券為內容;
C、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應受強制執行的意思表示。
2、符合條件的公證事項,由承辦公證員草擬公證書後連同公證卷宗,報公證處主任、副主任或其指定的公證員審批出證。
3、公證書應按司法部規定或批準的格式製作。
①公證證詞中註明的文件是公證書的組成部分。
②公證書不得塗改、挖補、必須修改的應加蓋公證處校對章。
③公證書應使用中文,在少數民族聚屬或者多民族共同屬任的地區,除涉外公證事項外,可使用當地民族通用的文字。
④根據需要或當事人要求,公證書可附外文譯文。
⑤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公證書從審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
審批人批准日期即為出證日期。
⑥公證書需要辦理領事認證的,應由承辦公證處送有關部門認證,並代收認證費。
4、公證書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到公證處領取。必要時也可由公證處發送。
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應在公證書送達回執上簽名或蓋章,並註明收到的日期、份數和公證書編號。
四、期限、拒絕和復議
1、公證事項從受理之日起一個月內辦結。重大復雜的,當事人舉證不足的,或者需委託調查的公證事項,經公證處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對不真實、不合法的行為、事實和文書,公證處應拒絕公證。
3、公證處或它的同級、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發現已發出的公證文書內容不真實或違反法律、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撤銷公證書。
4、當事人對公證處作出的不予受理、拒絕公證、撤銷公證書的決定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該公證處的本級司法行政機關申請復議,復議申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後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⑻ 辦理房屋公證委託書需要哪些證件
辦理購房公證委託書需要的證件和資料:
1、委託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2、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草擬的委託書(我處可提供代書服務)以及與委託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按揭貸款合同、購房合同等;3、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外地購房委託,委託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間相互委託外,一般需要夫妻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書以及與委託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如認購書、房地產權證、按揭貸款合同、購房合同等,共同申請辦理。
外地賣房委託,委託人已婚的,除夫妻之間相互委託外,一般需要夫妻雙方攜帶身份證、結婚證、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委託書以及與委託房產相關的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按揭貸款合同、購房合同等,共同申請辦理。
拓展資料:
一、委託書公證的定義:
委託書公證是指國家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委託人授權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某種法律行為的意思表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
二、辦理委託公證應注意的問題:
1、辦理委託公證,應向委託人住所地或委託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辦理。
2、無行為能力人不能實施委託行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委託行為,須經其監護人同意方為有效。
3、委託是與人身有密切聯系的法律行為,因此必須由委託人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如有特殊情況(如行走不變、患重病等)可向公證處提出申請,由公證處選派公證員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4、委託行為必須是委託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委託內容應真實、合法。
5、委託書是委託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託人表示接受委託時才能生效。
6、轉委託人要有轉委託權,轉委託的許可權和期限不得超過原委託許可權和期限。
三、辦理購房公證委託書的詳細流程:
1、委託人為個人的,提供個人身份證件;委託人為法人組織的,提供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和法定代表人個人身份證件;
2、(房地產證)或者房產買賣合同書;
3、委託人還應提供受託人的身份證件 (原件或復印件)或法人資格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⑼ 如何辦理房屋買賣委託書公證
房屋交易是一件非常麻煩而又耗時的事情,如果我們作為交易當事人有事而無法親自交易的話版,就需要權出具一份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參加交易,這時候一份完整嚴謹的委託書可以大幅度降低我們的交易風險。這里,根據合同法關於委託書的規定我給大家簡單講解一下委託書的書寫規范;第一,要明確委託人及被委託人的身份信息,一般情況下要附帶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第二,要將委託事項書寫清楚明了,比如購買/出賣房產的位置、小區名稱、樓牌號等等;第三,委託許可權要寫清楚,是一般授權還是特別授權,盡量要寫清楚許可權項目,例如代為簽訂合同、代為辦理過戶、代為辦理銀行按揭、代為交付/受領標的房產等等;第四,委託期限盡量寫清楚,比如自某年某月某日起至委託事項辦理完畢之日止。最後,在辦理銀行貸款或過戶手續的時候,根據銀行及房管部門的要求,還可能需要對委託書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