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手房買賣合同怎麼寫
標准二手房買賣合同
賣方: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乙方同意購買甲方擁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擁有的房產住宅,建築面積為_____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_______________號)。
第二條 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為:單價:人民幣________元/平方米,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__________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 付款時間與辦法:
1、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申請銀行按揭(如銀行實際審批數額不足前述申請額度,乙方應在
繳交稅費當日將差額一並支付給甲方),並於銀行放款當日付給甲方。
2、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並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給甲方,剩餘房款
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於產權交割完畢當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____天內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並應在交房當日將_________等費用結清。
第五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並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_______方承擔,中介費及代辦產權過戶手續費由______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若乙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記利息)返還給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並自違約之日起____日內應以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如需辦理公證,經國家公證機關____ 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委託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廈門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 公證處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
見 證 方: 鑒證機關:
地址:
郵編:
電話:
法人代表:
代表: 經 辦 人:
日期:年月日 鑒證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買二手房簽購房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購買二手房簽訂購房合同需要謹慎,很多糾紛問題的出現就是因為合同條款的不明確造成的。也就是說,如果想要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麻煩,買二手房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多加註意。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二手房在簽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一些問題,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簽訂購房合同注意以下問題:
1、查看是否有不平等條約
買家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檢查合同上有沒有不公正條款,一旦發現立即當面指出,檢查清楚前不要簽字。若遇到在沒有雙方簽字蓋章的情況下,合同上的塗改是無效的,如果房東拒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款項,可以申請走法律程序。
2、注意產權陷阱
二手房交易以來,產權陷阱就是導致最多購房者中招的陷阱之一。
產權陷阱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首先「賣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產權人,這種情況應在簽訂合同前查明賣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與之進行交易,因為其中可能存在欺詐,即使不是欺詐,購房人在履行自身義務後亦無法取得產權。
其次,賣房者可能將房產用於抵押等,這種情況多出現在購房時沒有立即交接產權,賣家在簽訂賣房合同後,再持產權證去銀行抵押房產進行貸款,一旦幾年後銀行方面強制執行房產,賣家往往已經不知所終,購房者就只能吃啞巴虧。應對這種情況,購房者在簽訂買賣合同時,一定要注意合同上有沒有雙方何時交接產權證的時限,最好是當即付款後,當即交接產權。
此外,產權陷阱還有很多其他的形式需要注意。產權證問題不能忽視,仔細甄別產權證,看看賣房者是不是真正的所有權人,而非僅為使用權人。
最後,我們還需要留意一點,房產是否是被法律允許進行上市交易的。有很多房產是是法律不允許進行買賣的,不能買的二手房主要有:
1、已經列入拆遷公告范圍內的房產。
2、產權有爭議的房產
3、共有產權房產,未經其他產權人書面同意的。
4、期房。
5、未領取產權證書的房產。
6、已經抵押的房產,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
7、已經被法院查封和凍結的房產。
8、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產。
9、小產權房。
10、軍隊、醫院、學校產權的公房,如果同該單位的辦公場所在一個院區的話。
以上這十類房產交易會存在很大的風險,購房者在買房時一定要避免購買上述的這些二手房。
上述文章就是購房者在買二手房簽訂合同時要注意的一些問題,購房合同的簽訂就代表著具備了法律效應,因此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一定要多加謹慎,盡可能的排除一些可以發生問題的風險。希望本文能夠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12-2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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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二手房交易購房合同應該怎麼寫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自願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於 ,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 ;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並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並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於該房屋的陽台、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
第二條
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築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為: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後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幣 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 萬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 萬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於 年月日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於 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應在 前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
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並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並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
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 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
第八條
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
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第九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准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一條 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 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執 份,乙方留執
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 址: 地 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4. 我們買二手房,簽訂合同的時候看了房產證上用途寫的住宅,土地使用權就是70年嗎
土地使用權性質是商業的,使用年限是50年,住宅是70年,其實70年和內50年也無所謂,50年以後到容時候是什麼政策現在也說不好,如果沒變化再補交土地出納金就行了。 你們現在決定不買了,如果合同裡面註明了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現在不買不違約。
5. 購買二手房在簽合同時應該注意什麼細節
買二手房簽訂合同時需要注意的事情有很多:一是,核實房子的房產證和產權人版是否一權致,核實房產的抵押和查封情況,確保自己購買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二是,雙方協定的辦理手續的時間是否充足,避免自己准備資料不及時造成自己的違約。三是,核實房子的戶口問題,如果有的話和房主協商戶口遷出的時間,及戶口保證金的金額。四是,收到房子的時間。基本都是收到全款多少個工作日內收到房子。其他的就是了解合同的流程,並按照時間積極履行合同,避免造成自己的違約。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
6. 二手房買賣要簽幾份合同,各有什麼用途
中介,買賣雙方簽署三方居間合同,這就三份了。
網簽合同。這個合同就是辦理貸款,交稅過戶時用的。組合貸,至少要簽4份,商業銀行一份,公積金一份,稅務局一份,房管局一份。
二手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完二手房買賣合同後,一定要根據合同的條款內容行事,請仔細閱讀合同,避免發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
注意事項
1、買售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咨詢,如無異議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2、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文件
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預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現房)區別:
購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預售契約(期房)和商品房買賣契約(現房)兩種。
二者區別在於:
預售合同在商品房預售時採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買受方付清全部房價款後,可直接辦理過戶手續。
商品房出售合同適用於商品房現居(竣工驗收合格取得房地產權證的商品房)銷售。
因此,現在簽的預售合同,交房時不再簽出售合同,可以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如果預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簽訂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約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時簽訂出售合同,方能辦理證戶手續。
7. 二手房購房合同怎麼寫 這六點是重中之重
1、驗明並寫明中介公司的真實性和法律資格
通過中介公司購買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簽訂房產經紀合同,待產權交易即將形成時,再同原房主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簽訂房產經紀合同前,一定要驗明中介公司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要驗明原房主對中介方的授權委託書,以確認中介方是原房主的合法代理人,避免遭遇欺詐。
2、要核實並寫明簽約主體
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首先確認簽約主體的真實性,主要是核實賣方主體資格的真實性。
3、交易稅費承擔
理論上由房主承擔的稅費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商業性質房源還有印花稅(雙方各交一半)和土地增值稅;由買房人承擔的稅費有:契稅、商業性質房源還有印花稅(雙方各交一半)。另外,在房屋過戶時還要交手續費、交易管理費等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實際交易中,房主報價一般都是凈得價,稅費都由買房人承擔。
4、責任和賠償金額
房產交易過程復雜且金額較大,有時會出現意想不到的情況和違約行為。為避免以後出現糾紛時難以解決,就需要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寫明違約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
5、要寫明房產、附屬設施的交接時間
在確定和寫明所購二手房及附屬設施交接時間的同時,還應注意確定和寫明水、電、氣、暖、物業等費用的劃界承擔時間。
6、寫明過戶和交房時間
(1)具體的過戶時間
比如合同簽訂之日起XX日內辦理過戶。
不按時過戶,可約定為:買賣雙方任何一方不按時過戶的,可按照逾期一天按照總房款的5%支付違約金,如果逾期超過15天還未辦理的,視為根本性違約。按照總房款的20%支付違約金。
(2)交房時間
①辦理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後X個工作日
②收到全部購房款或首付款後X個工作日
③其他雙方協商一致的約定,但是一定要有具體的時間,比如過戶後3個工作日
簽訂合同時要注意什麼
1、簽訂正規合同
一般交易時,買賣雙方都會簽訂中介方提供的正規房產合同,這是非常有必要的,不能隨意採用不規范的合同範本。
因為中介公司的合同範本經過律師修正,嚴謹而具有可操作性;私下簽訂的合同則不然,合同簽訂是保障自己權益的第一步,一定要規范。
2、產權共有人是否都在場
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看房產證原件,並確定房產證上所列的全部產權人都到場且同意出售(不到場也需有同意售賣說明書等),防止後期出現其中之一產權人不同意售賣等情況而引起糾紛。
3、確認房子產權情況
被抵押、查封的房子無法過戶。在購買二手房之前,和房東一起去房屋所在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拉產調,確認房子無抵押、查封再簽約。如果房子確認已抵押,要求房東提供解除抵押的可行性方案,如果房子被查封,放棄購買。
4、約定好稅費
二手房交易肯定會有對應需繳納的稅費,而針對這些稅費要明確約定,有特殊情況的,只要買賣雙方達成一致,在合同補充條款里備注清楚即可。
5、核對房屋面積
有的賣家報的面積跟房本上的實際面積相差甚遠。所以購房者要核實面積,看房本面積是否跟房屋實際面積一樣。建議最好用尺子量一量,這樣才有保障!
6、贈送家電是否寫進去
買二手房通常會贈送一些裝修、設施設備。在簽合同時,將設備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寫清楚,作為交接時的清點驗收依據,如有貴重物品,拍照留存。
7、房屋交接時間
如果對購置房屋的交房時間有特殊需求,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一定要在合同里備注清楚。
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建議賣方最少要在收到一部分保證款之後,才可提前交接房屋;買方最少要在房產證過戶成自己名字後,才可將首付款解凍給賣方。
8、違約責任要標注清楚
什麼情況屬於違約,違約責任的賠償數額,定金繳納方式,如分期付款是否存在擔保,擔保的具體情況等等。
9、小心霸王條款
在房屋交易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各類違約情況,而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詳細雙方的違約責任,包括雙方需配合的時間,證件等,因違約付出的成本越高,合同執行的安全性越高。
8. 買二手房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什麼
二手房交易簽合同注意事項: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戶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說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劃算。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該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臨拆遷,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層住宅,可能影響採光、價格等市政規劃情況,才急於出售,作為買受人在購買時應全面了解詳細情況。
(6).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一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一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范圍上有一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一般單位的房屋有成本價的職工住房,還有標准價的職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質均為劃撥,轉讓時應繳納土地使用費。再者,對於標准價的住房一般單位享有部分產權,職工在轉讓時,單位享有優先購買權。買受人如果沒有注意這些可能會和房主一起侵犯單位的合法權益。
(8)物管費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轉讓房屋時,其物業管理費,電費以及三氣(天然氣、暖氣、煤氣)費用長期拖欠,且已欠下數目不小的費用,買受人不知情購買了此房屋,所有費用買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擔。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有些中介公司違規提供中介服務,如在二手房貸款時,為買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務,即買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購房款均可從銀行騙貸出來。買受人以為自己佔了便宜,豈不知如果被銀行發現,所有的責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擔。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
二、二手房交易的整個過程大致分以下幾個階段: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審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